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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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税务干部学院长沙车辆租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略) 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向具有合法经 (略) 购买接送服务。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后先签第一年的合同;下一年度的合同,以采购人的年度资金下达和中标人前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为续签条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40.*元/年,两年共计80.*元。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有县际及以上包车客运)。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湖南 (略) 招标部( (略)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3、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3日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 (略) 37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段得前、陈永骏、杨丹华、吴颖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车辆租赁采购项目”按照《国家税务总局 (略) 目录外标准下项目采购管理办法》相关管理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现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车辆租赁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向具有合法经 (略) 购买接送服务。

服务期限:两年,合同一年一签(中标后先签第一年的合同;下一年度的合同,以采购人的年度资金下达和中标人前一年度服务考核合格为续签条件)。

采购预算(人民币):40.*元/年,两年共计80.*元。

(四)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参加投标。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含有县际及以上包车客运)。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服务由中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微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六)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23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湖南 (略) 招标部( (略)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3、方式: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授权委托人凭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获取招标文件。

4、售价(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4年6月13日09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地点:湖南 (略) 开标室( (略)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7室会议室)

(八)投标保证金

本采购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30日止。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

联系人:刘老师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雨花 (略) 375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段得前、陈永骏、杨丹华、吴颖

电 话:0731-*

地 址: (略) (略) 一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1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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