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桑尼亚渔港项目一体化设备箱体、钢轨、系船柱、钢爬梯等物资海运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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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桑尼亚渔港项目一体化设备箱体、钢轨、系船柱、钢爬梯等物资海运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公告标题:坦桑尼亚渔港项目一体化设备箱体、钢轨、系船柱、钢爬梯等物资海运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5-17 10:02:00

各报价单位:

因坦桑尼亚基卢瓦马索科渔港项目的施工需要,拟项目物资的海运及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鉴于 (略) 场业绩和商业信誉,现诚挚地邀请贵司参与该项目的报价。

1. 询价内容

1.1. 发运物资及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暂定出运金额

(万元)

包装件数

总毛重

(KG)

总立方米

包装形式

货物备货情况

起运港

发运方式

1

一体化设备箱体

119.25

2

*

204

裸装

已完成备货

上海港

散货船

2

钢轨及配件

22.42

8

*.00

8.14

捆装、木托、木箱、吨袋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

3

消防栓

2.95

3

810.00

2.07

木箱

已完成备货

上海港

集装箱,直航

4

管线材料

2.65

29

1135.00

4.36

裸装、木箱

已完成备货

青岛港

集装箱,直航

5

管线材料

3.48

4

1585.00

5.99

木箱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直航

6

综合系统附属材料

58.13

136

*.00

93.33

裸装、木箱、木托、缠膜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直航

7

油污系统附属材料

59.64

53

*.00

82.57

裸装、木箱、木托、缠膜、打捆等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直航

8

清洁粉

0.64

2

2140.00

2.67

木托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直航

9

系船柱

20.58

82

*.00

5.20

裸装(吊环)

已完成备货

上海港

集装箱,直航

10

钢爬梯及配套物资

13.78

3

9200.40

29.72

裸装、纸箱

已完成备货

青岛港

集装箱,直航

注:如若上述所列货物规格和数量与实际货物的规格数量产生误差,以实际出运时的实际物资规格及数量为准。

1.2. 发运时间及出运港口等:

1.2.1. 货物交付地点:中国上海港/青岛港/广州南沙港报价方指定地点。询价方或询价方指定供应商负责送货至询价方、报价方双约定的卸货地点。货物运至报价方指定地点后,由报价方负责安排卸货、理货、装箱/装船等事宜。

1.2.2. 货物交付时间:现已具备发货条件。收到集港通知后,3天内货到交付地点(中国上海港/青岛港/广州南沙港报价方指定地点)。

1.2.3. 发运方式、起运港、卸货港、船期等基本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发运方式

货量

箱型/箱量

起运港

卸货港口

备注

1

一体化设备箱体

散货船

204运费吨

/

上海港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

货物需放在舱内。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甩货或短装。

2

钢轨及配件、管线材料、清洁粉等

集装箱,直航

/

5*40HQ

广州南沙港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

3

系船柱

集装箱,直航

/

1*20GP+2*40HQ

上海港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

4

钢爬梯

集装箱,直航

/

1*20GP

青岛港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

1.2.4. 船期要求:船期不超过2024年6月8日前截关船期(以大船截关时间为准)。

1.3. 装卸条款

1.3.1. 散货船:FLT(船东包装包卸)。

1.3.2. 集装箱:租用船东柜,可分批次整柜发运;FLT(船东包装包卸)。

1.4. 集装箱免柜期要求:

1.4.1. 起运港(中国上海港/青岛港/广州南沙港)的免柜期为7天。

1.4.2. 目的港(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的免柜期为14天。

1.5.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

1.5.1. 被保险人:询价方或收货人

1.5.2. 保险责任: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或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致的全部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5.3. 责任起讫:港至港,含装卸过程。

1.5.4. 附加条款:清理残骸条款(赔偿限额:保险金额的15%)、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

1.5.5. 免赔额:零免赔。

1.5.6. 责任除外:刮擦锈损不赔

1.5.7. 保险费=实际出运货物价值×(1+投保加成率10%)×保险费率。

1.6. 单证制作

1.6.1. 报价方依据货物集港情况、询价方或询价方指定供应商提供的箱件清单和装箱单等数据,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编制单证,并提供给询价方审核。

1.6.2. 经双方确认后,报价方提供给询价方的所需报关资料和数据须为用于向海关申报的最终版本,询价方据此办理盖章等手续。询价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盖章等手续。

