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公告
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公告
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
1.2 比选人: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代理咨询机构:安徽省 (略)
1.4 投资规模:约77亿元
1.5 项目概况: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已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电站位于 (略) 太湖县,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初拟装机容量*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按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Ⅰ)型水电站工程。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根据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拟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79.00m,死水位550.00m,调节库容*m3,最大坝高91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99m,死水位169m,调节库容*m3,最大坝高85m;输水系统总长约3171.70m,额定水头为369m,电站距高比7.45,装机连续满发小时数约7h。
1.6项目编号:*-1821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比选范围: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由投资主 (略) ,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融资、前期工作开展、申请核准、设计、工程建设、电网接入、运营维护等。
2.2 项目所在地: (略) 太湖县
三、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3.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丧失履约能力的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申报企业2022年总资产不小于2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3申报企业具备大型水电站(包含抽水蓄能)的投资建设管理经验。
3.4申报企业及相关方(注:若申报企业为一级集团,则 “申报企业及相关方”指申报企业及其所有下属企业;若申报企业非一级集团,则“申报企业及相关方”指申报企业所在一级集团及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可参与安徽省多个抽水蓄能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但在2021年新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5个项目(即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芜湖西形冲抽水蓄能电站、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中最多只能投资开发(不含参股)2个项目。
3.5本次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不得超过3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
(1)联 (略) 中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联合 (略) 中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8%;
注:若申报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签订联合体协议时,暂按安徽省省属国有企业、 (略) 属、太湖县县属国有企业参 (略) 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之和为30%考虑,即联合体各成员方持有的股权比例之和为70%。若项目实际实施时,安徽省省属国有企业、 (略) 属、太湖县县 (略) 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之和不足30%时,其余部分股权比例由联合体成员持有,且联合 (略) 中股权比例应不低于联合体协议中的约定。
(2)上述第3.2、3.4项资格条件由联合体牵头方满足,第3.3项资格条件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其余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联合体牵头方及相关方应具有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经验,如第3.3项资格条件由联合体参与方满足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牵头方及相关方持有的能源项目(如火电站、核电站、光伏电站、风电站、水电站(包含抽水蓄能)等)证明材料;
(4)联合体响应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比选;联合体中选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5)由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下载、响应保证金缴纳、比选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协议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澄清,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6申报企业承诺:
(1)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独 (略) 作为项目主体;
(2)同意安徽省省属国有企业、 (略) 属、太湖县县属国有企业参股本项目。若省属、市属、县属国有企业参股的,参股比例之和不高于30%;上述企业不参股的,申报企 (略) 。
3.7不同申报企业同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不得分别单独或加入不同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一个企业集团,即就投资主体而言其实际控制人需要追溯 (略) ,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独立参与申报或者多个投资主体作为同一个联合体成员参与申报。)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4日17:00止。
4.2获取方式: (略) 网上下载。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09时30分至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 (略) (略) 二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六、比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
6.2开启地点: 。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同步在中国 (略) (http://**)、(https://)、安徽省招标 (略) (http://**)、 (略) (http://**)发布。
八、其他事项说明
8.1申报企业须登录“ (略) ”(http://**,以下称“ (略) ”)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 (略) “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比选的,责任自负。
8.2已注册的申报企业可 (略) 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联合体参与比选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办理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事宜),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 (略) 发布,比选人/代理咨询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申报企业应及时关注、 (略) 。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申报企业支付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 (略) 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8.4已注册的申报企业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5本项目递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申报企 (略) 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638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代理咨询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236号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公告
一、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
