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14亿元!无锡市新吴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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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14亿元!无锡市新吴区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 新吴区排水管理中心2024-2026年新吴区污水收集和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新吴区排水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2024-2026年新吴区污水收集和处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项目内容:提供收水范围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收集和处理服务,包 (略) 建设、污水收集、管道养护服务及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具体包括: 1)与收水范围内配套的污水管道、提升泵站等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日常处置工作,以及相关建设、维修、改造工作。 2)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建设、运营、改造工作。 2、项目要求 1)收水范围内污水应收尽收, (略) 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应一体化运营,不发生污水外溢现象。 2) (略) 定期清疏,包括污水管渠、检查井、倒虹管,污水管渠无堵塞、坍塌,无雨污水管混接、错接、乱接现象。 3) (略) 、提升泵站等设施的维护养护服务应符合CJJ68规定。 4)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选择处置工艺、排放去向及排放标准。 5)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应制定运营手册、水质内控管理等规范制度,并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工作。 6)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及其安全应符合CJJ60规定。 7)污水收集管道≥600km;污水处理规模≥*吨/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4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 (略) 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锡新官发【2007】538号 (略) 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批转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部 (略) (略) ( (略) (略) )组建方案的通知,明确管委会授 (略) (略) 经营全区内涉水事务。 (2)本次项目的污水处理规模≥*吨/日,并且涵盖 (略) 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应一体化运营、 (略) 定期清疏、 (略) 、提升泵站等设施的维护养护服务等内容。 (略) (略) (略) 新区管委会授权,特许经营区内污水收集及处理业务,开展再生水回用、管网运维等业务的环境环保型服务企业,是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国控水务企业, (略) 新吴区唯一一家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且能全面满足本次项目的服务内容的企业,具有唯一性。 (3)污水处理设施是完成本次项目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目前新吴区建成的新城、梅村、硕放三座水处理 (略) (略) 所有,具有不可替代性。 (4)该采购项目 (略) (略) 已有的基础设施、设备、污水厂、管网具有一致性配套,可节约政府支出,具有经济可行性。 (5)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周期长,其他供应商为承担本项目采购污水处理设施在时间上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并且污水处理设施投资额较大,其他供应商为承担本项目采购服务专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不具备经济可行性。 (6)综上所述,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致认为本次2024-2026年新吴区污水收集和处理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略) (略) 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 (略) 4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M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略) 新吴区排水管理中心2024-2026年新吴区污水收集和处理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新吴区排水管理中心


项目名称:2024-2026年新吴区污水收集和处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1、项目内容:提供收水范围内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的收集和处理服务,包 (略) 建设、污水收集、管道养护服务及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具体包括: 1)与收水范围内配套的污水管道、提升泵站等设施的巡查、维护及日常处置工作,以及相关建设、维修、改造工作。 2)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建设、运营、改造工作。 2、项目要求 1)收水范围内污水应收尽收, (略) 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应一体化运营,不发生污水外溢现象。 2) (略) 定期清疏,包括污水管渠、检查井、倒虹管,污水管渠无堵塞、坍塌,无雨污水管混接、错接、乱接现象。 3) (略) 、提升泵站等设施的维护养护服务应符合CJJ68规定。 4)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选择处置工艺、排放去向及排放标准。 5)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应制定运营手册、水质内控管理等规范制度,并严格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开展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工作。 6)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及其安全应符合CJJ60规定。 7)污水收集管道≥600km;污水处理规模≥*吨/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40,*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1) (略) 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文件锡新官发【2007】538号 (略) 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批转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等部 (略) (略) ( (略) (略) )组建方案的通知,明确管委会授 (略) (略) 经营全区内涉水事务。 (2)本次项目的污水处理规模≥*吨/日,并且涵盖 (略) 收集和污水处理设施应一体化运营、 (略) 定期清疏、 (略) 、提升泵站等设施的维护养护服务等内容。 (略) (略) (略) 新区管委会授权,特许经营区内污水收集及处理业务,开展再生水回用、管网运维等业务的环境环保型服务企业,是集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于一体的国控水务企业, (略) 新吴区唯一一家满足本项目污水处理规模且能全面满足本次项目的服务内容的企业,具有唯一性。 (3)污水处理设施是完成本次项目不可或缺的基础设施,目前新吴区建成的新城、梅村、硕放三座水处理 (略) (略) 所有,具有不可替代性。 (4)该采购项目 (略) (略) 已有的基础设施、设备、污水厂、管网具有一致性配套,可节约政府支出,具有经济可行性。 (5)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周期长,其他供应商为承担本项目采购污水处理设施在时间上无法满足本项目需求,并且污水处理设施投资额较大,其他供应商为承担本项目采购服务专门建设污水处理设施不具备经济可行性。 (6)综上所述,专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一致认为本次2024-2026年新吴区污水收集和处理服务项目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 (略) (略) 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新 (略) 4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6M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5月24日至2024年05月31日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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