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五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防水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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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五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防水工程

(略) 澄清公告

关于中国五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防水工程(招标编码:*)的内容澄清如下:
1、原采购文件中投标须知 第6条 付款方式 :(1)工程实施期间,采购人收到发包人对应的资金后, a.地下室结构全部完成至±0.00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70%支付; b.全部建筑主体结构全部封顶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70%支付; c.全部建筑外立面装饰完成,全部建筑外架全部拆除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70%支付; d.工程完工并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支付至已审工作量的85%; e.若项目集中交付期(项目集中交付期指从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至集中交付首日计算)在1年以内,则项目集中交付结束后,交房报修问题的销项率达到95%( (略) 签字为准),支付至已审工作量的88%;整改不达标,后续所有支付工作停止。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满1年还未交付使用人,则满1年后支付至本分包合同价的88%。 (2)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完毕,在中标人将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与分包人办理结算。待造价咨询人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累计支付至分包结算金额的92%。(3)审计部门出具正式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退还。
调整后:(1)工程实施期间,采购人收到发包人对应的资金后, a.地下室结构全部完成至±0.00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80%支付; b.全部建筑主体结构全部封顶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80%支付; c.全部建筑外立面装饰完成,全部建筑外架全部拆除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80%支付; d.工程完工并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支付至已审工作量的85%; e.若项目集中交付期(项目集中交付期指从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至集中交付首日计算)在1年以内,则项目集中交付结束后,交房报修问题的销项率达到95%( (略) 签字为准),支付至已审工作量的88%;整改不达标,后续所有支付工作停止。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满1年还未交付使用人,则满1年后支付至本分包合同价的88%。 (2)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完毕,在中标人将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与分包人办理结算。待造价咨询人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累计支付至分包结算金额的92%。(3)审计部门出具正式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退还。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迟至2024年4月16日16:00。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2024年4月12日

, (略) ,成都
(略) 澄清公告

关于中国五冶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天府中央法务区审判法庭项目防水工程(招标编码:*)的内容澄清如下:
1、原采购文件中投标须知 第6条 付款方式 :(1)工程实施期间,采购人收到发包人对应的资金后, a.地下室结构全部完成至±0.00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70%支付; b.全部建筑主体结构全部封顶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70%支付; c.全部建筑外立面装饰完成,全部建筑外架全部拆除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70%支付; d.工程完工并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支付至已审工作量的85%; e.若项目集中交付期(项目集中交付期指从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至集中交付首日计算)在1年以内,则项目集中交付结束后,交房报修问题的销项率达到95%( (略) 签字为准),支付至已审工作量的88%;整改不达标,后续所有支付工作停止。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满1年还未交付使用人,则满1年后支付至本分包合同价的88%。 (2)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完毕,在中标人将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与分包人办理结算。待造价咨询人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累计支付至分包结算金额的92%。(3)审计部门出具正式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缺陷责任期满(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退还。
调整后:(1)工程实施期间,采购人收到发包人对应的资金后, a.地下室结构全部完成至±0.00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80%支付; b.全部建筑主体结构全部封顶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80%支付; c.全部建筑外立面装饰完成,全部建筑外架全部拆除时,按采购人当期审核进度工作量的80%支付; d.工程完工并经五方责任主体验收合格,支付至已审工作量的85%; e.若项目集中交付期(项目集中交付期指从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之日至集中交付首日计算)在1年以内,则项目集中交付结束后,交房报修问题的销项率达到95%( (略) 签字为准),支付至已审工作量的88%;整改不达标,后续所有支付工作停止。若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合格满1年还未交付使用人,则满1年后支付至本分包合同价的88%。 (2)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完毕,在中标人将符合要求的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提交采购人后,采购人与分包人办理结算。待造价咨询人出具工程竣工结算审核报告后,累计支付至分包结算金额的92%。(3)审计部门出具正式的竣工结算审计报告后,根据审计结果,支付至结算审计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退还。
2、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延迟至2024年4月16日16:00。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人: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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