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府前西街两侧更新项目—文化CBD中心四馆、商务大厦工程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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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化市府前西街两侧更新项目—文化CBD中心四馆、商务大厦工程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工程

(略) 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 (略) 府前西街两侧更新项目—文化CBD中心(四馆)、商务大厦工程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钢结构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 (略) 府前西街两侧更新项目—文化CBD中心(四馆)、商务大厦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 (略) 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你单 (略) 府前西街两侧更新项目—文化CBD中心(四馆)、商务大厦工程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投标。

二、招标范围

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二次设计等所有钢护结构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内容: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2.完成此项目所有钢结构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分包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3.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原始施工资料记录、施工资料编制(资料的编制按施工区域分区以统一模式编制,含安全资料、工程竣工存档资料等)、经济签证办理,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专家论证、评审,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沟通、外部协调、内部协调(现场工作的上下工序衔接,形成各工种间的相互监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产生因涵盖内容施工而影响其他部分施工的情况)、联络、参与分包工程验收并对分包工程验收质量负责、质量检验、缺陷修复以及分包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方面的内容;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试件取样等所有检测实验工作、窝工、施工配合、运输装卸、临水临电(含材料)、现场配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保洁、保卫、零杂工、处理现场扰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5.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费、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办理清运证等手续和员工工资、赶工费及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6.文明施工现场及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扬尘治理、孔洞口的遮挡和覆盖、安全警示标识、施工场地区域雨水、积水、泥浆抽排清理、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包含现场临时检查的场地清理);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工程质量确定:以建设主管部门、建设方最终评定为准。中标人对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为合同的约定条件。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位,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中标人承担返工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按最终专业分包款结算价的 20%进行赔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四、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略) 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 (略) 府前西街两侧更新项目—文化CBD中心(四馆)、商务大厦工程项目 已由有关部门批准施工,现决定对该工程项目的 钢结构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工程 (略) 府前西街两侧更新项目—文化CBD中心(四馆)、商务大厦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建设方为 (略) 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你单 (略) 府前西街两侧更新项目—文化CBD中心(四馆)、商务大厦工程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投标。

二、招标范围

分包人按照承包人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承诺,承担该工程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图纸会审记录、二次设计等所有钢护结构工程施工。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安全文明施工。

分包工程内容:1.完成工程分包项目施工前、后的收尾工作,缺陷修复、回访维修、承担工伤保险、商业保险等费用;2.完成此项目所有钢结构施工发生的劳务费用,材料及机具所含内容:材料、设备、器具、用品等均由分包人承担(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用工、材料和器具),工程施工所需的措施性材料、小件工器具、测量工具、施工用水管线及施工照明工具、施工用零星材料等,专业分包操作工人服装、安全防护用品须按标准化规定购置;3.分包人完成分包工程工作所需的相关技术服务:原始施工资料记录、施工资料编制(资料的编制按施工区域分区以统一模式编制,含安全资料、工程竣工存档资料等)、经济签证办理,完成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报审、专家论证、评审,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沟通、外部协调、内部协调(现场工作的上下工序衔接,形成各工种间的相互监管,不可超前施工,不可产生因涵盖内容施工而影响其他部分施工的情况)、联络、参与分包工程验收并对分包工程验收质量负责、质量检验、缺陷修复以及分包过程中相关手续的办理等方面的内容;4.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测量放线、试件取样等所有检测实验工作、窝工、施工配合、运输装卸、临水临电(含材料)、现场配备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施工现场的保洁、保卫、零杂工、处理现场扰民、治安管理等分包工程所需的其他所有费用;5.措施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垃圾费、人员机械进出场费、办理清运证等手续和员工工资、赶工费及为完成分包工程的其他措施;6.文明施工现场及安全防护:场地清理、扬尘治理、孔洞口的遮挡和覆盖、安全警示标识、施工场地区域雨水、积水、泥浆抽排清理、安全防护及环境保护等(包含现场临时检查的场地清理);

工程质量标准:

按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工程质量确定:以建设主管部门、建设方最终评定为准。中标人对承诺的工程质量等级为合同的约定条件。因中标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条件的部位,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返工,直至达到合同约定条件,并由中标人承担返工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按最终专业分包款结算价的 20%进行赔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无不良记录。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已被录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四、投标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单,未参加报价的,未能完成报价流程的视为报价无效;投标人IP地址与其他供应商相同的视为串标,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2)报价人在中标后,不履行义务返悔拒绝询比价要求的,报价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记入黑名单,三个月内不得投标兵团建工集团、 (略) 政交通集团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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