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冠铜业硫酸铜公开竞价公告
金冠铜业硫酸铜公开竞价公告
竞价编号:WZGX-WJHB-*G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15 09:00:00 | |||||
竞价内容:股份物资供销部集采-金冠铜业硫酸铜公开竞价公告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硫酸铜|||主含量≥97%、砷≤0.002%、铅≤0.003%、铁铅≤0.005%、氯化物(以CL计)≤0.003%、水不溶物≤0.05%、PH(50g/L溶液)3.5-4.5|HG/T5215-2017、一等品|| | 技术要求附后 | 吨 | 30 | 以需方通知发货为准。每批次供应量不超过10吨,具体数量按照各使用单位生产实际需求,以需方通知发货为准。 | 金冠铜业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合计(总价)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且非生产单位的成立时间须为截止开标日不少于一年,报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报价要求 | 报价含13%增值税。 |
3 | 交货方式 | 免费送货到使用单位。 |
4 | 包装与运输要求 | 包装适合本竞价货物的运输及装卸。 |
5 | 付款方式 | 办理发票入账等相关手续当月后的第二个月以4个月电子承兑汇款支付质保金除外的全部货款,要求入账当月或次月付款或预付款或要求银行电汇支付的按废标处理。 |
6 | 履约保证金 | *元。(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汇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 |
7 | 质保期和保证金 | 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0元,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8 | 投标要求 | 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竞价内容有技术或商务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竞价采购人可调整该投标价格,但调整的投标价格仅作比较之用,投标人的原投标价仍然不变。 |
9 | 供货范围 | 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10 | 品牌或制造商 | “物料描述”栏含品牌(或制造商)的仅为参考,投标人须注明拟供产品品牌(或制造商);“品牌或制造商”栏明确物资品牌(或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按该品牌(或制造商)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
11 | 定标规则 | 有效报价的分项最低为定标依据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内。 |
13 | 结算方式 | 此次招标为硫酸铜价格,以到厂实际重量结算,如硫酸铜到金冠铜业工厂实际重量为A吨,硫酸铜价格为B元/吨,单批次计算总价为C,则C=AB。 (1)若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 ≥ 97时,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若95≤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 <97时,则按不合格比例双倍进行扣量;若90≤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95时,则按不合格比例四倍进行扣量;若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90时,则进行退货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2)若砷、铁、氯化物等微量元素达到技术要求,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若未达到技术要求,不达标部分按比例进行扣减。 比例:|标准指标-实际到货指标| 供货方式相关要求如: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为 95%,则 最终结算量=实际到货数量-{实际到货数量(|97%-95%|2)};如此类推。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
1 | * | 硫酸铜|||主含量≥97%、砷≤0.002%、铅≤0.003%、铁铅≤0.005%、氯化物(以CL计)≤0.003%、水不溶物≤0.05%、PH(50g/L溶液)3.5-4.5|HG/T5215-2017、一等品|| | 吨 | 30.00 | 无附件 |
竞价编号:WZGX-WJHB-*G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4-05-15 09:00:00 | |||||
竞价内容:股份物资供销部集采-金冠铜业硫酸铜公开竞价公告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硫酸铜|||主含量≥97%、砷≤0.002%、铅≤0.003%、铁铅≤0.005%、氯化物(以CL计)≤0.003%、水不溶物≤0.05%、PH(50g/L溶液)3.5-4.5|HG/T5215-2017、一等品|| | 技术要求附后 | 吨 | 30 | 以需方通知发货为准。每批次供应量不超过10吨,具体数量按照各使用单位生产实际需求,以需方通知发货为准。 | 金冠铜业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
合计(总价)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1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元人民币,且非生产单位的成立时间须为截止开标日不少于一年,报价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报价要求 | 报价含13%增值税。 |
3 | 交货方式 | 免费送货到使用单位。 |
4 | 包装与运输要求 | 包装适合本竞价货物的运输及装卸。 |
5 | 付款方式 | 办理发票入账等相关手续当月后的第二个月以4个月电子承兑汇款支付质保金除外的全部货款,要求入账当月或次月付款或预付款或要求银行电汇支付的按废标处理。 |
6 | 履约保证金 | *元。(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以现汇方式缴纳至指定账户) |
7 | 质保期和保证金 | 本合同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投入使用之日起12个月,质保金为0元,此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依据买方使用单位出具的无异议报告,由买方向卖方支付。 |
8 | 投标要求 | 投标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描述完整。与竞价内容有技术或商务偏离的,投标时应作偏离描述。竞价采购人可调整该投标价格,但调整的投标价格仅作比较之用,投标人的原投标价仍然不变。 |
9 | 供货范围 | 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
10 | 品牌或制造商 | “物料描述”栏含品牌(或制造商)的仅为参考,投标人须注明拟供产品品牌(或制造商);“品牌或制造商”栏明确物资品牌(或制造商)的,投标人须按该品牌(或制造商)报价,否则视为废标。 |
11 | 定标规则 | 有效报价的分项最低为定标依据 |
12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日起60日内。 |
13 | 结算方式 | 此次招标为硫酸铜价格,以到厂实际重量结算,如硫酸铜到金冠铜业工厂实际重量为A吨,硫酸铜价格为B元/吨,单批次计算总价为C,则C=AB。 (1)若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 ≥ 97时,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若95≤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 <97时,则按不合格比例双倍进行扣量;若90≤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95时,则按不合格比例四倍进行扣量;若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90时,则进行退货处理,费用由卖方承担。 (2)若砷、铁、氯化物等微量元素达到技术要求,以实际到货数量结算;若未达到技术要求,不达标部分按比例进行扣减。 比例:|标准指标-实际到货指标| 供货方式相关要求如:硫酸铜(以CuSO4·5H2O计)ω为 95%,则 最终结算量=实际到货数量-{实际到货数量(|97%-95%|2)};如此类推。 |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材质/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附件 |
---|---|---|---|---|---|---|---|---|
1 | * | 硫酸铜|||主含量≥97%、砷≤0.002%、铅≤0.003%、铁铅≤0.005%、氯化物(以CL计)≤0.003%、水不溶物≤0.05%、PH(50g/L溶液)3.5-4.5|HG/T5215-2017、一等品|| | 吨 | 30.00 | 无附件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