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人:上犹万 (略)
二、招标要求:
1、招标采购物资名称:车辆定点维修
2、计量方式、施工时间、施工地点:
2.1、车辆维修按工时为计算单位。
2.2、 (略) 生产部通知及双方协调为准。
2.3、维修地点:招标方厂区(车辆施工作业区)或维修方场地
2.4、计量方式:以招标方车辆维修项目明细工时计费(详见合同文本)。
2.5、结算:以车辆维修项目明细工时为准(详见合同文本)。
三、谈判时间、地点
谈判时间: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上犹万 (略) 二楼会议室 地址: (略) 上犹县黄埠镇工业园南区
联系人:钟先生 电话:*
三、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1.1、维修汽车单位符合有 (略) 运输管理标准维修资质。
1.2、投标人应无行业履行的不良记录,无在招投标活动中受到违规处罚的记录。
1.3、报名时需提供的证照:三合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代表的身份证。
2、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可参考附件一)。
3、上述证件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红印章)供招标方现场查验,另备复印件加盖红章一份供招标方存档备案。
四、投标内容填写说明
1、投标报价书按统一格式填写(格式见附件二、三)。
五、投标报价
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投标,以 元/项,为报价单位,所报单价为工时单价(含税、及维修期间的相关费用)。
2、投标报价书(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单价及其他事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确认。
3、根据维修项目选择对应的报价项目。
六、投标文件的填写与规定
1、投标文件各项资料均应遵守本条。
2、投标单位、投标人应填写全程,同时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3、投标报价书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同一人签字或盖章。
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2、投标报价书 (略) 指定的群众监督员,否则取消投标资格。
八、开标及评标
1、开标
1.1、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开标仪式由招标人主持,投标委托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招标方有公开唱标或不公开开标结果的权力。
2、投标的澄清
2.1、招标人有权就投标报价书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
3、评标:
3.1、 评标原则:评标小组将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公平、公正地进行评标工作;评标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评标时,评标小组只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及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书进行评价和比较。
3.2、先进行资格审查,不通过者退出,然后再对入围单位的投标报价书进行评审。在投标书完整、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和格式的投标报价书中,选择预中标单位。
4、评标方法
评标小组根据在满足产品质量需求的前提下,招标人按照综合评分法评标的原则评价的高低排序,本次招标先确定名次排序, (略) 班子会议确定中标单位,原则选定1-2家中标人,招标人拥有合作伙伴的最终选择权。
5、评标标准:本次招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详情见报价表。
5.1、报价分(85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评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总报价)×85=价格评分,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公式中投标价及最低投标价为同等配置下的有效投标价格,如有缺漏项,则按本次有效投标中该项最高投标价调整价格后,按上面公式计算其价格得分。(含税);
5.2、商务及其它评议(15分)
5.2.1、响应招标文件的程度4分,优得3-4分,良得2分,一般得1分。评审依据:文件制作水平、完整程度及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填写情况,最高得分为4分。
5.2.2、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7分,优得5-7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评审依据投标人针对该项目的服务承诺和质量保证说明,与各基地合作过企业或供货商未被质量、服务投诉过的酌情加1-2分,最高得分为7分。
5.2.3、业绩及企业信誉等情况4分,每提供一个投标单位业绩合同得1分,最高得4分。
6、评标过程保密:
6.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6.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 授予合同
1、 最终审查
1.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
1.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人的资质、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考查。
十、 中标通知及签订合同
1、评标结果揭晓即可通知中标者和未中标者,但不做任何解释。
2、投标人参与投标前应详细阅读并理解《车辆定点维修合同文本》和《外委劳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之约定,投标人参与投标之行为即视为投标人同意《车辆定点维修合同文本》和《外委劳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条款,不得单方更改条款。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或电话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完《车辆定点维修合同文本》和《外委劳务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协议》,逾期视为弃权。
十一、施工合同的履行期限:合同的履行期限为2024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0日止.
十二、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书编制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方对上述费用概不承担。
十三、其他说明:
1、招标、投标过程中来往函件、传真以及技术谈判、商务谈判形成的纪要和文件的补充,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2、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招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