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教学行政楼外立面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教学行政楼外立面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略) 附属第四小学教学行政楼外立面改造(施工) (略) 人民政府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4WJ*号、编号:GZ2022WJ*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附属第四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略) 附属第四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仓 (略) 86号;
2.2.工程建设规模:
教学行政楼地上4层,无地下室,建筑总高度16.35米;风雨操场及食堂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10.45米;项目建筑占地面积4958.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为 (略) 附属第四小学教学行政楼、风雨操场及食堂、门卫的外立面及室内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外墙改造、装饰工程、屋面修复、坡道修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高度<100米,建筑层数<5层,单项工程合同额<*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202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内容的成员方的房屋建筑类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
本招标项目 (略) 附属第四小学教学行政楼外立面改造(施工) (略) 人民政府办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办理告知单(编号:GZ2024WJ*号、编号:GZ2022WJ*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略) 附属第四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 (略) 附属第四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建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略) 仓 (略) 86号;
2.2.工程建设规模:
教学行政楼地上4层,无地下室,建筑总高度16.35米;风雨操场及食堂地上2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10.45米;项目建筑占地面积4958.3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
范围为 (略) 附属第四小学教学行政楼、风雨操场及食堂、门卫的外立面及室内改造;工程建设内容包括单体外墙改造、装饰工程、屋面修复、坡道修复等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面积*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高度50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建筑高度<100米,建筑层数<5层,单项工程合同额<*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程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备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房屋建筑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若与202 (略) 建筑业(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联合体中承担建筑工程内容的成员方的房屋建筑类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 (略) 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 (略) ”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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