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计量器具溯源服务项目公告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关于计量器具溯源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为了保障我站环境监测工作顺利进行,需对实验室在用仪器设备进行量值溯源,以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量值符合计量法规定。现对仪器设备溯源服务项目进行报价邀请,以筛选1名报价合计金额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项目名称:仪器设备溯源服务项目(采购编号:FJHJJC[YB]*)。
2.项目地址: (略) 鼓楼 (略) 138号。
3.服务期限:1+1+1(服务3年,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表,详见附件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一览表》。
附件1中的仪器设备和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人有权就附件1中的任何一项仪器设备和数量进行调整,最终按实际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检定/校准结算。
三、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非法人参与必须提供);
4.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提供证书能力附表(自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按报价单顺序对应罗列)。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满足以上招标资格要求的应标人,将被视为无效应标人。
四、服务要求
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一览表》中仅包含一般年度计划溯源的仪器设备,不包含临时扩项、竞赛或其他特殊情况,表中未列出的仪器设备亦有可能检定/校准(需按照已报价的同类设备进行检定/ (略) 场价同样折扣比例提供)。投标人应接受临时溯源服务要求,按本次要求标准提供优质服务。如投标人没有能力溯源须代送检的,要经采购人同意的服务机构进行仪器溯源,并提交溯源计划方案。
2.投标人在接到服务要求后需在24小时内响应,报送检定/校准仪器设备5个工作日内计量完毕并将证书送回采购人处;如遇紧急情况需在5小时内进行服务,3个工作日内完成计量、并将证书并送回采购人处;若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投标人也应配合采购人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服务;若遇到无法按时完成的情况,应征求采购人的同意,并提供解决方案。需提供承诺函。
3.中标人需到我单位进行仪器溯源,如需仪器送检中标人实验室的,中标人需承担仪器设备送检来回运输工作及运输费,仪器设备来回必须由中标人车辆运输不允许快递运输;如遇代送仪器设备只能快递运输的,需征求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中标人自理。需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本地符合溯源标准要求的实验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等)。
5.投标人须提供《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一览表》中所有仪器的能力附表(自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在报价单里按顺序对应明确标注页码及序号,如实填写,符合要求的自检能力须覆盖报价单所有仪器80%及以上范围,并可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
6.投标人须针对采购人提供仪器设备清单及要求,提供完全符合计量规范及专业技术要求,以保证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校准报告,可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如遇标准更新,应使用最新标准进行计量)。需提供承诺函。
五、验收标准
1.检定/校准完毕的仪器设备,采购人可组织中标人、仪器使用人共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有关数量、规格、校准项目、参数等方面。仪器检定/校准完后运行符合要求,才算最终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形或中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同约定的检定/校准服务要求规定的情况,双方应共同在交接清单中详细记录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交接清单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替换、修理及补充的有效证明。
2.仪器检定/校准证书原件和电子版检定/校准证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证书上有仪器相关准确信息及唯一标识。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定/校准服务,并经采购单位确认。
4.若无法校准和校准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中标人须及时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确认是否出具不合格证书。若需出具不合格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对应检测服务项目单价收费;若无需出具不合格证书,则中标人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六、评标方法
1.本次采购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采购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2.评标要求3家及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方可组织评审,否则按照流标处理。项目流标2次后,3家符合资质要求中的2家满足服务要求情况下,即可确定1家为本项目中标人。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一览表》合计金额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人。
4.符合采购文件的情况下,若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最低价相同,由采购人根据评标专家组综合评定结果指定1家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七、合同事项
中标供应商收到采购结果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站签订仪器设备溯源服务意向供应商合同(协议),合同期为*年,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八、结算方式
根据意向供应商报价单价及仪器设备实际检定/校准数量为准,经仪器溯源确认合格后,按季度结算,待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九、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检定/校准过程未按仪器检定/校准规范进行,弄虚作假,一经核实,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需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本次计量器具服务综合报价的20%金额作为违约金。
十、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资格、服务要求中的相关内容,提供全部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项目正式报价文件。
3.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附全部投标材料清单目录,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信息)送至采购人处,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视为投标文件作废。
(二)投标时间
请于2024年6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规划计划室( (略) 鼓楼 (略) 138号408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1-*。
十一、本次评标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保留最终解释权。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年5月29日
