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
建设项目A区工程项目经理部
设备(强夯设备、桩基设备 )租赁框架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2S-2024-006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茅台“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A区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贵 (略) ,招标人为 (略) 茅台“十四五”技改建设项目A区工程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强夯机设备、桩基设备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1.*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1-16#制酒厂房(含服务驿站)、1#制酒办公楼、1#制酒维修车间、锅炉房、动力中心、调度中心、展示中心、1#能源站、1-4#制曲厂房、1#小麦车间、1#制曲办公楼、1#制曲维修车间、1#消防水池组等单体建筑以及相应室外总图附属工程。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略) 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4 月24日至2024 年4 月28日,每日8:00 至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略) 茅台镇太坪村。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②投标申请表(见附表2);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
④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资料要求:已签字盖章的标书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U盘存储,随书面资料一起递交)
7.2 递交时间:2024 年04 月30日09 时00 分至09时30 分。
7.3 递交地点: (略) (略) 茅台镇太坪村。
7.4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04 月30日09 时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6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http://**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A区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略) 茅台镇中华村、太坪村
联系人:吴昌会
电话:*
监督电话:0731-*
2024 年04 月24日
附表1
1.招标设备包件划分清单(以下清单量为我方暂定模拟清单量,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量为准)
序号 | 包件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计划上场时间 | 计划租用时间 | 租赁方式 |
1 | QHSB | 组合锤强夯强夯机 | 机液一体多功强夯机BTM1600KE、机液一体多功强夯机QH 3000C、液压履带式强夯机YTQH450B、液压履带式强夯机YTQH350B等按招标方需求进场 | * | 2024/4/30 | 2024-4-30至2024-6-30 | 工程量计租,元/平米。按设计图示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 |
2 | 分层强夯强夯机(第三步) | * | 2024/4/30 | 2024-4-30至2024-6-30 | 工程量计租,元/平米。按设计图示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 |
3 | 分层强夯强夯机(第一步、第二步) | * | 2024/4/30 | 2024-4-30至2024-6-30 | 工程量计租,元/平米。按设计图示处理范围以面积计算 |
4 | ZJSB | 桩基设备 | SWDM36H、XR400E、SWDM25XL、ZR360C、SWDM36HL等型号按招标方需求进场 | * | 2024/4/30 | 2024-4-30至2024-6-30 | 工程量计租,元/方。按设计图示尺寸截面积乘以设计桩长以立方米计算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租赁经验的相关组织,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有所投业务的经营范围。
(2)设备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出厂日期不得超过5 年,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特种设备必须有监督检验报告。
(3)具备报价设备操作、维保、安全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以及其他相关资质要求。
(4)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 万人民币。
(5)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
(6)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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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表 |
招标项目名称 | (略) 茅台酒“十四五”技改建设A区项目工程项目经理部 | 招标文件设备种类 | 强夯设备、桩基设备 |
招标编号 | CRUCG-02S-2024-0061 | 招标文件包件号 | QHSB、ZJSB |
投标人 单位名称: | (填写单位全称)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 | | 身份证号 | |
法人委托人 | | 身份证号 | |
联系电话 | | 传真电话 |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
单位地址 | |
声明 | (略) 自愿购买,如我公司资格条件不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略) 自行承担。 |
法人委托人 | |
年月日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