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钢焦化厂1#、2#焦炉机侧尾焦回收及其配套系统重招标公告
广钢焦化厂1#、2#焦炉机侧尾焦回收及其配套系统重招标公告
广钢焦化厂1#、2#焦炉机侧尾焦回收及其配套系统(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钢焦化厂1#、2#焦炉机侧尾焦回收及其配套系统(重)(编号:GXJD-*BB*C1),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2建设规模:
1)在推焦车两轨间地面,以2#炉120#炭化室往北约5米正对处为机尾,沿着推焦车轨道方向往1#炉南面端台建设一条尾焦皮带A1。(长度约740米)
2)以A1皮带机头溜槽中心正下为机尾,沿着自东向西的方向建设一条尾焦皮带A2(长度约75米),皮带机头驱动轮中心线在1#迁车台东面围栏正上方。
3)A2皮带机头设置一个不小于15m3的小型缓冲仓(缓冲仓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 Q235钢板制作),缓冲仓出口正对电机车轨道延长线中心线,缓冲仓出口设置电动开关闸门。
4)1#迁车台南面沿着电机车轨道中心线在新增一段电机车轨道,新增轨道北面与迁车台衔接,南面紧 (略) 设置安全挡;1#、2#炉电机车滑线往南延长 (略) 与新增电机车轨道南端齐平,并设置相应的支架,迁车台区域电机车滑线和支架安装在迁车台上并可随迁车台移动,迁车台上的滑线南北两端在地面设置分断装置,分段装置断开后迁车台可带滑线一起移动。
5)3#、4#炉电机车滑线往北延长与2#迁车台北段电机车轨道北端齐平并设置相应的支架,迁车台区域电机车滑线和支架安装在迁车台上并可随迁车台移动,迁车台上的滑线南北两端在地面设置分断装置,分段装置断开后迁车台可带滑线一起移动。
2.3计划工期:
180天(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以及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时间等)。
2.4招标范围:
2.4.1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广钢焦化厂1#、2#焦炉机侧尾焦回收及其配套系统:两条尾焦皮带的安装、南边电机车轨道延长、1#、4#炉电机车滑线延长项目(含桩基施工,如需要)、工程设计(含详勘,如需要)、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软件编程、调试、试生产、达产达效、通过性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等工程内容,同时发包人以现有场地交付中标人,承包人负责场地的平整及垃圾清理(杂草,杂树,废弃建筑物,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杂物清理)。
(1)本工程项目所有设计与施工均应符合皮带机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验收标准、规范和有关国家标准(GB)的要求。
(2)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均由承包人负责, (略) 、场地平整、地坪恢复、垃圾清理、红线范围内地下原有建筑物及原有建筑物基础、岩石破碎及地下管线迁改等。承包人必须保证该工程的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及通用性。
(3)本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涉及焦化厂现有设备设施改造施工,目前焦化厂各生产设施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承包人在进行方案设计、施工组织时,需充分考虑其影响因素,在保证焦化厂生产运行的情况下,通过合理方案设计、科学施工统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及进度要求。
2.4.2 勘察、设计工作范围:
1)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合理并优化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及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地形测量和勘察并编制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如投标人认为需要,则由投标人进行详勘并提供报告);编制工程所涉及的技术图纸、技术规格书、清单、预算;编制竣工图并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编制竣工验收所需的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概算)文件;
2)应按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部门管理规定,提交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工作内容符合规定要求,招标人配合、协助工作。
2.4.3 施工工作范围:
1)建设范围为2.4.1工作范围内所有项目,并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2)所有涉及施工中的一切施工许可手续的办理;
3)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满足规范及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4)负责承包项目的评审、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咨询服务,办理施工图纸审查、交工验收检测、竣工检测、通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测量、应急预案评审、安全专项验收、环保专项验收、试运行方案评审、档案验收、工程审计、竣工验收。需要招标人牵头的,招标人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给予配合。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委托第三方工作项目增减,费用不再调整。
5)配合承包项目的试运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内部的验收等工作(招标人负责组织,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6)工作分界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③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元(或以上)的建安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3月20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3月27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4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B*C1-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 (略) 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 (略)
银行账号:*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略) (略) 六楼602开标室(接收人:梁海凤;电话:07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B*C1-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广西 (略) 、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
地址: (略) (略) 117号 | 地址: (略) (略) 11 (略) 2楼209室 |
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梁海凤、蓝高艳 |
电话:0772-* | 电话:0772-* |
电子邮件:*@*63.com |
2024年3月20日
广钢焦化厂1#、2#焦炉机侧尾焦回收及其配套系统(重)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钢焦化厂1#、2#焦炉机侧尾焦回收及其配套系统(重)(编号:GXJD-*BB*C1),招标人为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西壮族自 (略) 企沙镇防城港钢铁基地
2.2建设规模:
1)在推焦车两轨间地面,以2#炉120#炭化室往北约5米正对处为机尾,沿着推焦车轨道方向往1#炉南面端台建设一条尾焦皮带A1。(长度约740米)
2)以A1皮带机头溜槽中心正下为机尾,沿着自东向西的方向建设一条尾焦皮带A2(长度约75米),皮带机头驱动轮中心线在1#迁车台东面围栏正上方。
3)A2皮带机头设置一个不小于15m3的小型缓冲仓(缓冲仓采用厚度不小于10mm Q235钢板制作),缓冲仓出口正对电机车轨道延长线中心线,缓冲仓出口设置电动开关闸门。
4)1#迁车台南面沿着电机车轨道中心线在新增一段电机车轨道,新增轨道北面与迁车台衔接,南面紧 (略) 设置安全挡;1#、2#炉电机车滑线往南延长 (略) 与新增电机车轨道南端齐平,并设置相应的支架,迁车台区域电机车滑线和支架安装在迁车台上并可随迁车台移动,迁车台上的滑线南北两端在地面设置分断装置,分段装置断开后迁车台可带滑线一起移动。
5)3#、4#炉电机车滑线往北延长与2#迁车台北段电机车轨道北端齐平并设置相应的支架,迁车台区域电机车滑线和支架安装在迁车台上并可随迁车台移动,迁车台上的滑线南北两端在地面设置分断装置,分段装置断开后迁车台可带滑线一起移动。
