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消防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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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消防工程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为 新疆农业 (略) 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 新疆农业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文化东路29号(13区)。

2.2 发包方式:专业分包施工(*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内所有的消防及消防通风工程。新疆农业 (略) 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工作内容包括火灾报警工程、喷淋工程、消火栓工程、通风排烟工程、消防联动,应急照明等消防全部施工内容。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三、工期

计划总工期: 271 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确定,招标人可根据业主对招标人的进度要求调整中标人工期;因业主等非招标人原因竣工日期顺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为“三证合一”,若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登记,则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 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4 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在兵团建工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4.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3 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

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保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项目为 新疆农业 (略) 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 新疆农业 (略) ,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略) 文化东路29号(13区)。

2.2 发包方式:专业分包施工(*方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内所有的消防及消防通风工程。新疆农业 (略) 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消防工程,工作内容包括火灾报警工程、喷淋工程、消火栓工程、通风排烟工程、消防联动,应急照明等消防全部施工内容。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现场踏勘:投标人自行踏勘。

三、工期

计划总工期: 271 天,(具体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工作面的提供时间确定,招标人可根据业主对招标人的进度要求调整中标人工期;因业主等非招标人原因竣工日期顺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为“三证合一”,若没有进行“三证合一”登记,则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2 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3 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4 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在兵团建工集团合格供应商名录库内。

4.5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未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途径领购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3 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供以下资料:

①营业执照;

②资质证书: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银行开户许可证;

④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6.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

6.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6.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保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七、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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