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鹏航空中央空调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金鹏航空中央空调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金鹏航空中央空调维修项目
(二)招标单位: (略)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 (略) 浦东新 (略) 1号
(五)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招标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旅费、邮寄费等,无论竞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并且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等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六)相关费用:
1.本项目标书以电子版本形式通过邮件发送,因此不收取标书购买费用。
2.投标保证金按照*元收取。
3.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质保金按照中标价格的5%作为项目质保金。
(七)付款方式:检修结束并验收通过后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中标价格的95%。剩余5%的款项作为本项目质保金,参照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结束后由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八)发票要求:投标单位须按照买方要求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如税率不满足,请在提交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
二、招投标形式
(一)公告发布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17:00。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参与报价企业报价前必须勘查现场,明确有竞标意向后现场提交企业资质相关资料。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二)资质审核及投标
1.资质审核:报名日期(2024年4月29日17:00)截止后,招标人组织招标小组对所有报名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由招标小组通过金鹏航空后勤邮箱向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按照标书要求邮寄投标文件;对于资质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也将进行通知,但不邀请参与本项目。
2.投标:资质审核通过并且收到通知的供应商于规定时间邮寄标书文件,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元投标保证金至如下账户,否则标书无效。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上海同福支行
备注:金鹏航空中央空调维修投标保证金+xxx公司。
3.供应商中标后放弃签署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对于未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方工作流程30日内退还。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临时成立评标小组后确定,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仅需电话议价即可。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低价中标:评审小组成员将分别对竞标人资质、经营状况、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材料进行审核,存在竞标人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将取消其资格。
此次评标是在满足招标人技术及商务条款要求,选择排名前五的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不足五家则全部邀请,通过二次议价选择最低报价单位。如最终报价相同,依次按照质保金比例高—付款账期长—工期短等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
三、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
(三)业绩要求:2023年内至少有一个空调项目完成或正在开展,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无工商行政处罚、无重大诉讼、安全事故、恶意拖欠款项等不良记录。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海航航空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海航航空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黑名单情形
(略) 合作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招采、履约、服务等阶段),有如下过错或过失之一的, (略) 黑名单。
(一)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供应商使用伪造资质、虚假承诺等欺诈手段。
(三)供应商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 (略) 产生纠纷,并对公司造成实质经济影响或声誉损害。
(五) (略)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
(六)供应商未按照约定期限、质量标准等供货,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如断货、旅客投诉、监管部门惩处等)。
(七)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谈判, (略) 的。
(八) (略) 内外部监管单位投诉的(如歪曲事实、栽赃陷害、恶意打压竞争对手、扰乱采购秩序等)。
(九)与黑名单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或业务关键业务人员(销售代表、联系人等)为同一人或与黑名单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
(十)供应商一年(连续12个月)内存在超过两次如下情形,且拒绝改正的:
1.供应商以次充好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2.供应商偷工减料造成产品质量存在瑕疵。
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但未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4.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承诺签署合同,但未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5.供应商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未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6.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供货,但未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7. (略) 产生纠纷,但未对公司造成实质经济影响或声誉损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坤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kp.*@*nair.com
六、监督举报方式
(一)方大集团举报渠道
方大集团审计监察部
举报邮箱:*@*exiefangda.com
举报电话:*
(二)海航航空集团举报渠道
纪检受理邮箱:*@*nair.com
纪检受理电话:*
信函寄送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海航大厦8楼西区,航空集团纪检监察部
“风清海航”海航航空集团纪委微信公众号
(三)金鹏航空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21-* 手机:*
电子信箱:*@*ttp://**
信函寄送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1号金鹏航空党群工作部收。