1.7. 结算及支付:

1.7.1. 承运船舶启航(离开装货港)后5个工作日内,询价方与报价方根据报价文件办理结算。

1.7.2. 在承运船舶到达卸货港并完成卸货物60天内,询价方凭报价方提供经询价方认可的有效增值税发票以人民币、外汇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付款方式向报价方付清最终结算费用的

1.7.3. 如最终结算费用需要换算成美元或者美元需要换算成人民币支付,均按承运船舶从国内最后一个询价方货物装货港口启航当天的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换算。

2. 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报价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具有承担意外风险的财务能力。

2.3. 具有从事国际运输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质、运输车辆及堆场、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

2.4. 持有合格的有船资质文件或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运价备案回执。

2.5. 具有商务部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2.6. 质量保证体系完备,通过 IS0 体系认证。

2.7. 有成套大型设备物资出口报关、编制出口单证、编制清关资料、大件杂货尤其是重大件的装卸和国际远洋运输的经验。过去三年中,自国内港口运往非洲项目经验不低于3个,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8. 在以往承担的运输项目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2.9. 报价企业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得存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2.10.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报价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报价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10.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0.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0.3.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0.4. 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10.5. 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2.11. 其他要求:

2.11.1.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2.11.3. 报价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上发布。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点击“响应参与”后,根据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通知,请自行于2024年5月14日14:00前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报价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2日15:00。

5.2. 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3. (略) 地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或http://**)。

5.4. 报价人在线上报价时须将编制好的报价文件逐页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报价人在线上报价时须将编制好的报价文件逐页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坦桑尼亚基卢瓦马索科渔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宇鹏

电 话:020-*

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询价人:坦桑尼亚基卢瓦马索科渔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文韵

联系方式:020-*,*

坦桑尼亚基卢瓦马索科渔港项目经理部

2024年5月17日



在线报名地址:http://**
编辑:codekuaall
,上海,青岛,广州,020-,codekuaall

公告标题:坦桑尼亚渔港项目一体化设备箱体、钢轨、系船柱、钢爬梯等物资海运服务采购询价公告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5-17 10:02:00

各报价单位:

因坦桑尼亚基卢瓦马索科渔港项目的施工需要,拟项目物资的海运及相关服务进行询价。鉴于 (略) 场业绩和商业信誉,现诚挚地邀请贵司参与该项目的报价。

1. 询价内容

1.1. 发运物资及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暂定出运金额

(万元)

包装件数

总毛重

(KG)

总立方米

包装形式

货物备货情况

起运港

发运方式

1

一体化设备箱体

119.25

2

*

204

裸装

已完成备货

上海港

散货船

2

钢轨及配件

22.42

8

*.00

8.14

捆装、木托、木箱、吨袋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

3

消防栓

2.95

3

810.00

2.07

木箱

已完成备货

上海港

集装箱,直航

4

管线材料

2.65

29

1135.00

4.36

裸装、木箱

已完成备货

青岛港

集装箱,直航

5

管线材料

3.48

4

1585.00

5.99

木箱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直航

6

综合系统附属材料

58.13

136

*.00

93.33

裸装、木箱、木托、缠膜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直航

7

油污系统附属材料

59.64

53

*.00

82.57

裸装、木箱、木托、缠膜、打捆等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直航

8

清洁粉

0.64

2

2140.00

2.67

木托

已完成备货

广州南沙港

集装箱,直航

9

系船柱

20.58

82

*.00

5.20

裸装(吊环)

已完成备货

上海港

集装箱,直航

10

钢爬梯及配套物资

13.78

3

9200.40

29.72

裸装、纸箱

已完成备货

青岛港

集装箱,直航

注:如若上述所列货物规格和数量与实际货物的规格数量产生误差,以实际出运时的实际物资规格及数量为准。

1.2. 发运时间及出运港口等:

1.2.1. 货物交付地点:中国上海港/青岛港/广州南沙港报价方指定地点。询价方或询价方指定供应商负责送货至询价方、报价方双约定的卸货地点。货物运至报价方指定地点后,由报价方负责安排卸货、理货、装箱/装船等事宜。

