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核证自愿减排量BCER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核证自愿减排量BCER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略) 址:http://**#/content?businessId=*3906¬iceId=*9954¬iceType=*9954
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核证自愿减排量(BCER)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24-05-09 15:25:51
北京 (略)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谈判基础信息
竞争性谈判编号:*-JT-2024-0026
采购单位:北京 (略)
报名截止时间:2024-05-10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5-10 10: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5-10 10: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JT-2024-0026)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技术服务费 | 技术服务 | 详见“详情描述” | *.000 | TAO | 北京绿色交易所划转 | 金隅集团本部 |
收货地址: 金隅集团所属 (略) 碳 (略) 场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简称“所属在京重点排放单位”)中全部或部分单位在北京绿色交易所开立的碳排放权交易账户,相应8家单位分别为北京金隅琉水 (略) 、北京金隅北水 (略) 、北京生 (略) 、北京金隅投资 (略) 、北京金 (略) 、北京金隅 (略) 、北京金隅凤 (略) 及北京金隅加 (略) 。
┃详情描述
一、标的物料及供货基本要求 1.标的物料类别: (略) 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北京碳减排量”), (略) 核证低碳出行减排量(BCER-P) (略) 核证林业碳汇(BCER-F)。 2.采购数量:*吨。 -以上约定的采购数量为金隅集团总需求量,由中选单位按照单价从低到高依次供货,中选单位报价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从前到后依次供货,采满为止。 -单一中选单位总供货数量不超过其报价单中的最大供货量,最大供货量应大于/等于5000吨。中选单位应保证可按投标价提供小于/等于报价单中最大供货量的任意数量的标的物料; -中选单位须按照金隅集团环境保护管理部书面通知组织标的物料持有单位与其8家所属在京重点排放单位中的全部或部分单位签约并供货,签约标的物料总数量小于/等于该中选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总供货数量。 3.质量要求:中选单位提供的北京碳减排量应可用于202 (略) 碳 (略) 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履约使用,且不占用《 (略) 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14]6号)所规定的“京外项目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抵消比例。1吨北京碳减排量可抵消重点排放单位1吨碳排放量。 4、交收及结算方式:交易双方签订《 (略) 碳排放权交易协议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见附件1、2),按照合同约定通过北京绿色交易所进行交收和结算。 5、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期间中选单位按照采购人书面通知与其所属在京重点排放单位签订合同。 二、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项要求,若有不详之处与采购联系人及时沟通,按照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须履行供应商承诺和本公告要求。 2、供应商报名前可以电话咨询。供应商一旦中选,不得提出与报价单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 3、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以是标的物料的持有单位,也可以是代理单位。代理单位须在报价单中注明所代理的标的物料持有单位名称。持有单位与其代理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4、供应商承诺: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标的物料与本采购公告及合同要求一致,能够在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时间内足量供货,质量无瑕疵。 5、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选单位不按照采购公告及公示要求签订及履行合同,数量达到2次的,该中选单位将被列入金隅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丧失招采/招标活动参与资格。 三、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通过 (略) 报价,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版: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附件报价单(见附件3)做出报价,加盖公章。 要求:供应商应谨慎填写价格,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单位为元/吨;报价为含税价,中选单位或其代理的持有单位需向合同签约单位开具与转让价款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报价单 (略) 中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平台报价为准。 3、标的物料报价单价的最高限价为含税价99元/吨(含)。 四、其它说明: 1、本文件如有差错、失误,采购人保留修改的权利。 2、本文件未尽事宜同采购联系人联系。 |