(略)
2024年4月18日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金鹏航空中央空调维修项目
(二)招标单位: (略)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项目地点: (略) 浦东新 (略) 1号
(五)投标费用:投标人自行承担参与本招标项目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车旅费、邮寄费等,无论竞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并且全部投标文件、资料、图纸等归招标人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六)相关费用:
1.本项目标书以电子版本形式通过邮件发送,因此不收取标书购买费用。
2.投标保证金按照*元收取。
3.中标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4.本项目质保金按照中标价格的5%作为项目质保金。
(七)付款方式:检修结束并验收通过后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收到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中标价格的95%。剩余5%的款项作为本项目质保金,参照中标人承诺的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结束后由中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支付。
(八)发票要求:投标单位须按照买方要求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发票。如税率不满足,请在提交投标文件中明确提出。
二、招投标形式
(一)公告发布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9日至2024年4月29日17:00。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参与报价企业报价前必须勘查现场,明确有竞标意向后现场提交企业资质相关资料。超过截止时间或报名资料不全者视为放弃。
(二)资质审核及投标
1.资质审核:报名日期(2024年4月29日17:00)截止后,招标人组织招标小组对所有报名供应商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供应商由招标小组通过金鹏航空后勤邮箱向其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供应商按照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并按照标书要求邮寄投标文件;对于资质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也将进行通知,但不邀请参与本项目。
2.投标:资质审核通过并且收到通知的供应商于规定时间邮寄标书文件,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元投标保证金至如下账户,否则标书无效。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行:中国 (略) 上海同福支行
备注:金鹏航空中央空调维修投标保证金+xxx公司。
3.供应商中标后放弃签署合同的,投标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对于未中标单位所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根据招标方工作流程30日内退还。
(三)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开标时间由招标人临时成立评标小组后确定,投标人无需现场参与,仅需电话议价即可。
(四)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
低价中标:评审小组成员将分别对竞标人资质、经营状况、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等材料进行审核,存在竞标人不符合项目需求的将取消其资格。
此次评标是在满足招标人技术及商务条款要求,选择排名前五的供应商进行二次谈判,不足五家则全部邀请,通过二次议价选择最低报价单位。如最终报价相同,依次按照质保金比例高—付款账期长—工期短等优先顺序确定中标人。
三、资格要求
(一)资质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独立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
(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元人民币。
(三)业绩要求:2023年内至少有一个空调项目完成或正在开展,需提供证明材料(如合同复印件)。
(四)信誉要求:企业近三年内经营状况良好,无工商行政处罚、无重大诉讼、安全事故、恶意拖欠款项等不良记录。
(五)企业注册时间不低于5年。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报名人不具备投标资格,招标方有权认定其不具备投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并列入海航航空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投标之日起5年内参加海航航空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供应商黑名单情形
(略) 合作期间(包括但不限于招采、履约、服务等阶段),有如下过错或过失之一的, (略) 黑名单。
(一)供应商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围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供应商使用伪造资质、虚假承诺等欺诈手段。
(三)供应商存在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四) (略) 产生纠纷,并对公司造成实质经济影响或声誉损害。
(五) (略) 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等不法行为。
(六)供应商未按照约定期限、质量标准等供货,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的(如断货、旅客投诉、监管部门惩处等)。
(七)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谈判, (略) 的。
(八) (略) 内外部监管单位投诉的(如歪曲事实、栽赃陷害、恶意打压竞争对手、扰乱采购秩序等)。
(九)与黑名单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或业务关键业务人员(销售代表、联系人等)为同一人或与黑名单供应商之间存在控股及管理关系的。
(十)供应商一年(连续12个月)内存在超过两次如下情形,且拒绝改正的:
1.供应商以次充好但未造成严重后果。
2.供应商偷工减料造成产品质量存在瑕疵。
3.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中标,但未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4.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承诺签署合同,但未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5.供应商拒不缴纳履约保证金,但未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6.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供货,但未给公司带来严重后果。
7. (略) 产生纠纷,但未对公司造成实质经济影响或声誉损害。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坤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kp.*@*nair.com
六、监督举报方式
(一)方大集团举报渠道
方大集团审计监察部
举报邮箱:*@*exiefangda.com
举报电话:*
(二)海航航空集团举报渠道
纪检受理邮箱:*@*nair.com
纪检受理电话:*
信函寄送地址: (略) 美兰区国兴大道海航大厦8楼西区,航空集团纪检监察部
“风清海航”海航航空集团纪委微信公众号
(三)金鹏航空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21-* 手机:*
电子信箱:*@*ttp://**
信函寄送地址: (略) 浦东新 (略) 1号金鹏航空党群工作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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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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