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校区农夫山泉矿泉水采购项目第二次合作单位采购公告
长沙校区农夫山泉矿泉水采购项目第二次合作单位采购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农夫山泉矿泉水采购项目(第二次)合作单位采购采用竞价方式组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农夫山泉矿泉水采购项目(第二次)合作单位采购
2.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农夫山泉矿泉水采购项目(第二次)合作单位采购,包括农夫山泉矿泉水零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价文件中的物品清单,以实际收货品类、数量为准。合作期限一年。
采购项目预算:*元(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
3.评审方法:低价中标法。
4.供应商资质:
⑴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⑴获取时间:2024年6 月 4 日起至2024年 6月 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⑵获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允德楼202房。
⑶获取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及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价采购文件。
6.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2 日10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⑵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 12 日10时30分
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东门允德楼一楼会议室
7.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6 月 11 日止。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 总务处
联系人:宇岚
电 话:*
地 址: (略) 雨 (略) 375号
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农夫山泉矿泉水采购项目(第二次)合作单位采购采用竞价方式组织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价采购活动。
1.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农夫山泉矿泉水采购项目(第二次)合作单位采购
2.采购内容及预算: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总务处农夫山泉矿泉水采购项目(第二次)合作单位采购,包括农夫山泉矿泉水零星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价文件中的物品清单,以实际收货品类、数量为准。合作期限一年。
采购项目预算:*元(以实际交易金额为准)
3.评审方法:低价中标法。
4.供应商资质:
⑴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⑵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食品销售(销售预包装食品)。
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价。
5.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
⑴获取时间:2024年6 月 4 日起至2024年 6月 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⑵获取地点: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允德楼202房。
⑶获取方式: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任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等原件及营业执照彩色影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领取竞价采购文件。
6.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 6 月 12 日10时30分止,超过截止时间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⑵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6月 12 日10时30分
⑶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东门允德楼一楼会议室
7.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6 月 11 日止。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 (略) (长沙) 总务处
联系人:宇岚
电 话:*
地 址: (略) 雨 (略) 37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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