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县皖能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采购二次采购
和县皖能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采购二次采购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 | 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 | 台 | 1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1)进样模式:毛细管柱分流/不分流进样系统(具有隔膜吹扫功能)、填充柱进样系统、阀进 样、气体/液体自动进样系统等。 (2)工作电压:220V50Hz/60Hz,可接AC220V电源,也可接车上DC12V或DC24V电源。 (3)进样口:1~4个,其中毛细管柱进样口最多为3个,分流比:1:999。进样阀:可搭载多个进口自动控制阀,可自动序列运行。 (4)设备为一体机,自带氢气发生器,内置检测器,色谱柱,电脑,携带方便,便于移动,并具备可直接显示谱图及结果功能。 (5)设备具有一键式送样检测功能,且能准确检测出天然气中氮气、*烷、*烷、*烷、二氧化碳等成分的含量、热值、密度、华白数。 (6)设备具有断气、漏气保护系统和完善的温度过热保护及 (略) 、短路报警功能。 (7)仪器需符合《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GB/T*-2020相关标准。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税额13%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其他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业绩证件 | |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不少于1台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设备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证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请提供其身份证)。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请提供其身份证)。(3)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不少于1台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设备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未被采购人及其主管单位评价列入禁止参与名单(无需投标人提供资料)。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3 | 付款方式 | 合同金额的【100】%将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后支付: (1)成交人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且安装调试合格,并将运输保险单(如有)、交货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有关资料提供给采购人。 (2)成交人将合同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3%)提交给买方。 |
报价须知 | 详见采购文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
1 | * | 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 | 台 | 1.00 | 无附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其他属性 | 需求单位 | 使用方向 | 备注 | 附件 |
1 | * | 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 | 台 | 1 |
物资采购详细要求 | 设备技术参数要求如下: (1)进样模式:毛细管柱分流/不分流进样系统(具有隔膜吹扫功能)、填充柱进样系统、阀进 样、气体/液体自动进样系统等。 (2)工作电压:220V50Hz/60Hz,可接AC220V电源,也可接车上DC12V或DC24V电源。 (3)进样口:1~4个,其中毛细管柱进样口最多为3个,分流比:1:999。进样阀:可搭载多个进口自动控制阀,可自动序列运行。 (4)设备为一体机,自带氢气发生器,内置检测器,色谱柱,电脑,携带方便,便于移动,并具备可直接显示谱图及结果功能。 (5)设备具有一键式送样检测功能,且能准确检测出天然气中氮气、*烷、*烷、*烷、二氧化碳等成分的含量、热值、密度、华白数。 (6)设备具有断气、漏气保护系统和完善的温度过热保护及 (略) 、短路报警功能。 (7)仪器需符合《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GB/T*-2020相关标准。 |
交货地址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税额13%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物资报价要求 | 必须全部报价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不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生产厂家,经销批发,其他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业绩证件 | |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不少于1台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设备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其他证件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请提供其身份证)。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为依法存续的独立法人。(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请提供其身份证)。(3)2021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项不少于1台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设备销售业绩(业绩以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4)未被采购人及其主管单位评价列入禁止参与名单(无需投标人提供资料)。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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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2 | 交货时间 | 合同签订后30日内交货 |
3 | 付款方式 | 合同金额的【100】%将同时满足如下条件后支付: (1)成交人按采购人规定时间将货物运到交货地点,且安装调试合格,并将运输保险单(如有)、交货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等有关资料提供给采购人。 (2)成交人将合同金额全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13%)提交给买方。 |
报价须知 | 详见采购文件。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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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 | 全自动天然气分析仪(气相色谱仪) | 台 | 1.00 | 无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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