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配套用房消控系统改造
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配套用房消控系统改造
采购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名称 | 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配套用房消控系统改造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1、附件2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小于*元),提供合同扫描件。 4.现场踏勘回执(踏勘地址: (略) 新北 (略) 520号,联系人:朱琛,*;踏勘现场时,须提供投标单位踏勘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不予确认;上传踏勘回执扫描件)。 | |
网上询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服务费 | 1. 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 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2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无。 | |
验收约定 | 1.工期:10天,每延误一日,应向*方支付*元[或合同结算总价0.5%]的违约金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2.验收标准:消防部门现场验收合格; 3.本次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二年,如质保期内该项目所含灭火系统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
结算 | 1. 本项目无预付款; 2. 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3.付款方式: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完成施工后向采购人提交现场所用材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文件材料,经双方共同完成验收,自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更新费用)。 4.发票要求:采购人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延期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元[或合同结算总价0.5%]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经修复后仍然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无权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并应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项目经理部成员,或者项目经理或主要项目经理部成员未经*方批准擅自离场的,成交供应商应按2000元/人·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成交供应商逾期未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采购人,每逾期一日,成交供应商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3% 支付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逾期未送达造成采购人无法抵扣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的金额款项给予采购人,并支付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3%*逾期天数违约金。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依本合同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解除本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依本合同应当承担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的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或者附件各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 |
特别提示 | 1.网上询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现状预先勘察,对所投产品的要求条件充分了解。所提供产品必须能够满足采购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网上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上传报价单(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原件盖章扫描上传); 4.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5.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小于*元),提供合同扫描件; 6.现场踏勘回执; 7.本项目所有文件(含附件),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传播,转发,另作它用,如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9.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 (略) 结算的成交款等 (略) 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 (略) (略) 点操作); 10.本次采购预算(含税)为:人民币*.17元(单价及总价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高于控制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11.业务电话:0519-* 王工 E交易技术支持:400-828-9082/400-828-0799 | |
附件 |
采购公告< :namespace prefix = "o" />
项目名称 | 常州市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配套用房消控系统改造 | |
项目编号 | WX*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详见附件1、附件2 | |
采购截止时间 | 2024年5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 |
采购方式 | 一次性报价《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报价人资格条件 | 1.注册并审核通过成为“E交易”认证会员;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3.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小于*元),提供合同扫描件。 4.现场踏勘回执(踏勘地址: (略) 新北 (略) 520号,联系人:朱琛,*;踏勘现场时,须提供投标单位踏勘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不予确认;上传踏勘回执扫描件)。 | |
网上询价保证金 | 1.缴纳金额:人民币*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4年5月16日17:00(北京时间); 3.退还:详见《江苏 (略) 标准化产品电子采购规则》 | |
交易服务费 | 1. 成交金额的1.5%(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告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2. 按上述计算方法不足人民币500元的,按人民币500元收取。 | |
履约约定 | 1.《采购合同》应在成交公告发出后2日内签署,签署地为采购人经营地址; 2.履约保证金:无。 | |
验收约定 | 1.工期:10天,每延误一日,应向*方支付*元[或合同结算总价0.5%]的违约金天,具体进场时间以*方通知为准; 2.验收标准:消防部门现场验收合格; 3.本次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4.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二年,如质保期内该项目所含灭火系统出现质量问题,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 |
结算 | 1. 本项目无预付款; 2. 结算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按实结算。 3.付款方式:项目成交供应商应在完成施工后向采购人提交现场所用材料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文件材料,经双方共同完成验收,自收到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日起30日内支付全部更新费用)。 4.发票要求:采购人每次付款时,成交供应商应提供不低于付款金额的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相关指标及工期(不可抗力除外)等条款完成项目的,视为成交供应商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成交供应商应承担违约责任: (1)成交供应商延期完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采购人支付*元[或合同结算总价0.5%]的违约金。 (2)成交供应商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且经修复后仍然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无权要求支付工程价款,并应承担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3)成交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主要项目经理部成员,或者项目经理或主要项目经理部成员未经*方批准擅自离场的,成交供应商应按2000元/人·次的标准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4)成交供应商逾期未将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采购人,每逾期一日,成交供应商应按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3% 支付违约金。 (5)成交供应商逾期未送达造成采购人无法抵扣的,成交供应商应赔偿相当于逾期送达发票可抵扣的金额款项给予采购人,并支付逾期送达发票金额的3%*逾期天数违约金。 2.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采购人依本合同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解除本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10%的违约金。 3.成交供应商依本合同应当承担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应支付的工程款、履约保证金或者附件各协议中约定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4.一方违约后,守约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 |
特别提示 | 1.网上询价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现状预先勘察,对所投产品的要求条件充分了解。所提供产品必须能够满足采购条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网上询价供应商在报价时须上传报价单(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1工程量清单(控制价),原件盖章扫描上传); 4.供应商同时具备有效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级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5.供应商具有2021年1月1日(含)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小于*元),提供合同扫描件; 6.现场踏勘回执; 7.本项目所有文件(含附件),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随意传播,转发,另作它用,如对采购人造成不利影响,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8.网上询价供应商应根据用户需求合理报价,报价单中不允许有缺漏项,如有无需报价或免费供货的项目,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备注,否则其报价将被否决。 9.付款提示:网上询价保证金、 (略) 结算的成交款等 (略) 注册的银行账户并根据系统提示付款,以E交易系统到帐为准(E交易系统到帐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帐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 (略) (略) 点操作); 10.本次采购预算(含税)为:人民币*.17元(单价及总价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高于控制价的报价属于无效报价)。 11.业务电话:0519-* 王工 E交易技术支持:400-828-9082/400-828-079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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