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化集团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磷石膏资源库安全预评价服务项目采购
铜化集团湖北徽阳新材料有限公司磷石膏资源库安全预评价服务项目采购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本项目拟建磷石膏资源库等别为三等库,计划设计总坝高55m,初期坝高35m,堆积坝高20m。最终堆积标高+140m;总库容约1150×104m3。本项目拟建磷石膏资源库主要存放无害化磷石膏,公司磷石膏总排放量(含闭库后的湖北六国)*吨/年,综合利用后剩余磷石膏送资源库暂存,堆存服务年限计划15年左右。 |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 |
交货地址 | (庙前镇清平河村4组)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自报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其他证件 | 无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无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
1 | 违约责任 |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定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合同,否则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责任; 2.*方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否则*方有权拒付服务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3.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 |
2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定后15日内支付10%预付款; 2.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
报价须知 | 无 |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本项目拟建磷石膏资源库等别为三等库,计划设计总坝高55m,初期坝高35m,堆积坝高20m。最终堆积标高+140m;总库容约1150×104m3。本项目拟建磷石膏资源库主要存放无害化磷石膏,公司磷石膏总排放量(含闭库后的湖北六国)*吨/年,综合利用后剩余磷石膏送资源库暂存,堆存服务年限计划15年左右。 |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 服务期限:2024年7月10日前完成送审稿,组织专家评审并通过评审。 |
交货地址 | (庙前镇清平河村4组)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自报 | |
物资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发票要求 | 专票 | |
报价有效期 | 填写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经营模式 | 商业服务 | |
入供应商库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 (略) 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其他证件 | 无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补充说明 | 无 |
序号 | 条件名称 | 条件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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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违约责任 | 1.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定效力。未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合同,否则承担合同总价10%的违约责任; 2.*方应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本合同约定工作,否则*方有权拒付服务费,并追究由此造成的损失; 3.若一方违反合同约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承担违约责任。 |
2 | 付款方式 | 1.合同签定后15日内支付10%预付款; 2.安全预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会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日内一次性付清。 |
报价须知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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