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经理部
周转材料(盘扣架及扣件)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UCG-02W-2024-006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已由【政府单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广州南沙中铁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 (略) 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使用单位为【中铁城建 (略) 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经理部】。本项目所需的【钢管、盘扣】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略) 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项目工程,本项目位于 (略) 南沙 (略) 南侧与凤凰大道交汇处,复建二地块西侧为坦尾涌、 (略) ,地块南侧 (略) ,地块东侧为凤凰大道,地块北侧 (略) 。1#到5#,9#到12#楼塔楼、商业裙房、幼儿园、垃圾房、公变电房及公配用房。其中1#至5#楼、9#至12#楼共9栋为高层住宅,1#、2#、3#、4#、5#、9#、10#、11#、12#楼设计高度为99.70m;幼儿园为地上三层,设计高度为13.30m;商业裙房为地上二层,设计高度为9.75m;垃圾房为地上二层,设计高度为9.7m。】。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 (略) ,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 (略) 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 年05月08日至2024 年05月15日,每日8:00 至18:00 (北京时间,下同),在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坦尾村中铁城建项目部。持以下资料(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②投标申请表(见附表2);
③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许可证;
④营业执照(未三证合一还将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2 招标文件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递交资料要求:已签字盖章的标书电子扫描件、word文档(U盘存储,随书面资料一起递交)
7.2 递交时间:2024 年05月28日09 时00 分至09时30 分。
7.3 递交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黄阁镇坦尾村中铁城建项目部。
7.4 投标截止时间:2024 年05月28日09 时30 分。
投标文件须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当面递交给招标人,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5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7.6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http://**)公开发布。
9.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城建 (略) 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经理部】
地址:【 (略) 南沙区黄阁镇中铁城建 (略) 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肖亨玮】
电话:【*】
2024 年05月08日
附表1
1.招标设备包件划分清单(以下清单量为我方暂定模拟清单量,具体以实际合同签订量为准)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用数量 | 招标文件 售价(元) | 招标人 名称 | 交货 地点 |
1 | BJ-PK | 盘扣 | 各型 | 吨 | 3700 | / | 中铁城建 (略) 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经理部 | (略) 南沙区坦尾村旧村改造项目(南区)施工现场 |
钢管 | 各型 | 吨 | 770 |
扣件 | 十字、转角 、直接 | 只 | * |
顶托 | 600mm | 只 | * |
钢踏板 | 各型 | 只 | * |
(略) | 1.2*1.8 | 张 | * |
合计 | | | * | | | |
2.投标人资格条件
2.1 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且为一般纳税人。
2.2质量保证能力:周转器材质量应满足国家、地方现行的相关法规、标准、文件要求(标准不统一时,以高标准为准);具有合格有效的质量检验报告。
2.3 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人民币。
2.4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为中大型企业服务三个项目以上同类业绩相关证明材料,近两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件。
2.5 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