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日喀则技术学院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价函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日喀则技术学院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价函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日喀则技术学院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价函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5-10 09:01:00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日喀则 (略) 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价函
(编号:ZJJZ-RKZXM-JXZL-2024-001)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
1.1.开工日期:2024年3月
1.2.项目名称: (略) 日喀则 (略) 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1.3.项目类型:房建项目
1.4.所属区域:西藏自 (略) 经开区
1.5.项目工期:499日
1.6项目简介:本项目 (略) 经开区。工程内容: 日喀则 (略) —实训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宿舍楼项目《2#实训楼》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地上5层,建筑高度23.25,建筑面积*.82m2;《1#学生宿舍》为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地上8层,建筑高度31.65,建筑面积5975.57m2;《3#学生宿舍》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独立基础、筏板基础,地上6层,建筑高度23.95,建筑面积9253.23m2;《1#教室宿舍》为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地上5层,建筑高度19.85,建筑面积:2983.06m2;《1#教室宿舍配套用房》为框架结构, 独立基础,地上2层,建筑高度11.25,建筑面积:1143.83m2,项目总建筑面积*.62㎡。
1.2询价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使用高度 | 臂长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塔式起重机 | QTZ80/QTZ100/QTP125 | 台 | 5 | 40 | 60 | 计划2024年4月进场 | 计划租赁期限8月 |
二、租赁费用说明
2.1租赁计费开始时间:出租方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自检合格,并经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机构由承租方指定或是出租方指定经承租方确认认可)检测合格后,承租方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出租方出具书面的机械设备使用通知单,开始计算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机械设备检测(每年一次)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2租赁单价包括为满足建筑起重机械实际使用最大高度所需设备本体及加高标准节、附着锚固装置、中交建筑版检到位系统、撑杆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税金等综合价格(升降高度不额外增加费用)。
2.3自承租方出具书面机械设备停租通知单确定的停租时间次日起,出租方停止计算和收取机械设备租赁费用。
三、租赁设备质量要求
3.1设备品牌要求:大汉/徐工/中联或同等技术条件。
3.2设备出厂年限要求:设备出厂年限不超过3年。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4.1租金每 月 结算一次。承租方依据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出租方操作人员或出租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由承租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启租、报停确认单等确认当期租赁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承租方结算完毕,出租方应及时提供承租方结算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承租方入账支付的依据,若国家政策税率发生更改,则以新税率要求执行。
4.2费用支付
4.2.1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支付: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次月内支付进场及安装费的100%;每台机械设备拆除退场完毕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拆卸及出场费的100%。
4.2.2月租费用支付:每月办理结算,由出租方提出申请,承租方审核无异议后入账,承租方次月内向出租方支付设备租赁费结算金额的97% ,剩余费用在所有机械设备退场且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3个月内全部付清,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
4.2.3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承租方支付塔吊租金、进出场费、预埋支腿费等使用银行转账、6个月E信通、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供应链等方式支付(其中E信通、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所产生的贴息费根据贴息凭证由需方承担)。
4.3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用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实际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出租方未向承租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赁费用。同时出租方还应提供经承租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机械运转记录表,按运转记录表进行租金结算,并配合承租方完善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特种设备月检查记录表、机械设备保养、维修记录等。