1.2.2. 货物交付时间:现已具备发货条件。收到集港通知后,3天内货到交付地点(中国上海港/青岛港/广州南沙港报价方指定地点)。

1.2.3. 发运方式、起运港、卸货港、船期等基本要求

序号

物资名称

发运方式

货量

箱型/箱量

起运港

卸货港口

备注

1

一体化设备箱体

散货船

204运费吨

/

上海港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

货物需放在舱内。不接受任何形式的甩货或短装。

2

钢轨及配件、管线材料、清洁粉等

集装箱,直航

/

5*40HQ

广州南沙港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

3

系船柱

集装箱,直航

/

1*20GP+2*40HQ

上海港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

4

钢爬梯

集装箱,直航

/

1*20GP

青岛港

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

1.2.4. 船期要求:船期不超过2024年6月8日前截关船期(以大船截关时间为准)。

1.3. 装卸条款

1.3.1. 散货船:FLT(船东包装包卸)。

1.3.2. 集装箱:租用船东柜,可分批次整柜发运;FLT(船东包装包卸)。

1.4. 集装箱免柜期要求:

1.4.1. 起运港(中国上海港/青岛港/广州南沙港)的免柜期为7天。

1.4.2. 目的港(坦桑尼亚达累斯萨拉姆港)的免柜期为14天。

1.5.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一切险)

1.5.1. 被保险人:询价方或收货人

1.5.2. 保险责任:负责被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或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自然灾害所致的全部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5.3. 责任起讫:港至港,含装卸过程。

1.5.4. 附加条款:清理残骸条款(赔偿限额:保险金额的15%)、放弃代位求偿权条款

1.5.5. 免赔额:零免赔。

1.5.6. 责任除外:刮擦锈损不赔

1.5.7. 保险费=实际出运货物价值×(1+投保加成率10%)×保险费率。

1.6. 单证制作

1.6.1. 报价方依据货物集港情况、询价方或询价方指定供应商提供的箱件清单和装箱单等数据,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编制单证,并提供给询价方审核。

1.6.2. 经双方确认后,报价方提供给询价方的所需报关资料和数据须为用于向海关申报的最终版本,询价方据此办理盖章等手续。询价方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盖章等手续。

1.7. 结算及支付:

1.7.1. 承运船舶启航(离开装货港)后5个工作日内,询价方与报价方根据报价文件办理结算。

1.7.2. 在承运船舶到达卸货港并完成卸货物60天内,询价方凭报价方提供经询价方认可的有效增值税发票以人民币、外汇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付款方式向报价方付清最终结算费用的

1.7.3. 如最终结算费用需要换算成美元或者美元需要换算成人民币支付,均按承运船舶从国内最后一个询价方货物装货港口启航当天的中国人民银行汇率中间价换算。

2. 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报价项目的生产许可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2.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公司财务状况良好,没有亏损,具有承担意外风险的财务能力。

2.3. 具有从事国际运输所要求的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质、运输车辆及堆场、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

2.4. 持有合格的有船资质文件或具有交通部颁发的《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资格登记证》或运价备案回执。

2.5. 具有商务部备案的《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表》。

2.6. 质量保证体系完备,通过 IS0 体系认证。

2.7. 有成套大型设备物资出口报关、编制出口单证、编制清关资料、大件杂货尤其是重大件的装卸和国际远洋运输的经验。过去三年中,自国内港口运往非洲项目经验不低于3个,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2.8. 在以往承担的运输项目中未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2.9. 报价企业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不得存在最近五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

2.10.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若报价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报价人报价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2.10.1. 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10.2.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0.3. 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 (略)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10.4. 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2.10.5. 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2.11. 其他要求:

2.11.1.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1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2.11.3. 报价人须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注册通过的供应商。

3.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价公告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上发布。

4. 询价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点击“响应参与”后,根据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线上通知,请自行于2024年5月14日14:00前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报价报名并下载电子询价文件。

5. 报价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2日15:00。

5.2. 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5.3. (略) 地址为: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或http://**)。

5.4. 报价人在线上报价时须将编制好的报价文件逐页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报价人在线上报价时须将编制好的报价文件逐页签字盖章后上传扫描件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中交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6. 监督机构

监督单位:坦桑尼亚基卢瓦马索科渔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张宇鹏

电 话:020-*

7.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询价人:坦桑尼亚基卢瓦马索科渔港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李文韵

联系方式:020-*,*

坦桑尼亚基卢瓦马索科渔港项目经理部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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