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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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4-26

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采购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

二、项目编号:KYWX-2024-0051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1套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

(二)、技术要求:

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详见采购清单。

(三)、商务要求:

1、2024年10月30日前,配合完成主合同最终验收

2、交付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30%的暂定价合同款。合同验收通过、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50%的暂定价合同款。最终外协合同金额待审价后确定。审价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提供剩余全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无息返回质保金。如支付过程中,经费拨付金额超出最终审定价,*方需退回超出的合同款。*方付款以*方收到上级单位项目拨款为前提。。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或外协)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或外协)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或外协)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5月7日

六、拟单一来源供应商 :湖南 (略)

七、单一来源理由:

该项目属于非产品化项目,且项目紧急,具有一定的继承性,若重新研发,则工作量大,进度难以保障,可能无法满足项目交付节点要求,仅能从湖南 (略) 采购

八、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附件(点击附件名称下载)
公告附件:
,安徽,湖南
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4-26

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采购项目,现将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

二、项目编号:KYWX-2024-0051

三、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1套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

(二)、技术要求:

卫星导航应用仿真控制运行支撑系统,详见采购清单。

(三)、商务要求:

1、2024年10月30日前,配合完成主合同最终验收

2、交付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30%的暂定价合同款。合同验收通过、中标供应商提供等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50%的暂定价合同款。最终外协合同金额待审价后确定。审价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提供剩余全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至审定总金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后30日内无息返回质保金。如支付过程中,经费拨付金额超出最终审定价,*方需退回超出的合同款。*方付款以*方收到上级单位项目拨款为前提。。

四、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略) 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或外协)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收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九)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或外协)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或外协)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十)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示时间 :2024年4月26日至5月7日

六、拟单一来源供应商 :湖南 (略)

七、单一来源理由:

该项目属于非产品化项目,且项目紧急,具有一定的继承性,若重新研发,则工作量大,进度难以保障,可能无法满足项目交付节点要求,仅能从湖南 (略) 采购

八、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进行反馈。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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