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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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周宁 (略) 委托, (略) 对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HPM-*)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HHPM-*

2、项目名称: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

1批

*

*

*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

(4)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5)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6)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未提供该材料的不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此为准)。(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7)其他政策: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特定资格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 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闽财规〔2022〕1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预留项目合同包金额的30%(含)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 例不低于60%。①投标人若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 /微型企业承接,②若投标人以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 1)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要达到30%( 含)以上比例;(2)接受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 型企业承接。注: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 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 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③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 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 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与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或者公告有不同表述的,以本条表述为准)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30 日至2024年 6 月 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2)现场报名地点: (略) 【 (略) 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3楼】

(3)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公开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购买标书登记表编辑完整盖章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63.com)。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3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9 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 6 月 19 日 15:00(北京时间),地点: (略) 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3楼

10、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1、本项目采购人:周宁 (略)

地址:周宁县七步镇新兴街131-1号

联系人:陈圣天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3楼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施迎

联系电话:0593-*

  1. 获取招标文件银行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910

开户名: (略)

(略)

2024年5 月 29 日

附件:

*.xlsx

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周宁 (略) 委托, (略) 对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招标编号:HHPM-*)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HHPM-*

2、项目名称: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周宁县康养福地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养旅游服务中心软装采购项目

1批

*

*

*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2)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合同包1。

(4)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5)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

(6)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 (略) 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未提供该材料的不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以此为准)。(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 (略) 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 (略) 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 (略) 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投标人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7)其他政策:无。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特定资格包:1

明细

描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根据《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福 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闽财规〔2022〕13号)文件规定,本项目预留项目合同包金额的30%(含)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 例不低于60%。①投标人若属于中小微企业,投标时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 /微型企业承接,②若投标人以分包形式参加采购活动的须提供:( 1)分包意向协议,且分包中中小微企业承担的部分要达到30%( 含)以上比例;(2)接受分包意向协议的企业应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范本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即货物由中/小/微 型企业承接。注: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 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 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 》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若招 标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③监狱企业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 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人应按照公开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 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 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注:本项目为货物类采购项目,采购标 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注:与招标文件其它地方或者公告有不同表述的,以本条表述为准)

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若有)

提供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或认证证书复印件。【本次拟采购产品若有属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或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投标人报名时间):2024年 5 月 30 日至2024年 6 月 6 日(公休、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2)现场报名地点: (略) 【 (略) 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3楼】

(3)方式:A. 现场方式报名办理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须至我司进行书面登记。B. 邮件方式报名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事宜的供应商,按照采购公告提供的我司银行账号等信息,转账相应的公开招标文件售价至我司账户,同时将转账底单截图及购买标书登记表编辑完整盖章并发邮件至我司的电子信箱( *@*63.com)。

7、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3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8、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9 日15: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9、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 6 月 19 日 15:00(北京时间),地点: (略) 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3楼

10、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1、本项目采购人:周宁 (略)

地址:周宁县七步镇新兴街131-1号

联系人:陈圣天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蕉城区华建新村5幢3楼

项目联系人:陈郑晰、施迎

联系电话:0593-*

  1. 获取招标文件银行账号:

开户行:兴业银行福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910

开户名: (略)

(略)

2024年5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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