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3号
发送至邮箱
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3号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 (略) 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 (略) 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成都 (略)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位置 | 出租面积 | 业态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率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ZC-Z4(JJ):2024-3414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1-2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303.09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2 | ZC-Z4(JJ):2024-3415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4-6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479.89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3 | ZC-Z4(JJ):2024-3416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14-16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3898.78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10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2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4 | ZC-Z4(JJ):2024-3417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9-10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329.42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5 | ZC-Z4(JJ):2024-3418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3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1678.81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8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4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6 | ZC-Z4(JJ):2024-3419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5-7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4689.88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10年 | 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0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7 | ZC-Z4(JJ):2024-3420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8-10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4627.49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10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0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8 | ZC-Z4(JJ):2024-3421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3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234.98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9 | ZC-Z4(JJ):2024-3422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11-13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4583.73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10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1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 | ZC-Z4(JJ):2024-3423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7-8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352.03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16时00分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5月16日00:00至2024年05月30日10:00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时段, 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欧阳惠: *,监督人:葛弋宁:*。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 |
附件 | 1.公告附件.zip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 (略) 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 (略) 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pdf 4.资产资源竞买人操作手册.doc |
成都 (略)
2024年05月15日
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 (略) 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1年版)》(成办发〔2021〕60号)、《关于印发〈 (略) 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的通知》(成国资〔2014〕7号)、《关于修订〈 (略) 属国有企业资产出租项目进场交易管理规则〉部分条款的通知》(成国资发〔2015〕23号)政策文件规定,成都 (略) 以网络竞价方式公开出租下列标的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序号 | 编号 | 名称 | 位置 | 出租面积 | 业态 | 租赁期限 | 租金递增率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增价幅度 | 1 | ZC-Z4(JJ):2024-3414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1-2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303.09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2 | ZC-Z4(JJ):2024-3415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4-6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479.89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3 | ZC-Z4(JJ):2024-3416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14-16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3898.78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10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2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4 | ZC-Z4(JJ):2024-3417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9-10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329.42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5 | ZC-Z4(JJ):2024-3418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3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1678.81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8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4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6 | ZC-Z4(JJ):2024-3419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5-7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4689.88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10年 | 租金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0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7 | ZC-Z4(JJ):2024-3420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8-10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4627.49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10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0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8 | ZC-Z4(JJ):2024-3421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3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234.98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9 | ZC-Z4(JJ):2024-3422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11-13层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4583.73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10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1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10 | ZC-Z4(JJ):2024-3423 | 锦江区栀子街18号1栋3单元4层7-8号 | (略) 锦江区栀子街与锦江大道交叉口东南140米锦江文化创意产业中心(二期) | 352.03平方米 | 出租用途为办公,以上经营范围及业态需要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由承租方自行咨询相关部门办理;出租标的物不能从事以下行业:酒吧、库房、养殖、食品制造场所等行业。 | 租期不超过5年 | 每两年递增一次,每次递增幅度是上一年度租金的3% | 45元/㎡/月 | *元 | 1元/㎡/月或其整数倍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4年05月29日 16时00分 |
报价时间 | 自由报价期:2024年05月16日00:00至2024年05月30日10:00 自由报价期结束后,即进入限时竞价时段, 限时竞价的每一应价时间段为90秒 |
对外公示的其它资料 | 出租方案、租赁合同样本 |
1.竞买保证金不得代缴。竞买保证金退转条件及不予退还条款请详见本公告附件。 2.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出租项目或其他设有承租候选人的项目竞价结束后,按最终报价从高到低排序前两名的竞租人为承租候选人。 3.竞买申请人须认真阅读公告及附件相关内容,如对标的物有任何疑问或有实地踏勘意向的可联系我方。联系电话及地址: 欧阳惠: *,监督人:葛弋宁:*。 4.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交易中心办公地点: (略) 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966号天府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注册及报名咨询电话:028-*、*;竞价规则咨询电话:028-* |
附件 | 1.公告附件.zip 2.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 (略) 络竞价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pdf 3. (略)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资产资 (略) 络竞价竞买须知(2023年修订).pdf 4.资产资源竞买人操作手册.doc |
成都 (略)
2024年05月15日
118
查看详情》
招投标大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