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结算中心集采骨料及掺合填充料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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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结算中心集采骨料及掺合填充料任务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北新 (略)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路面碎石采购招标,招标人为新疆北新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该 企业出资资金来源:政府出资/企业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宿固高速公路路面用碎石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3.325公里。本项目路 (略) 埇桥区苗庵乡西谷堆村北侧,接G1516盐洛高速公路及规划徐州至宿州高速公路,向南延伸,经拟建宿州机场东侧、埇桥区大店镇、灵壁县娄庄镇、固镇县仲兴乡,止于固镇县石湖乡黄庄村北侧,接已建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全线设特大桥2座(含宿淮铁路分离立交)、大桥9座、中桥38座;设蒿沟东(枢纽)、宿州机场、大店东、固镇东等4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等必要设施。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总厚度74cm,上面层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中面层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下面层8cm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疆北新 (略)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路面碎石采购招标

招标供货期:供货开始至全部工程完毕,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 宿固高速沿线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或*方指定场地)

交货时间: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质量保证期: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年限执行。

本次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碎石

5-10mm

*.32

水泥稳定碎石

2

碎石

10-20mm

*.92

水泥稳定碎石

3

碎石

20-30mm

*

水泥稳定碎石

4

碎石

5-10mm

93221.47

沥青混凝土

5

碎石

10-20mm

*.96

沥青混凝土

6

碎石

10-15mm

213.86

沥青混凝土

7

碎石

20-25mm

31941.35

沥青混凝土

备注

1.表中数量为暂估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招标人有权在供货期间对数量进行修正。

3.实际交货时间、地点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清单,对照十一师集采平台对应内容填写,报价清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5.本招标材料必须符合国标及《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注册资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碎石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企业或供货商。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日产量不低于8000吨,需提供生产设备型号;如是供货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同时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二)业绩要求

贸易商注册成立时间应满三年且近两年同类供货业绩要求如下: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具有近三年内(**日-至今)内具有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参与了2个高速公路石料合同的供应。类似项目不少于两份合同,总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资料必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招商引资企业及园区企业、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税务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国家核准文件或第三方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等资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应当附2021年至2023年纳税证明或者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四)信誉要求

4.1在“信用中国”(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4.4未被列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

4.5应当提供近3年涉诉信息,不得隐瞒(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4.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允许参加的其他情形。

4.7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投标。

(五)其它要求

5.1投标人未提供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等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新疆兵团第十一师贸易企业注册资金不做要求。

5.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对明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它要求5项强制性资格评审条件,仍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扰乱投标秩序,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碎石样品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中心试验室并提供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如对检测结果不认可,可 (略) 部级质监部门检测),以及近1个月内碎石产品其它*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不满足条件的投标单位取消评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进行报名,此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

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澎湖路33号新疆北新大厦21楼 收件人:康萌萌,电话:* 。

如填报数据或电子版标书与纸质版标书有差异,以纸质版标书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力 *

康萌萌 *

2024年*月*日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材料采购进行招标。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北新 (略)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路面碎石采购招标,招标人为新疆北新 (略)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该 企业出资资金来源:政府出资/企业出资,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宿固高速公路路面用碎石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 项目概况

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路线全长约43.325公里。本项目路 (略) 埇桥区苗庵乡西谷堆村北侧,接G1516盐洛高速公路及规划徐州至宿州高速公路,向南延伸,经拟建宿州机场东侧、埇桥区大店镇、灵壁县娄庄镇、固镇县仲兴乡,止于固镇县石湖乡黄庄村北侧,接已建固镇至蚌埠高速公路,全线设特大桥2座(含宿淮铁路分离立交)、大桥9座、中桥38座;设蒿沟东(枢纽)、宿州机场、大店东、固镇东等4处互通立交;设匝道收费站3处、服务区1处,管理分中心1处等必要设施。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路面结构层总厚度74cm,上面层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中面层6cmAC-20中粒式沥青混凝土(SBS 改性),下面层8cmAC-25粗粒式沥青混凝土,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下基层18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20cm低剂量水泥稳定碎石。

(二)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新疆北新 (略) 安徽宿固高速公路项目总承包部路面碎石采购招标

招标供货期:供货开始至全部工程完毕,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交货地点: 宿固高速沿线水泥稳定碎石拌合站、沥青拌合站(或*方指定场地)

交货时间: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结束。

质量保证期:按照国家质量标准、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规定的年限执行。

本次采购包件划分及预估数量详见下表:

序号

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碎石

5-10mm

*.32

水泥稳定碎石

2

碎石

10-20mm

*.92

水泥稳定碎石

3

碎石

20-30mm

*

水泥稳定碎石

4

碎石

5-10mm

93221.47

沥青混凝土

5

碎石

10-20mm

*.96

沥青混凝土

6

碎石

10-15mm

213.86

沥青混凝土

7

碎石

20-25mm

31941.35

沥青混凝土

备注

1.表中数量为暂估数,实际以结算数量为准。

2.招标人有权在供货期间对数量进行修正。

3.实际交货时间、地点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4.按照招标文件的报价清单,对照十一师集采平台对应内容填写,报价清单应与投标文件一致。

5.本招标材料必须符合国标及《公路工程集料试验规程》JTG/E42-2005规范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

注册资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营业范围满足本次招标项目的要求,具有碎石生产、供应经验的专业生产企业或供货商。投标人如是生产企业,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8000万元,日产量不低于8000吨,需提供生产设备型号;如是供货商,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同时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

(二)业绩要求

贸易商注册成立时间应满三年且近两年同类供货业绩要求如下:生产商或代理商代理的厂家具有近三年内(**日-至今)内具有大中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参与了2个高速公路石料合同的供应。类似项目不少于两份合同,总合同额不少于3000万元的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资料必须提供合同及发票扫描件。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一师招商引资企业及园区企业、内部企业不受此条限制。

(三)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提供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附税务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由国家核准文件或第三方查询结果为准,并加盖公章包括审计报告等资料、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应当附2021年至2023年纳税证明或者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四)信誉要求

4.1在“信用中国”(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2公司无因产品质量问题,受到相关行政处罚的记录。

4.3公司法人及股东未被列为失信名单。

4.4未被列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黑名单。

4.5应当提供近3年涉诉信息,不得隐瞒(注册不足3年的单位,要求提供注册以来的相关资料)。

4.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允许参加的其他情形。

4.7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投标。

(五)其它要求

5.1投标人未提供资质、业绩、财务、信誉等资料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按照废标处理;新疆兵团第十一师贸易企业注册资金不做要求。

5.2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并充分了解招标文件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对明知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资格要求、业绩要求、财务要求、信誉要求、其它要求5项强制性资格评审条件,仍参与投标的单位,视为扰乱投标秩序,招标人有权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3投标人需在开标前将碎石样品送至招标人指定的中心试验室并提供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如对检测结果不认可,可 (略) 部级质监部门检测),以及近1个月内碎石产品其它*级试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合格报告,不满足条件的投标单位取消评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进行报名,此次招标不收取标书费,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专家评审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递交以电子版投标和纸质版相结合的方式。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填报数据及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PDF格式,签字盖章清晰,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胶装,签字盖章齐全。纸质版投标文件须在开标前邮寄出,并将相关信息(邮寄单号,邮寄公司名称,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q.com。

如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邮寄出纸质版投标文件则视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纸质版招标文件邮寄地址: (略) 沙依巴克区澎湖路33号新疆北新大厦21楼 收件人:康萌萌,电话:* 。

如填报数据或电子版标书与纸质版标书有差异,以纸质版标书为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http://**)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韦力 *

康萌萌 *

202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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