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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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湖南湘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湖南 (略)


采购内容: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截止时间:2024-06-17
收货地址:湖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比选公告

湖南 (略) 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对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采 购 人:湖南 (略)

项目名称:湖南 (略) 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预算:*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项目内容: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标准做法、技术交底等内容,对舞台灯光系统及音响系统进行安装和调试(含预留预埋及灯光系统与音响系统相关的综合布线)。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二、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需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证明);

(3)税务登记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应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日历日内在“信用中国” 进行的专项(即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或申办的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以及在“中国 (略)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比选时间:详见湘科集团1 (略) 的公告

比选地点:湘科集团1 (略)

评审方式:符合资质并承诺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注:1.对于存在不合理报价的响应单位,将取消评审资格。如最高分有两名(含两名)以上的,则最低报价的响应单位为中选单位。

2.经评审,认为存在中选单位不符合项目要求、项目有较大变动等相关情况,采购人有权进行废标。

3.参与此项目的响应单位承诺响应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服务时限、项目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

五、质疑和投诉

响应单位对本次采购存在异议的,应自采购结束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监督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佳兆业广场1312室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

监督机构:湖南新 (略) 纪检部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 (略) 9号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


报名地址:报名地址点击
,湖南
湖南湘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第二次)-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单位:湖南 (略)


采购内容: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截止时间:2024-06-17
收货地址:湖 (略) 采购人指定地点

比选公告

湖南 (略) 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对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比选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采 购 人:湖南 (略)

项目名称:湖南 (略) 智慧校园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采购预算:*元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20天内

项目内容:根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标准做法、技术交底等内容,对舞台灯光系统及音响系统进行安装和调试(含预留预埋及灯光系统与音响系统相关的综合布线)。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费用。

二、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需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2023年12月-2024年2月的社保证明);

(3)税务登记复印件;

(4)供应商未被列为法定的联合惩戒对象(即严重失信主体或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应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5个日历日内在“信用中国” 进行的专项(即严重失信主体和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或申办的信用信息报告复印件以及在“中国 (略) ”网站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三、比选时间、地点及方式

比选时间:详见湘科集团1 (略) 的公告

比选地点:湘科集团1 (略)

评审方式:符合资质并承诺满足项目要求的前提下,以综合评分法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注:1.对于存在不合理报价的响应单位,将取消评审资格。如最高分有两名(含两名)以上的,则最低报价的响应单位为中选单位。

2.经评审,认为存在中选单位不符合项目要求、项目有较大变动等相关情况,采购人有权进行废标。

3.参与此项目的响应单位承诺响应并完成采购人提出的服务时限、项目要求、付款方式等内容。

五、质疑和投诉

响应单位对本次采购存在异议的,应自采购结束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监督机构提出。

采购人:湖南 (略)

地 址: (略) 芙蓉区五一大道佳兆业广场1312室

联系人:曹女士

电 话:*

监督机构:湖南新 (略) 纪检部

地 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 (略) 9号

联系人: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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