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水调理剂采购
炉水调理剂采购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等级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 | 炉水调理剂 | YH801 | 吨 | 3 | 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合同签订后按需方的需求时间到货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主要质量指标为:外观无色或淡黄色液体、pH(1%水溶液) ≥10.0、密度(g/cm3,20℃) 0.99-1.09、有效成分含量,%≥10.0、水混溶性合格标准执行,同时符合需方的生产使用要求。 |
交货地址 | ,广西中 (略)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13%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接受部分报价 | |
供应商报价要求 | 到厂现汇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招商代理 | |
注册资金 | *万元以上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合同签订后按需方的需求时间到货 |
3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货到验收合格,开具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 天内以电汇形式支付 100%货款。结算方式:电汇。 |
4 | 供应商报价供货量 | 按照采购数量报价 |
报价须知 | 1、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予出现二次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如因输入错误导致出现的,需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连同报价单一并上传。如第一次出现二次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的,经核实后给予供应商警告并在供应商评价时进行考核处理;如出现第二次的,该供应商一年内不能参与广西中 (略) 的采购业务报价。 2、对于中 (略) 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的,将该供应商列入黑 (略) 处理。 3、本次报价按照 元/吨的形式报价。所 (略) 指定地点含税价格,提供税率为 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车提供出厂化验单 4、技术保证:锅炉装置在除盐水符合GB/T *标准或*方内部标准条件下,加入剂量不超过5ppm(按单炉给水量计),锅炉汽水指标符合GB/T *标准投加药剂后,在不影响炉水及蒸汽品质的前提下,锅炉排污率应当小于0.5%,锅炉定排5-7天/次。 使用后,提高炉水指标合格率99%以上; 使用后对炉水、蒸汽、凝结水系统无不利影响; 使用后,汽包和管线表面生成保护膜,有效抑制腐蚀; 相比磷酸三钠具有明显的减少气压机或汽轮机叶片结盐的功能; 密闭包装,包装在使用中不易破损,25kg塑料桶装。 炉水调理剂中含有机多胺成膜剂、聚羧酸盐和分散剂等不同成分,可用以代替传统的加磷酸盐等化学处理过程。 项目名称技术要求 外观无色或淡黄色液体 pH(1%水溶液)≥10.0 密度(g/cm3,20℃)0.99-1.09 有效成分含量,%≥10.0 水混溶性合格 5、技术服务:需提供调理剂的使用手册,安全技术说明书,负责与招标人编写加注方案,编写装置试用总结报告和标定报告。 现场服务应包括以下两部分: 装、卸时指导技术服务;标定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当性能或质量出现问题时,接到招标人通知,保证36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 6、提供二年内第三方权威质量检验报告及MSDS。具有产品为食品级证明或投加药剂后生产蒸汽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无毒检测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参与报价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8、采购项目不可分拆,无保证金。 9、本项目只接受中粮生物科技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10、供应商所报物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次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等级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
1 | * | 炉水调理剂 | YH801 | 吨 | 3.00 | 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合同签订后按需方的需求时间到货 | 无附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等级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 | 炉水调理剂 | YH801 | 吨 | 3 | 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合同签订后按需方的需求时间到货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主要质量指标为:外观无色或淡黄色液体、pH(1%水溶液) ≥10.0、密度(g/cm3,20℃) 0.99-1.09、有效成分含量,%≥10.0、水混溶性合格标准执行,同时符合需方的生产使用要求。 |
交货地址 | ,广西中 (略)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13%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接受部分报价 | |
供应商报价要求 | 到厂现汇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招商代理 | |
注册资金 | *万元以上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合同签订后按需方的需求时间到货 |
3 | 付款方式 | 合同签订后,货到验收合格,开具 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0 天内以电汇形式支付 100%货款。结算方式:电汇。 |
4 | 供应商报价供货量 | 按照采购数量报价 |
报价须知 | 1、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不予出现二次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如因输入错误导致出现的,需出具说明并加盖公章连同报价单一并上传。如第一次出现二次报价高于前一次报价的,经核实后给予供应商警告并在供应商评价时进行考核处理;如出现第二次的,该供应商一年内不能参与广西中 (略) 的采购业务报价。 2、对于中 (略) 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拒不履约的,将该供应商列入黑 (略) 处理。 3、本次报价按照 元/吨的形式报价。所 (略) 指定地点含税价格,提供税率为 13%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随车提供出厂化验单 4、技术保证:锅炉装置在除盐水符合GB/T *标准或*方内部标准条件下,加入剂量不超过5ppm(按单炉给水量计),锅炉汽水指标符合GB/T *标准投加药剂后,在不影响炉水及蒸汽品质的前提下,锅炉排污率应当小于0.5%,锅炉定排5-7天/次。 使用后,提高炉水指标合格率99%以上; 使用后对炉水、蒸汽、凝结水系统无不利影响; 使用后,汽包和管线表面生成保护膜,有效抑制腐蚀; 相比磷酸三钠具有明显的减少气压机或汽轮机叶片结盐的功能; 密闭包装,包装在使用中不易破损,25kg塑料桶装。 炉水调理剂中含有机多胺成膜剂、聚羧酸盐和分散剂等不同成分,可用以代替传统的加磷酸盐等化学处理过程。 项目名称技术要求 外观无色或淡黄色液体 pH(1%水溶液)≥10.0 密度(g/cm3,20℃)0.99-1.09 有效成分含量,%≥10.0 水混溶性合格 5、技术服务:需提供调理剂的使用手册,安全技术说明书,负责与招标人编写加注方案,编写装置试用总结报告和标定报告。 现场服务应包括以下两部分: 装、卸时指导技术服务;标定技术服务,在质量保证期内,当性能或质量出现问题时,接到招标人通知,保证36小时内派人员到现场处理,投标人提供技术服务。 6、提供二年内第三方权威质量检验报告及MSDS。具有产品为食品级证明或投加药剂后生产蒸汽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无毒检测证明。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参与报价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采购项目。 8、采购项目不可分拆,无保证金。 9、本项目只接受中粮生物科技合格供应商参与报价。 10、供应商所报物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本次项目要求的质量标准。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等级 | 产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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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炉水调理剂 | YH801 | 吨 | 3.00 | 合同期限为三个月,合同签订后按需方的需求时间到货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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