1.2 比选人: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代理咨询机构:安徽省 (略)
1.4 投资规模:约77亿元
1.5 项目概况: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已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电站位于 (略) 太湖县,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初拟装机容量*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为300MW的可逆式水轮发电机组,按装机容量确定为一等大(Ⅰ)型水电站工程。电站枢纽建筑物主要由上水库、下水库、输水系统、地下厂房和开关站等建筑物组成。根据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拟上水库正常蓄水位为579.00m,死水位550.00m,调节库容*m3,最大坝高91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为199m,死水位169m,调节库容*m3,最大坝高85m;输水系统总长约3171.70m,额定水头为369m,电站距高比7.45,装机连续满发小时数约7h。
1.6项目编号:*-1821
二、项目内容及相关要求
2.1 比选范围:安徽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投资主体,由投资主 (略) ,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投融资、前期工作开展、申请核准、设计、工程建设、电网接入、运营维护等。
2.2 项目所在地: (略) 太湖县
三、申报企业资格要求
3.1申报企业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丧失履约能力的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2申报企业2022年总资产不小于200亿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
3.3申报企业具备大型水电站(包含抽水蓄能)的投资建设管理经验。
3.4申报企业及相关方(注:若申报企业为一级集团,则 “申报企业及相关方”指申报企业及其所有下属企业;若申报企业非一级集团,则“申报企业及相关方”指申报企业所在一级集团及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可参与安徽省多个抽水蓄能项目投资主体竞争性比选,但在2021年新纳入《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5个项目(即太湖天光抽水蓄能电站、芜湖西形冲抽水蓄能电站、宁国龙潭抽水蓄能电站、休宁里庄抽水蓄能电站、绩溪家朋抽水蓄能电站)中最多只能投资开发(不含参股)2个项目。
3.5本次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申报企业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数(含联合体牵头方和联合体参与方)不得超过3家,且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提供《竞争性比选文件》中规定格式的联合体协议书:
(1)联 (略) 中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51%,联合 (略) 中的股权比例不得低于8%;
注:若申报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本项目比选的,签订联合体协议时,暂按安徽省省属国有企业、 (略) 属、太湖县县属国有企业参 (略) 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之和为30%考虑,即联合体各成员方持有的股权比例之和为70%。若项目实际实施时,安徽省省属国有企业、 (略) 属、太湖县县 (略) 中持有的股权比例之和不足30%时,其余部分股权比例由联合体成员持有,且联合 (略) 中股权比例应不低于联合体协议中的约定。
(2)上述第3.2、3.4项资格条件由联合体牵头方满足,第3.3项资格条件由联合体任一成员满足,其余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联合体牵头方及相关方应具有能源项目投资建设管理运营经验,如第3.3项资格条件由联合体参与方满足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联合体牵头方及相关方持有的能源项目(如火电站、核电站、光伏电站、风电站、水电站(包含抽水蓄能)等)证明材料;
(4)联合体响应特殊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响应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及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等内容;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比选;联合体中选后,其各成员组成、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不得改变。
(5)由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竞争性比选文件下载、响应保证金缴纳、比选响应文件编制及递交、协议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澄清,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3.6申报企业承诺:
(1)在项目所在地成立具有独 (略) 作为项目主体;
(2)同意安徽省省属国有企业、 (略) 属、太湖县县属国有企业参股本项目。若省属、市属、县属国有企业参股的,参股比例之和不高于30%;上述企业不参股的,申报企 (略) 。
3.7不同申报企业同属于一个企业集团的,不得分别单独或加入不同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比选。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一个企业集团,即就投资主体而言其实际控制人需要追溯 (略) ,只能有一个投资主体独立参与申报或者多个投资主体作为同一个联合体成员参与申报。)
四、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24日17:00止。
4.2获取方式: (略) 网上下载。
五、比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4月30日09时30分至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 (略) (略) 二楼开标一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响应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六、比选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6.1开启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4月30日10时00分。
6.2开启地点: 。
七、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竞争性比选公告同步在中国 (略) (http://**)、(https://)、安徽省招标 (略) (http://**)、 (略) (http://**)发布。
八、其他事项说明
8.1申报企业须登录“ (略) ”(http://**,以下称“ (略) ”)参与本项目比选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 (略) “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热线:400-0099-555。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比选的,责任自负。
8.2已注册的申报企业可 (略) 获取竞争性比选文件(联合体参与比选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办理竞争性比选文件获取事宜),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采用银联线上支付,支持各类开通银联服务的银行账户。本项目的竞争性比选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 (略) 发布,比选人/代理咨询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申报企业应及时关注、 (略) 。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3申报企业支付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前需核对单位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确认无误后支付费用,并 (略) 直接获取电子发票。若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变化或填写有误,须先进行注册信息修改,修改内容审核通过后,再进行费用支付。
8.4已注册的申报企业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8.5本项目递交纸质比选响应文件,申报企 (略) 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
九、联系方式
比 选 人:太湖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 址: 6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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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咨询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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