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车贴、广告牌等询价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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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车贴、广告牌等询价采购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制作 广告宣传 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 (略) (略) 江陵县滨江大道与富民路交叉口,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定位为保障性还迁房,建设内容主要由3栋10层、30栋11层高层建筑组成,建筑功能包含: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91228.34m2,总建筑面积*.5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8m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234.33m2,其他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274.49m2,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1400.57m2,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704.85m2。共涉及1241套住宅,其中拆迁安置住房837套,对外销售住宅404套。机动车停车位87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63个。容积率:1.58;绿地率:352%;建筑密度:17.70%。

2、工程地点: (略) 江陵县富民路-道路。

3、询价标的详情: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1、报价含:提供增值税专票,材料费、制作费、运输损耗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材料出厂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按月办理结算,*方凭结算单和与结算单相符的全额发票到*方财务挂账,*方按照财务计划向*近支付不大于本次结算账金额70%的货款,该项目结束后90日内付尾款,扣留3%的质保金,质保期1年,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3、其他要求:无 。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5.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EPC总承包项目,现因工程需要,须制作 广告宣传 具体情况如下:

1、工程概况:

江陵县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基地安居工程(一期), (略) (略) 江陵县滨江大道与富民路交叉口,本项目为EPC总承包,定位为保障性还迁房,建设内容主要由3栋10层、30栋11层高层建筑组成,建筑功能包含:住宅、商业及配套设施。规划总用地面积91228.34m2,总建筑面积*.52m2;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8m2,配套商业建筑面积2234.33m2,其他配套公建建筑面积3274.49m2,非机动车车库建筑面积1400.57m2,不计容地下室建筑面积704.85m2。共涉及1241套住宅,其中拆迁安置住房837套,对外销售住宅404套。机动车停车位875个,非机动车停车位1263个。容积率:1.58;绿地率:352%;建筑密度:17.70%。

2、工程地点: (略) 江陵县富民路-道路。

3、询价标的详情:详见工程量清单。

备注:

1、报价含:提供增值税专票,材料费、制作费、运输损耗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安装费、材料出厂至招标人指定地点等的所有费用。

付款方式:按月办理结算,*方凭结算单和与结算单相符的全额发票到*方财务挂账,*方按照财务计划向*近支付不大于本次结算账金额70%的货款,该项目结束后90日内付尾款,扣留3%的质保金,质保期1年,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

3、其他要求:无 。

4、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3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5.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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