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312-*-04-01-*
1.4 招标人:合肥兴庐 (略)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 (略)
1.5 项目业主:合肥兴庐 (略)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比例落实
1.9 资金落实情况:部分落实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LGZ*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LGZ*
2.5 项目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庐阳区,共实施三个子项: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创智中心(太赫兹产业园)、经开智造科创园二期(芯庐州二期)。其中智能传感器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20.04亩),总建筑面积约27.*平方米;创智中心(太赫兹产业园)总占地面积2.*平方米(约37.58亩),总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经开智造科创园二期(芯庐州二期)总占地面积约25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项目总投资:约18.36亿元。
2.8 合作期限: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运作方式: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2 回报机制: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②设计资质要求中的其中一种: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对应专业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满足对应专业资格要求;同一专业职责由两个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所载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8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业绩。(采取PPP、BOT、特许经营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同时包含投资、建设、运营等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b.中标通知书、 (略) 址及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中标查询截图与合同协议书内容不一致的,以合同协议书为准;c.需提供主管部门批复或项目备案材料(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立项批复文件;采用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须提供核准文件或批复文件;采用备案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须提供备案文件。以上文件均须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盖章);③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评审要素,如未体现,则应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
3.3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7款要求。
3.7信誉要求:
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 (略)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2楼5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兴庐 (略)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 (略)
地 址:安徽省 (略) (略) 交口兴庐科技产业园研发楼、 (略) 杏林街道文一泊心湾S1栋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2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财政局
地址: (略) 295号
电话: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或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表,2312-*-04-01-*
1.4 招标人:合肥兴庐 (略)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 (略)
1.5 项目业主:合肥兴庐 (略)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 (略)
1.6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项目资本金比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比例落实
1.9 资金落实情况:部分落实
2.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庐阳北部中心综合提升项目(一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2024DFLGZ*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4DFLGZ*
2.5 项目地点:
2.6 建设规模:本项目位于合肥庐阳区,共实施三个子项:智能传感器产业园、创智中心(太赫兹产业园)、经开智造科创园二期(芯庐州二期)。其中智能传感器产业园规划用地面积*平方米(约120.04亩),总建筑面积约27.*平方米;创智中心(太赫兹产业园)总占地面积2.*平方米(约37.58亩),总建筑面积约9.*平方米;经开智造科创园二期(芯庐州二期)总占地面积约25亩,总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7 项目总投资:约18.36亿元。
2.8 合作期限:13年,其中建设期3年、运营期10年。
2.9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项目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等服务工作。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0 项目类别:服务类。
2.11 运作方式: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2 回报机制: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2.13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施工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①或②设计资质要求中的其中一种:
①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级资质。
注:联合体投标的,须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对应专业职责的联合体成员满足对应专业资格要求;同一专业职责由两个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投标人资质等级。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单项合同金额(以合同所载的项目总投资金额为准)8亿元及以上的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项目业绩。(采取PPP、BOT、特许经营等模式实施的,其实质服务范围同时包含投资、建设、运营等内容的业绩予以认可)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该业绩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②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a.合同协议书。投标人所提供的合同协议书应与监管部门备案的合同协议书(如有)保持一致,评标结束后若发现不一致的以备案合同协议书为准,并视同提供虚假材料;b.中标通知书、 (略) 址及查询截图,中标通知书、中标查询截图与合同协议书内容不一致的,以合同协议书为准;c.需提供主管部门批复或项目备案材料(政府投资项目须提供立项批复文件;采用核准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须提供核准文件或批复文件;采用备案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须提供备案文件。以上文件均须政府投资主管部门盖章);③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评审要素,如未体现,则应另附业主单位证明材料(须加盖业主单位公章)予以明确说明。
3.3 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注: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为同一人,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
3.4 人员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2)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3.7款要求。
3.7信誉要求:
投标 (略) 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其他要求: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本招标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
(2)潜在投标人可登录 (略) 电子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如参与投标,则须在本条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 (略) 获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
4.3 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0元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 (略)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一次平均)。(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开标时间:2024年6月18日9时30分。
8.2 开标地点:
? (略) 滨湖 (略) 2588 (略) 场A区(徽州大 (略) 交口)2楼5号开标室。
?本招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具体操作见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标系统相关操作手册。
9. 招标文件的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规定时间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提出。
9.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规定时 (略) 上投诉系统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9.3 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见招标公告11.1和11.2。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11.1 招标人
招 标 人:合肥兴庐 (略) 、合肥庐阳国有资产 (略)
地 址:安徽省 (略) (略) 交口兴庐科技产业园研发楼、 (略) 杏林街道文一泊心湾S1栋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1.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 (略)
地 址: 236号
邮 编:*
联 系 人:、、
电 话:、、
11.3 电子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系统名称: (略)
电子交易系统电话:
11.4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名称: (略) 电子服务系统
电子服务系统电话:0551-*
11.5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财政局
地址: (略) 295号
电话:
12.其他事项说明
12.1 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13.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 (略) 合肥蜀山支行
或
户名: (略)
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合肥庐阳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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