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本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内装饰工程含适老化施工-石膏粉、腻子粉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兵团本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内装饰工程含适老化施工-石膏粉、腻子粉

一、招标条件

新疆 (略) 就 本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内装饰工程(含适老化)施工项目所需 乳胶漆、腻子粉、石膏粉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兵团本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2#内装饰工程含适老化包含:拆除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电气设 备改造工程。项目始建于2021年,1#楼建筑层数;地上十二层,地 下一层,建筑高度<50m,属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 m2,框架结构、2#楼建筑层数: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0m,属三类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669.13 m2,框架结构

2.工程地点: (略) 南湖北路。

3.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90天;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乳胶漆

14kg

1000




2

石膏粉


445




3

腻子粉


450




合计

1895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材料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5.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大写:*仟元整)。

账户名称:新疆兵团建工昆鹏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账 号:6500 1613 8000 5251 4636

行 号:1058 8100 0487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装饰公司+项目简称(本项目招标材料)投标保证金,” 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 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新疆 (略)

8.2项目地址: (略) 南湖北路

8.3联 系 人:陈晓娟 *


一、招标条件

新疆 (略) 就 本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内装饰工程(含适老化)施工项目所需 乳胶漆、腻子粉、石膏粉 进行招标,现招标前期各项工作已完成。

二、项目概况

1兵团本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项目-1#、2#内装饰工程含适老化包含:拆除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消防改造工程、电气设 备改造工程。项目始建于2021年,1#楼建筑层数;地上十二层,地 下一层,建筑高度<50m,属二类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约 * m2,框架结构、2#楼建筑层数:地上四层,建筑高度<20m,属三类高层公共建筑,总建筑面积约4669.13 m2,框架结构

2.工程地点: (略) 南湖北路。

3.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工期90天;

三、招标内容

序号

材料

名称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合价

备注

1

乳胶漆

14kg

1000




2

石膏粉


445




3

腻子粉


450




合计

1895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4.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与兵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4.2资质条件:材料经销商要有生产商的授权书,相应资质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3供货商:具有协调解决满足招标人需求的能力。

4.4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态。

4.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被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3年内没有出现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等问题。

4.6业绩要求:至少有一项合同额在 50 万元及以上的供销业绩。

4.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布时间及地点等:

5.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

5.3获取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5.4投标文件提交地点:http://**

5.5开标时间: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招标公告时间为准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6.1投标人必须提供不少于投标须知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在获取投标资料时提交给招标人。

6.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000 元(大写:*仟元整)。

账户名称:新疆兵团建工昆鹏 (略)

开 户 行:中国 (略) 乌鲁木齐红山路支行

账 号:6500 1613 8000 5251 4636

行 号:1058 8100 0487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在汇款时注明“装饰公司+项目简称(本项目招标材料)投标保证金,” 对因未注明项目简称及汇款事由而造成保证金不能及时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3 招标人将拒绝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书。

6.4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招标工作结束后 15 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回。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合同签订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6.5 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6.5.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6.5.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6.5.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6.5.4 投标报价中无特殊情况二次报价高于一次报价的。

七、其他事项:

7.1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出示的文件资料:

7.1.1介绍信或法人授权书(原件);

7.1.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1.3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2 招标过程中,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或支付招投标产生的费用。

八、联系方式

8.1招 标 人:新疆 (略)

8.2项目地址: (略) 南湖北路

8.3联 系 人:陈晓娟 *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