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保洁服务采购第二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保洁服务采购第二次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 保洁服务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ZC-HTWY-2024-0003
招标人:浙江钱塘江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浙江钱塘江 (略) (下称“采购人”)就 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保洁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编号:ZC-HTWY-2024-0003)进行公开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采购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 318 万元(含税)。
2. 采购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ZC-HTWY-2024-0003)。
2.2采购项目简介:为保证2024年钱塘江水环境干净、整洁,能够常态化开展江面各类漂浮物打捞工作,保持江面干净,满足及时常态化清理钱塘江江面漂浮物的要求,拟进行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保洁服务(第二次)采购。
2.3采购范围:
1.社井至复兴大桥、彭埠大桥至下沙大桥保洁区域的水域和岸滩等日常保洁工作、漂浮垃圾接驳、动物尸体打捞、漂浮垃圾撕碎及处置工作。
2.社井至下沙大桥全域突发漂浮物聚集应急处置等工作。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服务期及付款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方负责通知。
2.5 质量要求:能够常态化开展江面各类漂浮物打捞工作,保持江面干净,满足常态化清理钱塘江江面漂浮物的要求、及时对上岸垃圾进行晾晒与撕碎、快速且有效地进行动物尸体打捞、做好垃圾处置场地日常管理工作,严禁社会上其他垃圾倾倒至垃圾撕碎场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06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4.2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向浙江钱塘江 (略) ( (略) 滨 (略) 2510号)以现场报名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的电子文本。
4.3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 0 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6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5.2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自送或快递形式。递交及邮寄地点: (略) 滨 (略) 2510号。
6. 响应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0 万元
7. 其他事项
7.1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招标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法律行为的,可向采购单位纪检进行投诉或举报。
7.2成交单位在其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且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而不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该供应商列入我司的黑名单库,永远不能参加我司该类项目采购。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钱塘江 (略)
业务事项联系人:李龙虎 联系电话:*
采购事项联系人:陈 骏 联系电话:0571-*
纪检事项联系人:徐霄果 联系电话:0571-*,邮箱:*@*q.com
项目名称: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 保洁服务采购(第二次)
项目编号:ZC-HTWY-2024-0003
招标人:浙江钱塘江 (略)
报名要求:None
内容:
浙江钱塘江 (略) (下称“采购人”)就 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保洁服务采购(第二次)(采购编号:ZC-HTWY-2024-0003)进行公开采购,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采购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预算金额 318 万元(含税)。
2. 采购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标段编号:ZC-HTWY-2024-0003)。
2.2采购项目简介:为保证2024年钱塘江水环境干净、整洁,能够常态化开展江面各类漂浮物打捞工作,保持江面干净,满足及时常态化清理钱塘江江面漂浮物的要求,拟进行2024年钱塘江(杭州城区—非核心段)水面保洁服务(第二次)采购。
2.3采购范围:
1.社井至复兴大桥、彭埠大桥至下沙大桥保洁区域的水域和岸滩等日常保洁工作、漂浮垃圾接驳、动物尸体打捞、漂浮垃圾撕碎及处置工作。
2.社井至下沙大桥全域突发漂浮物聚集应急处置等工作。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4 服务期及付款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次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由*方负责通知。
2.5 质量要求:能够常态化开展江面各类漂浮物打捞工作,保持江面干净,满足常态化清理钱塘江江面漂浮物的要求、及时对上岸垃圾进行晾晒与撕碎、快速且有效地进行动物尸体打捞、做好垃圾处置场地日常管理工作,严禁社会上其他垃圾倾倒至垃圾撕碎场地。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响应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响应资格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http://**.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于禁止投标处罚期内;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06 月 03 日 17 时 00 分。
4.2开标截止时间前潜在投标人向浙江钱塘江 (略) ( (略) 滨 (略) 2510号)以现场报名通过后获取采购文件的电子文本。
4.3本项目服务费为(人民币): 0 元。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 06 月 04 日 10 时 00 分。
5.2线下递交: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通过自送或快递形式。递交及邮寄地点: (略) 滨 (略) 2510号。
6. 响应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 0 万元
7. 其他事项
7.1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若发现其他供应商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招标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招标投标法律行为的,可向采购单位纪检进行投诉或举报。
7.2成交单位在其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且无不可抗力因素情况下而不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该供应商列入我司的黑名单库,永远不能参加我司该类项目采购。
8.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浙江钱塘江 (略)
业务事项联系人:李龙虎 联系电话:*
采购事项联系人:陈 骏 联系电话:0571-*
纪检事项联系人:徐霄果 联系电话:0571-*,邮箱:*@*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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