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师41团干部人才宿舍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三期-衣柜、橱柜、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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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41团干部人才宿舍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三期-衣柜、橱柜、家具

一、招标条件

新疆 (略) 就 第三师41团干部人才宿舍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三期)所需 衣柜、橱柜、活动家具等材料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本工程为第三师41团人才干部宿舍建设项目(三期)--东江花苑小区、北京路小区、梧桐花园小区,共计149户,施工内容包含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2.工程地点:第三师41团草湖镇东江花苑小区、北京路小区、梧桐花园小区

3.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65天;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电视柜

1200*300*420mm

颗粒板基材,岩板台面

149




2

衣柜

800*2000*450mm多层夹板基材

含柜内常规五金门铰及挂衣杆

149




3

沙发

1800*800多层板加实木方组合内架,高回弹海绵,环保耐磨科技布料

149




4

茶几

1200*600*420mm

颗粒板基材、岩板台面

149




5

1500*2000mm

多层夹板基材

149




6

餐桌及4把椅子

1200*700*740岩板台面,黑色涂装金属脚。

149




7

橱柜

颗粒板基材,含石英石台面、挡水条,含安装

573




合计

1467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5.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兵团建工昆鹏 (略)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图木舒克支行

账 号:6505 0174 6686 0000 1741

行 号:1059 0320 0019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双方合同履约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 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新疆 (略)

8.2项目地址:第三师41团草湖镇东江花苑小区、北京路小区、梧桐花园小区

8.3联 系 人:薛小春*


一、招标条件

新疆 (略) 就 第三师41团干部人才宿舍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三期)所需 衣柜、橱柜、活动家具等材料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本工程为第三师41团人才干部宿舍建设项目(三期)--东江花苑小区、北京路小区、梧桐花园小区,共计149户,施工内容包含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

2.工程地点:第三师41团草湖镇东江花苑小区、北京路小区、梧桐花园小区

3.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65天;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电视柜

1200*300*420mm

颗粒板基材,岩板台面

149




2

衣柜

800*2000*450mm多层夹板基材

含柜内常规五金门铰及挂衣杆

149




3

沙发

1800*800多层板加实木方组合内架,高回弹海绵,环保耐磨科技布料

149




4

茶几

1200*600*420mm

颗粒板基材、岩板台面

149




5

1500*2000mm

多层夹板基材

149




6

餐桌及4把椅子

1200*700*740岩板台面,黑色涂装金属脚。

149




7

橱柜

颗粒板基材,含石英石台面、挡水条,含安装

573




合计

1467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投标人要有相应的经营范围,物资、设备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5.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采购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以转账的形式转入招标人账户;

账户名称:新疆兵团建工昆鹏 (略)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图木舒克支行

账 号:6505 0174 6686 0000 1741

行 号:1059 0320 0019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双方合同履约完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一样,被判定为围标串标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 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新疆 (略)

8.2项目地址:第三师41团草湖镇东江花苑小区、北京路小区、梧桐花园小区

8.3联 系 人:薛小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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