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任务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任务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编制项目,招标单位为 (略) ,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2.2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
2.3建设内容:用地面积*.23㎡,总建筑面积约为*.93㎡,地上总建筑面积约*.71㎡,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约*.75㎡(总建筑面积*.69㎡,地上总建筑面积*.71㎡,地下总建筑面积*.98㎡,容积率1.64),商业用地约7929.48㎡(总建筑面积*.24㎡,地上总建筑面积7000㎡,地下总建筑面积3403.24㎡,容积率0.88)。
2.4本次招标范围: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包括方案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工程投资估算:约*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2.6设计周期:以设计任务书中要求为准。
2.7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且为一般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具备以下业绩:1项单项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设计项目,设计阶段需包含方案设计。
以上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企业 (略) (略) 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项目负责人 (略) (略) 未被列入黑名单。④在“ 中国 (略) ”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书, (略) 络查询截图)。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请于2024年 6 月 4 日至2024年6 月12 日登录第十一师 (略) 网(http://xbjgjc.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费500元(大写金额:*佰元整),投标报名后缴纳(凡报名者,均需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只提供收据,缴纳时载明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文件购买费。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截至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 (略) 公示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第十一师 (略) 上传完成。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 (略) 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新市 (略) 盈科广场A座16层
联系人:刘翠 联系电话:*
2024 年 6 月 4 日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编制项目,招标单位为 (略) ,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建筑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
2.2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
2.3建设内容:用地面积*.23㎡,总建筑面积约为*.93㎡,地上总建筑面积约*.71㎡,地下总建筑面积约*.22㎡。其中:住宅用地面积约*.75㎡(总建筑面积*.69㎡,地上总建筑面积*.71㎡,地下总建筑面积*.98㎡,容积率1.64),商业用地约7929.48㎡(总建筑面积*.24㎡,地上总建筑面积7000㎡,地下总建筑面积3403.24㎡,容积率0.88)。
2.4本次招标范围: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包括方案编制及相关后续服务工作。
2.5工程投资估算:约*万元,最终以可研批复的投资估算为准。
2.6设计周期:以设计任务书中要求为准。
2.7本次公告共划分为 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机构,且为一般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3.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级及以上资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设计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 (略) 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1月1日至今)具备以下业绩:1项单项建筑面积*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房屋建筑工程住宅类设计项目,设计阶段需包含方案设计。
以上均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业绩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要求:提供2021年、2022年、2023年会计报表审计报告,投标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
3.5投标人信誉要求:①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企业 (略) (略) 未被列入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名单,项目负责人 (略) (略) 未被列入黑名单。④在“ 中国 (略) ” 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上内容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承诺书, (略) 络查询截图)。
3.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请于2024年 6 月 4 日至2024年6 月12 日登录第十一师 (略) 网(http://xbjgjc.cn)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 招标文件费500元(大写金额:*佰元整),投标报名后缴纳(凡报名者,均需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只提供收据,缴纳时载明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建筑方案设计)招标文件购买费。
5. 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截至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 (略) 公示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第十一师 (略) 上传完成。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 (略) 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地址: (略) 新市 (略) 盈科广场A座16层
联系人:刘翠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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