┃联系人
徐若松 / 01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
监督举报邮箱:*@*ttp://**
(略) 址:http://**#/content?businessId=*3906¬iceId=*9954¬iceType=*9954
竞争性谈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核证自愿减排量(BCER)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发布时间:2024-05-09 15:25:51
北京 (略) 现就如下项目进行采购,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 竞争性谈判基础信息
竞争性谈判编号:*-JT-2024-0026
采购单位:北京 (略)
报名截止时间:2024-05-10 00:00:00
报价截止时间:2024-05-10 10:00:00
咨询截止时间:2024-05-10 09:00:00
价格开启时间:2024-05-10 10:00:00
采购类别:其他
┃供应商报价要求
其他资质信息:
保证金:元 (电汇附言请注明:招采保证金*-JT-2024-0026)
保证金收款账户: //
┃物料清单
物料描述(材料名称) | 物料类别 | 规格型号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付款方式 | 采购工厂 | 备注 |
技术服务费 | 技术服务 | 详见“详情描述” | *.000 | TAO | 北京绿色交易所划转 | 金隅集团本部 |
收货地址: 金隅集团所属 (略) 碳 (略) 场履约的重点排放单位(简称“所属在京重点排放单位”)中全部或部分单位在北京绿色交易所开立的碳排放权交易账户,相应8家单位分别为北京金隅琉水 (略) 、北京金隅北水 (略) 、北京生 (略) 、北京金隅投资 (略) 、北京金 (略) 、北京金隅 (略) 、北京金隅凤 (略) 及北京金隅加 (略) 。
┃详情描述
一、标的物料及供货基本要求 1.标的物料类别: (略) 核证自愿减排量(以下简称“北京碳减排量”), (略) 核证低碳出行减排量(BCER-P) (略) 核证林业碳汇(BCER-F)。 2.采购数量:*吨。 -以上约定的采购数量为金隅集团总需求量,由中选单位按照单价从低到高依次供货,中选单位报价相同的按照报价时间从前到后依次供货,采满为止。 -单一中选单位总供货数量不超过其报价单中的最大供货量,最大供货量应大于/等于5000吨。中选单位应保证可按投标价提供小于/等于报价单中最大供货量的任意数量的标的物料; -中选单位须按照金隅集团环境保护管理部书面通知组织标的物料持有单位与其8家所属在京重点排放单位中的全部或部分单位签约并供货,签约标的物料总数量小于/等于该中选单位在本项目中的总供货数量。 3.质量要求:中选单位提供的北京碳减排量应可用于202 (略) 碳 (略) 场的重点排放单位履约使用,且不占用《 (略) 碳排放权抵消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规[2014]6号)所规定的“京外项目产生的核证自愿减排量”的抵消比例。1吨北京碳减排量可抵消重点排放单位1吨碳排放量。 4、交收及结算方式:交易双方签订《 (略) 碳排放权交易协议转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见附件1、2),按照合同约定通过北京绿色交易所进行交收和结算。 5、供货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时间为准,期间中选单位按照采购人书面通知与其所属在京重点排放单位签订合同。 二、供应商须知 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公告的各项要求,若有不详之处与采购联系人及时沟通,按照要求进行报价。供应商主体资格必须合法、合规,须履行供应商承诺和本公告要求。 2、供应商报名前可以电话咨询。供应商一旦中选,不得提出与报价单承诺相抵触的任何要求。 3、参与本次采购的供应商可以是标的物料的持有单位,也可以是代理单位。代理单位须在报价单中注明所代理的标的物料持有单位名称。持有单位与其代理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次采购。 4、供应商承诺:我公司承诺所提供的标的物料与本采购公告及合同要求一致,能够在采购人要求的供货时间内足量供货,质量无瑕疵。 5、除采购人书面同意外,中选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本项目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如果中选单位不按照采购公告及公示要求签订及履行合同,数量达到2次的,该中选单位将被列入金隅集团供应商黑名单,丧失招采/招标活动参与资格。 三、供应商报价 供应商通过 (略) 报价,需提供下列材料电子版: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报价单:供应商需严格按照附件报价单(见附件3)做出报价,加盖公章。 要求:供应商应谨慎填写价格,报价以人民币计价、单位为元/吨;报价为含税价,中选单位或其代理的持有单位需向合同签约单位开具与转让价款等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报价单 (略) 中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平台报价为准。 3、标的物料报价单价的最高限价为含税价99元/吨(含)。 四、其它说明: 1、本文件如有差错、失误,采购人保留修改的权利。 2、本文件未尽事宜同采购联系人联系。 |
┃联系人
徐若松 / 010-*
┃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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