2.3计划工期:
180天(包括勘察工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以及完成本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相关证件所需时间等)。
2.4招标范围:
2.4.1本工程采用EPC总承包交钥匙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广钢焦化厂1#、2#焦炉机侧尾焦回收及其配套系统:两条尾焦皮带的安装、南边电机车轨道延长、1#、4#炉电机车滑线延长项目(含桩基施工,如需要)、工程设计(含详勘,如需要)、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软件编程、调试、试生产、达产达效、通过性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等工程内容,同时发包人以现有场地交付中标人,承包人负责场地的平整及垃圾清理(杂草,杂树,废弃建筑物,工业垃圾,生活垃圾等杂物清理)。
(1)本工程项目所有设计与施工均应符合皮带机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安装、验收标准、规范和有关国家标准(GB)的要求。
(2)本工程为EPC总承包工程,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均由承包人负责, (略) 、场地平整、地坪恢复、垃圾清理、红线范围内地下原有建筑物及原有建筑物基础、岩石破碎及地下管线迁改等。承包人必须保证该工程的完整性、可靠性、先进性及通用性。
(3)本项目部分建设内容,涉及焦化厂现有设备设施改造施工,目前焦化厂各生产设施均处于正常生产状态。承包人在进行方案设计、施工组织时,需充分考虑其影响因素,在保证焦化厂生产运行的情况下,通过合理方案设计、科学施工统筹,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及进度要求。
2.4.2 勘察、设计工作范围:
1)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负责在初步设计基础上合理并优化进行施工图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以及为满足施工图设计的地形测量和勘察并编制岩土工程详细勘察报告(如投标人认为需要,则由投标人进行详勘并提供报告);编制工程所涉及的技术图纸、技术规格书、清单、预算;编制竣工图并符合档案归档要求;编制竣工验收所需的工程概算(初步设计概算)文件;
2)应按国家、行业法律法规及部门管理规定,提交编制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并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复,工作内容符合规定要求,招标人配合、协助工作。
2.4.3 施工工作范围:
1)建设范围为2.4.1工作范围内所有项目,并按照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
2)所有涉及施工中的一切施工许可手续的办理;
3)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归档,满足规范及主管部门验收要求;
4)负责承包项目的评审、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咨询服务,办理施工图纸审查、交工验收检测、竣工检测、通过政府委托第三方检测测量、应急预案评审、安全专项验收、环保专项验收、试运行方案评审、档案验收、工程审计、竣工验收。需要招标人牵头的,招标人负责组织相关单位给予配合。如因国家政策变化导致委托第三方工作项目增减,费用不再调整。
5)配合承包项目的试运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招标人内部的验收等工作(招标人负责组织,相应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6)工作分界点详见《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①具有国内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②具备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机械行业*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级;③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注:投标单位资质已改革的需符合《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相关规定的对应资质进行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至少有1项合同金额*元(或以上)的建安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业绩(以合同复印件等有效证明材料计算业绩,合同复印件须有签署日期页、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其满足业绩要求的合同标的)
3.4 信誉要求:①根据 (略) 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5.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5.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设计负责人。
3.5.3 施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中标后至本项目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施工项目经理。
3.5.4 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注:以上人员不能为同一个人且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交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的社保证明)。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联合体成员应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4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5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潜在投标人于本公告有效期限内,即2024年3月20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3月27日17时30分止,通过电子邮件形式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将证明文件及联系方式提交至项目联系人邮箱(*@*63.com),证明文件确认后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提供支付凭证(电子回单)),核查完毕后会将电子版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投标人邮箱。
4.2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3证明文件:(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执业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自然人身份证等);(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上证明文件要求为原件的清晰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4.4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账号信息如下(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时,应在“汇款用途”或“款项来源”栏注明“BB*C1-标书款”字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 (略) 金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 (略)
银行账号:*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4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地点: (略) (略) (略) 六楼602开标室(接收人:梁海凤;电话:0772-*)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或邮寄至投标截止地点,发送快递时请注明内容为“BB*C1-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合理估计邮寄时间以确保按时寄达,逾期送达(以签收时间为准)的纸质版文件将予以拒收。本项目不接受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广西 (略) 、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 (略) |
地址: (略) (略) 117号 | 地址: (略) (略) 11 (略) 2楼209室 |
联系人:尹浩承 | 联系人:梁海凤、蓝高艳 |
电话:0772-* | 电话:0772-* |
电子邮件:*@*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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