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大理石窗台板等材料招标采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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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大理石窗台板等材料招标采购任务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就 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所需窗台板、窗帘合、普通镜子采购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标工地现场 ;

2.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窗台板、窗帘合、普通镜子。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大理石窗台板


/

m

6070.41



人造合成石220宽,颜色:

2

大理石台面


/

m

280.1



人造合成石600宽(含支架、开孔),颜色:

3

普通镜子



m2

541.62



5MM银镜

4

普通木制窗帘盒



m

6391.43




5

铝合金窗帘轨道



m

6391.43




合计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4.2近五年项目业绩;

4.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投标人应在供货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4.5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第十一师 (略) 供应商库中的合格投标人。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略) 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8800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8800

5.6开标时间: (略) 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7将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并将交费 (略) 报名附件位置,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 (略) 财务(银行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账号:**,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 (略) 支行,行号:*(备注:石大南校区一期一标段窗台板、窗帘合、普通镜 (略) )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6.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6.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8.2项目地址: (略) 南区

8.3联系人:聂汉超、高磊(联系方式:*、*)


招标说明

一、招标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就 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一标段)所需窗台板、窗帘合、普通镜子采购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石河子大学南山新校区一标工地现场 ;

2.工程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具体以招标方的具体通知为准);

3.工程内容:窗台板、窗帘合、普通镜子。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大理石窗台板


/

m

6070.41



人造合成石220宽,颜色:

2

大理石台面


/

m

280.1



人造合成石600宽(含支架、开孔),颜色:

3

普通镜子



m2

541.62



5MM银镜

4

普通木制窗帘盒



m

6391.43




5

铝合金窗帘轨道



m

6391.43




合计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需包含本次项目服务的经营权)、开户许可证、一般纳税人证明;

4.2近五年项目业绩;

4.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4投标人应在供货地区内具有技术支持和后续服务能力。

4.5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是在第十一师 (略) 供应商库中的合格投标人。

4.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略) 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8800

5.3招标文件售价(元): 500 元

5.4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略) 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5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8800

5.6开标时间: (略) 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7将购买招标文件费(500元)汇入指定账户,并将交费 (略) 报名附件位置,经招标方审核通过后可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 (略) 财务(银行账户:单位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账号:**,开户行:建设银行乌鲁木 (略) 支行,行号:*(备注:石大南校区一期一标段窗台板、窗帘合、普通镜 (略) )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如若中标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6.6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6.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6.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七、其他事项:

7.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8.1招 标 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 (略)

8.2项目地址: (略) 南区

8.3联系人:聂汉超、高磊(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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