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副处级岗位选任工作方案
关于部分副处级岗位选任工作方案
按照《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政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修订版)》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结构,增强干部队*活力,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采取非定向推荐和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部分副处级岗位动议人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
1.学院党委副书记;
2.安全稳定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二、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讲学和专业素养,熟悉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师生群众工作。
3.工作作风好。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4.群众基础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创新,卓有成效开展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善于团结同志。
(二)基本资格
1.具有5年以上工龄的正式在编人员,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年龄35岁以下年轻干部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管理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主任科员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担任党支部书记(机关职能处室党支部副书记)、辅导员满三年以上,或具有后勤系统中心(部、室)主任(经理)级等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担任党支部书记、辅导员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半年及以上组织选派的正科级及以上岗位的挂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提出的资格要求。
(三)学院党委副书记选拔条件要求
1.中共党员,热爱和熟悉学生工作;
2.思想政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安全稳定工作部(处)副部(处)长选拔条件要求
1.中共党员,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2.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岗位职责
具体岗位职责见附件1和附件2。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竞争上岗工作。
五、工作程序和步骤
1.发布岗位: (略) 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公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教职工可下载、填写《部分副处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3);组织推荐可下载、填写《部分副处级岗位组织推荐表》(附件4)。个人报名登记表和组织推荐表均需2024年6月6日(周四)8:30前交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敦品楼335室)。同时请将带有照片(近期免冠1寸蓝底渐变照片)*@*ttp://**;
3.资格审核:由分管干部工作的校领导、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核小组,依据选任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4.陈述答辩:竞争上岗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从自身的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岗位认知以及开展工作的设想等方面进行陈述,并现场进行答辩,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小组成员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测评;
5.动议人选: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研究确定动议人选;
6.民主推荐和考察:采取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确定、公示与任职:根据考察情况,经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向学校党委提出拟任人选建议,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公示无异议,发布干部任免通知,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六、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
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4年6月4日
按照《中共北方工业大学委员会党政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修订版)》等有关规定,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优化干部队*结构,增强干部队*活力,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采取非定向推荐和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部分副处级岗位动议人选。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名称
1.学院党委副书记;
2.安全稳定工作部(处)副部(处)长。
二、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深入学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讲学和专业素养,熟悉和掌握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善于做师生群众工作。
3.工作作风好。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依法办事,以身作则,自觉接受党和群众批评和监督,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4.群众基础好。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同本单位本部门实际相结合,深化新时代教育改革创新,卓有成效开展工作。主动担当作为,善于团结同志。
(二)基本资格
1.具有5年以上工龄的正式在编人员,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高校工作经历;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年龄35岁以下年轻干部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管理岗位人员,一般应具有主任科员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或担任党支部书记(机关职能处室党支部副书记)、辅导员满三年以上,或具有后勤系统中心(部、室)主任(经理)级等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教师岗位人员,应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担任党支部书记、辅导员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或具有半年及以上组织选派的正科级及以上岗位的挂职经历;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提出的资格要求。
(三)学院党委副书记选拔条件要求
1.中共党员,热爱和熟悉学生工作;
2.思想政治工作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安全稳定工作部(处)副部(处)长选拔条件要求
1.中共党员,有一定的管理经验;
2.具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表达能力。
三、岗位职责
具体岗位职责见附件1和附件2。
四、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小组,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竞争上岗工作。
五、工作程序和步骤
1.发布岗位: (略) 发布公告;
2.公开报名:公开报名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符合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的教职工可下载、填写《部分副处级岗位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3);组织推荐可下载、填写《部分副处级岗位组织推荐表》(附件4)。个人报名登记表和组织推荐表均需2024年6月6日(周四)8:30前交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敦品楼335室)。同时请将带有照片(近期免冠1寸蓝底渐变照片)*@*ttp://**;
3.资格审核:由分管干部工作的校领导、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学校办公室、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资格审核小组,依据选任条件和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4.陈述答辩:竞争上岗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要求,从自身的综合素质、工作实绩、岗位认知以及开展工作的设想等方面进行陈述,并现场进行答辩,处级领导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小组成员以无记名的方式进行测评;
5.动议人选: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情况,综合分析研判以及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研究确定动议人选;
6.民主推荐和考察:采取会议推荐和谈话调研方式进行民主推荐。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推荐情况确定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7.确定、公示与任职:根据考察情况,经学校干部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向学校党委提出拟任人选建议,由学校党委常委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公示无异议,发布干部任免通知,办理相关任职手续。
六、本公告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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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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