五、中标价评审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
六、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 年5月10日9:01时至2024年5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询价函。七、报价单的递交
7.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10:00时至2024年5月14日10:00时。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略) 日喀则 (略) 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陈钊
电 话:*
联系地址: (略) 日喀则 (略) 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公告标题: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日喀则技术学院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价函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5-10 09:01:00
中交建筑新四公局日喀则 (略) 项目塔式起重机租赁询价函
(编号:ZJJZ-RKZXM-JXZL-2024-001)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内容
1.项目概况:
1.1.开工日期:2024年3月
1.2.项目名称: (略) 日喀则 (略) 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1.3.项目类型:房建项目
1.4.所属区域:西藏自 (略) 经开区
1.5.项目工期:499日
1.6项目简介:本项目 (略) 经开区。工程内容: 日喀则 (略) —实训楼、学生宿舍楼、教师宿舍楼项目《2#实训楼》为框架结构,独立基础,地上5层,建筑高度23.25,建筑面积*.82m2;《1#学生宿舍》为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地上8层,建筑高度31.65,建筑面积5975.57m2;《3#学生宿舍》为框架、剪力墙结构,独立基础、筏板基础,地上6层,建筑高度23.95,建筑面积9253.23m2;《1#教室宿舍》为剪力墙结构,筏板基础,地上5层,建筑高度19.85,建筑面积:2983.06m2;《1#教室宿舍配套用房》为框架结构, 独立基础,地上2层,建筑高度11.25,建筑面积:1143.83m2,项目总建筑面积*.62㎡。
1.2询价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使用高度 | 臂长 | 交货时间 | 备注 |
1 | 塔式起重机 | QTZ80/QTZ100/QTP125 | 台 | 5 | 40 | 60 | 计划2024年4月进场 | 计划租赁期限8月 |
二、租赁费用说明
2.1租赁计费开始时间:出租方机械设备进场安装调试自检合格,并经具有相应资格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检测机构由承租方指定或是出租方指定经承租方确认认可)检测合格后,承租方组织完成相关各方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向出租方出具书面的机械设备使用通知单,开始计算机械设备租赁费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机械设备检测(每年一次)产生的检测费用由出租方承担。
2.2租赁单价包括为满足建筑起重机械实际使用最大高度所需设备本体及加高标准节、附着锚固装置、中交建筑版检到位系统、撑杆等设施的费用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一切维修保养费用、管理费、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措施费、税金等综合价格(升降高度不额外增加费用)。
2.3自承租方出具书面机械设备停租通知单确定的停租时间次日起,出租方停止计算和收取机械设备租赁费用。
三、租赁设备质量要求
3.1设备品牌要求:大汉/徐工/中联或同等技术条件。
3.2设备出厂年限要求:设备出厂年限不超过3年。
四、结算及支付方式
4.1租金每 月 结算一次。承租方依据机械设备运转记录(出租方操作人员或出租方委派人员应每日填写机械设备运转记录,由承租方现场技术人员签字确认)、启租、报停确认单等确认当期租赁费用,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后生效。承租方结算完毕,出租方应及时提供承租方结算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承租方入账支付的依据,若国家政策税率发生更改,则以新税率要求执行。
4.2费用支付
4.2.1进出场及安拆费用支付:机械设备首次安装完毕,经检测、验收合格后次月内支付进场及安装费的100%;每台机械设备拆除退场完毕且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拆卸及出场费的100%。
4.2.2月租费用支付:每月办理结算,由出租方提出申请,承租方审核无异议后入账,承租方次月内向出租方支付设备租赁费结算金额的97% ,剩余费用在所有机械设备退场且双方办理最终结算后3个月内全部付清,结算总价款以承租方最终核定值为准。
4.2.3付款方式:双方约定承租方支付塔吊租金、进出场费、预埋支腿费等使用银行转账、6个月E信通、6个月银行承兑汇票、6个月供应链等方式支付(其中E信通、银行承兑汇票、供应链支付所产生的贴息费根据贴息凭证由需方承担)。
4.3承租方支付租赁费用前,出租方应向承租方提供相应的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合同标的内容和实际结算情况,准确填写发票项目;若出租方未向承租方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承租方有权拒绝支付租赁费用。同时出租方还应提供经承租方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机械运转记录表,按运转记录表进行租金结算,并配合承租方完善机械设备进场验收记录表、特种设备月检查记录表、机械设备保养、维修记录等。
五、中标价评审方法
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确定。
六、询价函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4 年5月10日9:01时至2024年5月12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下载询价函。七、报价单的递交
7.1 报价单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5月12日10:00时至2024年5月14日10:00时。报价人应当通过远程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报价单,询价方不予受理。
八、联系方式
询 价 方: (略) 日喀则 (略) 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陈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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