一、项目概况
为了保障我站环境监测工作顺利进行,需对实验室在用仪器设备进行量值溯源,以确保在用的测量仪器设备量值符合计量法规定。现对仪器设备溯源服务项目进行报价邀请,以筛选1名报价合计金额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本项目意向供应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诚邀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1.项目名称:仪器设备溯源服务项目(采购编号:FJHJJC[YB]*)。
2.项目地址: (略) 鼓楼 (略) 138号。
3.服务期限:1+1+1(服务3年,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二、实验室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表,详见附件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一览表》。
附件1中的仪器设备和数量为预估数量,采购人有权就附件1中的任何一项仪器设备和数量进行调整,最终按实际的数量、型号/规格进行检定/校准结算。
三、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有,非法人参与必须提供);
4.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
5.投标人须提供《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证书)及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颁发的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并提供证书能力附表(自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按报价单顺序对应罗列)。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承诺函;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满足以上招标资格要求的应标人,将被视为无效应标人。
四、服务要求
1.《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一览表》中仅包含一般年度计划溯源的仪器设备,不包含临时扩项、竞赛或其他特殊情况,表中未列出的仪器设备亦有可能检定/校准(需按照已报价的同类设备进行检定/ (略) 场价同样折扣比例提供)。投标人应接受临时溯源服务要求,按本次要求标准提供优质服务。如投标人没有能力溯源须代送检的,要经采购人同意的服务机构进行仪器溯源,并提交溯源计划方案。
2.投标人在接到服务要求后需在24小时内响应,报送检定/校准仪器设备5个工作日内计量完毕并将证书送回采购人处;如遇紧急情况需在5小时内进行服务,3个工作日内完成计量、并将证书并送回采购人处;若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投标人也应配合采购人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服务;若遇到无法按时完成的情况,应征求采购人的同意,并提供解决方案。需提供承诺函。
3.中标人需到我单位进行仪器溯源,如需仪器送检中标人实验室的,中标人需承担仪器设备送检来回运输工作及运输费,仪器设备来回必须由中标人车辆运输不允许快递运输;如遇代送仪器设备只能快递运输的,需征求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费用由中标人自理。需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需提供本地符合溯源标准要求的实验室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等)。
5.投标人须提供《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报价一览表》中所有仪器的能力附表(自检服务资质证明材料,在报价单里按顺序对应明确标注页码及序号,如实填写,符合要求的自检能力须覆盖报价单所有仪器80%及以上范围,并可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
6.投标人须针对采购人提供仪器设备清单及要求,提供完全符合计量规范及专业技术要求,以保证仪器设备校准、检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并出具相应的检定/校准报告,可溯源至国家计量基准(如遇标准更新,应使用最新标准进行计量)。需提供承诺函。
五、验收标准
1.检定/校准完毕的仪器设备,采购人可组织中标人、仪器使用人共同验收,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仪器设备的有关数量、规格、校准项目、参数等方面。仪器检定/校准完后运行符合要求,才算最终验收。在验收过程中,如发现仪器设备存在短缺、损坏等情形或中标人存在其他不符合同约定的检定/校准服务要求规定的情况,双方应共同在交接清单中详细记录并由双方验收人员签字确认。交接清单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并作为采购人向中标人提出替换、修理及补充的有效证明。
2.仪器检定/校准证书原件和电子版检定/校准证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且证书上有仪器相关准确信息及唯一标识。
3.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检定/校准服务,并经采购单位确认。
4.若无法校准和校准后不符合相关要求的,中标人须及时告知采购人,由采购人确认是否出具不合格证书。若需出具不合格证书,按照合同约定的对应检测服务项目单价收费;若无需出具不合格证书,则中标人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六、评标方法
1.本次采购招标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采购人抽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进行评标。
2.评标要求3家及以上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方可组织评审,否则按照流标处理。项目流标2次后,3家符合资质要求中的2家满足服务要求情况下,即可确定1家为本项目中标人。
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仪器设备检定/校准服务一览表》合计金额最低价中标的原则推荐为本项目中标人。
4.符合采购文件的情况下,若有两家及以上投标人最低价相同,由采购人根据评标专家组综合评定结果指定1家作为本项目的中标人。
七、合同事项
中标供应商收到采购结果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与我站签订仪器设备溯源服务意向供应商合同(协议),合同期为*年,每年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八、结算方式
根据意向供应商报价单价及仪器设备实际检定/校准数量为准,经仪器溯源确认合格后,按季度结算,待收到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
九、违约责任
中标人在检定/校准过程未按仪器检定/校准规范进行,弄虚作假,一经核实,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中标人需退还采购人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本次计量器具服务综合报价的20%金额作为违约金。
十、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人应按照资格、服务要求中的相关内容,提供全部相关证明材料。
2.提交项目正式报价文件。
3.投标文件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均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4.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成册,附全部投标材料清单目录,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信息)送至采购人处,经审验如有不符或遗漏,视为投标文件作废。
(二)投标时间
请于2024年6月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规划计划室( (略) 鼓楼 (略) 138号408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三)咨询方式
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1-*。
十一、本次评标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保留最终解释权。
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
202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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