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106-*-04-01-*】FGQB-0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6-*-04-01-*】FGQB-01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衡泰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郫都区现代工业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科研配套楼(包含工艺配套楼、生活配套楼、地下室(含人防)三个部分),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平方米。主要功能布置为员工单身公寓、倒班宿舍、食堂、员工活动中心、会议、科研办公、地下停车、人防工程等(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
2.3 招标范围:(1)勘察: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设计及施工所需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本工程全过程所需的一切配合。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勘察钻探工作安全而进行的必要测量和管线探测工作;工程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资料和岩土参数、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勘察、工程降排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及防治等提出建议;进行工程测量、初勘、详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测量成果、地质勘察成果等勘察服务;深基坑支护、基坑降水、地基处理、抗浮专项等所需的各专项岩土设计内容以及项目实施阶段的相关服务工作。
(2)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建筑(含节能)、结构(包含混凝土、钢结构等不同结构体系)、给水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园区总图 (略) (含与周边场地衔接设计内容)、围墙、智能化(涉密信息系统除外)、景观绿化、装饰装修、人防工程、幕墙、装配式、卫生防疫设计、 (略) 、绿建、BIM( (略) )等各审批部门所需的专项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和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中国 (略) 相关标准(技术标准有冲突时,以技术标准高的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勘察工作已完成的书面说明)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为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设计工作已完成的书面说明)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或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时间或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或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 (略) 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5日起,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10时0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
地 址: (略) 金牛 (略) 49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衡泰 (略)
地 址: (略) 高 (略) 111 号 13 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四威科创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以川投资备【2106-*-04-01-*】FGQB-015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郫都区行政审批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106-*-04-01-*】FGQB-015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成都衡泰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郫都区现代工业港。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新建科研配套楼(包含工艺配套楼、生活配套楼、地下室(含人防)三个部分),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56平方米。主要功能布置为员工单身公寓、倒班宿舍、食堂、员工活动中心、会议、科研办公、地下停车、人防工程等(以最终设计方案为准)。
2.3 招标范围:(1)勘察:本项目的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设计及施工所需的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本工程全过程所需的一切配合。本项目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满足勘察钻探工作安全而进行的必要测量和管线探测工作;工程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水文地质)资料和岩土参数、对地基做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勘察、工程降排水和不良地质作用及防治等提出建议;进行工程测量、初勘、详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测量成果、地质勘察成果等勘察服务;深基坑支护、基坑降水、地基处理、抗浮专项等所需的各专项岩土设计内容以及项目实施阶段的相关服务工作。
(2)设计:方案深化设计及估算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其后续服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建筑(含节能)、结构(包含混凝土、钢结构等不同结构体系)、给水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园区总图 (略) (含与周边场地衔接设计内容)、围墙、智能化(涉密信息系统除外)、景观绿化、装饰装修、人防工程、幕墙、装配式、卫生防疫设计、 (略) 、绿建、BIM( (略) )等各审批部门所需的专项设计及概算编制工作和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4 计划勘察设计周期:90日历天(其中:勘察30日历天,设计6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国家和地方现行技术标准及规范、当地行政主管部门要求、中国 (略) 相关标准(技术标准有冲突时,以技术标准高的为准)。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勘察设计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 (略) 已公开的 (略) 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勘察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工作的单位提供。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为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勘察工作已完成的书面说明)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中载明的勘察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工作的单位提供。类似业绩应附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可为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或施工图审查报告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或其他证明设计工作已完成的书面说明)扫描件;类似项目业绩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上的竣工时间或出具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时间或出具施工图审查报告时间或证明文件中载明的设计成果文件提交时间为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建筑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 (略) 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15日起, (略) 公 (略) (http://**)(以下简称“ (略) ”)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6月04日10时0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址:http://**、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第二十九研究所
地 址: (略) 金牛 (略) 49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衡泰 (略)
地 址: (略) 高 (略) 111 号 13 楼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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