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融资主承销采购项目标段四:离岸人民币债券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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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略) 受 (略) 国有资产 (略) 的委托,对 (略) 国有资产 (略) 债券融资主承销采购项目(标段四:离岸人民币债券) 进行比选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略) 国有资产 (略) 债券融资主承销采购项目(标段四:离岸人民币债券) 1.2采购范围:负责开展本次离岸人民币债券发行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本次债券方案(发行金额、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建议、发行时间安排、销售方案等)、负责确定及组建中介服务团队(境外律师、境内律师、债券信托人/支付代理、文书代理以及印刷商等涉及需进行中介服务的)、组建承销团队并推进国家发改委及境外监管机构(如有)报批、国际评级(如有)、协调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相关机构、进行尽职调查、债券发行、承销、交割结算以及还本付息后续管理等与债券发行相关的各项工作,具体详见本项目第五章采购需求。 1.3服务期限:本次离岸人民币债券的期限不超过3年期(含3年)。 1.4采购预算上限:承销服务费率不超过每期发行债券总金额的0.3%/年。 1.5 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等值)的离岸人民币债券。 1.6采购方式:比选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供应商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注册的供应商应当提供境外商业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2.2具备证券监管机构批准的境外债券承销资格,包含但不限于: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发的受规管活动许可,且许可文件上包含“第1类:证券交易、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 2.3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否则拒绝其参与本采购活动。 2.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由不超过二个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但参加联合体的各供应商均应当满足供应商资格条件,在获取比选文件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3、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3.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从2024年 04月 29 日起至2024年 05月09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3.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湖南 (略) ( (略) 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501室) 3.3采购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3.4获取采购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购买)或供应商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购买)、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5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即在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5、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 05月14日 09时30分 5.2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4年 05月14日 09时30分 5.3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天元区长江中央商务大厦A座五楼520室)。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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