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粗苯回收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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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粗苯回收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推广应用

焦化粗苯回收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编号:QTGC*E)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焦化粗苯回收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推广应用

原公告项目编号:QTGC*E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1.本项目的项目编号现更正为:QTGC*E;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1.2考核指标(试运行期间,在系统连续正常运行条件下,以一个月作为考核周期,每个粗苯系统考核要求如下)”现更正为:

考核指标(试运行期间,在系统连续正常运行条件下,在1个月不少于10次取样化验考核周期期间,系统考核要求如下)

名称

指标要求

分项考核指标在合同金额中占比

备注

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月平均值)

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3.8g/m3

占合同总额的15%

3.8g/m3<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4.0g/m3,则在考核本系统合同金额的15%后,可让步接收;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4.0g/m3时,则考核不合格,需方有权单方拒绝接收该区域粗苯改造系统。

(验证方式: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实际取样化验值)

凡存在分项指标要求不达标的,经整改后(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再次验收仍不达标的,则可按实际达到的指标要求进行让步接收或拒绝接收。在4个粗苯系统中,凡有超过2项(含2项)粗苯系统中分项指标均存在有让步接收的,则整套系统考核不合格,需方有权单方拒绝接收整套系统。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略) ______数智化系统服务合同》的“6合同价款支付6.1”现更正为:

6.1合同生效且承包人开工进场后,发包人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10%支付预付款给承包人;

项目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20日前提交项目款计量报表和下月进度及用款计划。报表经发包人审定后,按实际累计完成项目量支付应付金额27%的项目进度款(含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合同价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7%(含预付款)。承包人不及时申报或累计完成项目量少于进度款额度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

项目完工后,发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1.2考核指标”的考核指标要求对承包人进行验收考核。分项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该分项考核指标在合同总额中的相应占比金额。验收考核完成后,此阶段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60%-分项考核不合格的指标在合同总额中的相应占比),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97%(含预付款);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后,剩余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质保金。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云之龙集团网http://**)发布。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 (略)

地址: (略) 北雀路117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72-*

2.招标代理机构:云 (略)

地址: (略) 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联系人:韦力、韦伟国

联系电话:0772-*、*

电子邮箱:*@*ttp://**

云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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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化粗苯回收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推广应用(项目编号:QTGC*E)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名称:焦化粗苯回收过程智能控制系统推广应用

原公告项目编号:QTGC*E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1.本项目的项目编号现更正为:QTGC*E;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1.2考核指标(试运行期间,在系统连续正常运行条件下,以一个月作为考核周期,每个粗苯系统考核要求如下)”现更正为:

考核指标(试运行期间,在系统连续正常运行条件下,在1个月不少于10次取样化验考核周期期间,系统考核要求如下)

名称

指标要求

分项考核指标在合同金额中占比

备注

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月平均值)

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3.8g/m3

占合同总额的15%

3.8g/m3<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4.0g/m3,则在考核本系统合同金额的15%后,可让步接收;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4.0g/m3时,则考核不合格,需方有权单方拒绝接收该区域粗苯改造系统。

(验证方式:单个洗苯塔后煤气含苯量=实际取样化验值)

凡存在分项指标要求不达标的,经整改后(整改期限不超过1个月)再次验收仍不达标的,则可按实际达到的指标要求进行让步接收或拒绝接收。在4个粗苯系统中,凡有超过2项(含2项)粗苯系统中分项指标均存在有让步接收的,则整套系统考核不合格,需方有权单方拒绝接收整套系统。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中《 (略) ______数智化系统服务合同》的“6合同价款支付6.1”现更正为:

6.1合同生效且承包人开工进场后,发包人按合同总价或暂定总价的10%支付预付款给承包人;

项目进度款按月支付,承包人每月20日前提交项目款计量报表和下月进度及用款计划。报表经发包人审定后,按实际累计完成项目量支付应付金额27%的项目进度款(含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合同价款),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7%(含预付款)。承包人不及时申报或累计完成项目量少于进度款额度的,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进度款;

项目完工后,发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中“1.2考核指标”的考核指标要求对承包人进行验收考核。分项考核不合格的,扣除该分项考核指标在合同总额中的相应占比金额。验收考核完成后,此阶段支付金额=合同总金额*(60%-分项考核不合格的指标在合同总额中的相应占比),累计支付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97%(含预付款);

项目完成竣工验收和结算后,剩余合同总金额的3%作为质保金,竣工验收合格及质保期满后支付剩余质保金。

4.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截止时间原为:**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现更正为:**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相应顺延。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更正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柳钢电子采招平台(http://**:8899)、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云之龙集团网http://**)发布。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广西 (略)

地址: (略) 北雀路117号

联系人:尹工

联系电话:0772-*

2.招标代理机构:云 (略)

地址: (略) 滨江东路16号金沙角三区211-218室

联系人:韦力、韦伟国

联系电话:0772-*、*

电子邮箱:*@*ttp://**

云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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