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1、12、14、15、17、18、19地块智能家居供货安装工程
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1、12、14、15、17、18、19地块智能家居供货安装工程
一、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1、12、14、15、17、18地块智能家居工程。
1.2招标人:中交 (略) 。
1.3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招标项目概况: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为雄 (略) 场化开发项目之一,包含三宗土地,分别为XAZG-0022、XAZG-0023、XAZG-0024宗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8.*㎡,其中经营性用地面积约36.*㎡, (略) (略) 用地面积约7.*㎡。地上建筑面积约100.*㎡,其中经营性用地地上建筑面积约96.*㎡。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11#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公寓、办公、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6㎡,地上建筑面积约*.66㎡,地下建筑面积约*.2㎡;
12#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办公、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08㎡,地上建筑面积约*.65㎡,地下建筑面积约*.43㎡;
14#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地上建筑面积约*.08㎡,地下建筑面积约8892.06㎡;
15#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公寓、商业、社区配套用房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地上建筑面积约*㎡,地下建筑面积约 * ㎡;
17#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6㎡,地上建筑面积约*.8㎡,地下建筑面积约*.06㎡;
18#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公寓、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06㎡,地上建筑面积约*.38㎡,地下建筑面积约*.68㎡;
本次进行11、12、14、15、17、18地块智能家居工程招标。
2.2中标单位数量:1家。
2.3标段划分:1个。
2.4工期
地块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11#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20日51
12#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20日51
14#2024年6月10日2024年7月30日51
15#2024年6月10日2024年7月30日51
17#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20日50
18#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20日50
上述工期为暂定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进场通知为准,双方在确定本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出现多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沙尘暴、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中高考、道路施工、春节、夏收秋收、农忙、公祭日、不可进行夜间施工、两会、国家庆典、外交来访、政府重要会议、政策性因素影响等因素及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工期,且各分部分项的施工工期不得变更。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项目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东南部,毗邻雄安高铁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9)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
一、招标项目简介
1.1招标项目名称: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11、12、14、15、17、18地块智能家居工程。
1.2招标人:中交 (略) 。
1.3招标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4招标项目概况:中交未来科创城综合开发项目为雄 (略) 场化开发项目之一,包含三宗土地,分别为XAZG-0022、XAZG-0023、XAZG-0024宗地。规划总用地面积58.*㎡,其中经营性用地面积约36.*㎡, (略) (略) 用地面积约7.*㎡。地上建筑面积约100.*㎡,其中经营性用地地上建筑面积约96.*㎡。
二、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
11#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公寓、办公、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6㎡,地上建筑面积约*.66㎡,地下建筑面积约*.2㎡;
12#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办公、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08㎡,地上建筑面积约*.65㎡,地下建筑面积约*.43㎡;
14#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4㎡,地上建筑面积约*.08㎡,地下建筑面积约8892.06㎡;
15#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公寓、商业、社区配套用房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地上建筑面积约*㎡,地下建筑面积约 * ㎡;
17#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86㎡,地上建筑面积约*.8㎡,地下建筑面积约*.06㎡;
18#地块主要业态包含住宅、公寓、商业等,规划总建筑面积约*.06㎡,地上建筑面积约*.38㎡,地下建筑面积约*.68㎡;
本次进行11、12、14、15、17、18地块智能家居工程招标。
2.2中标单位数量:1家。
2.3标段划分:1个。
2.4工期
地块计划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11#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20日51
12#2024年6月30日2024年8月20日51
14#2024年6月10日2024年7月30日51
15#2024年6月10日2024年7月30日51
17#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20日50
18#2025年3月1日2025年4月20日50
上述工期为暂定开工时间,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出具的进场通知为准,双方在确定本工期时,已充分考虑(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出现多种形式的雨雪、冰雹、台风、沙尘暴、高温天气、停水、停电、节假日、扰民和民扰、中高考、道路施工、春节、夏收秋收、农忙、公祭日、不可进行夜间施工、两会、国家庆典、外交来访、政府重要会议、政策性因素影响等因素及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的工期,且各分部分项的施工工期不得变更。
2.5质量要求:合格。
2.6项目地点:河北省雄安新区雄安站枢纽片区东南部,毗邻雄安高铁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民事主体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在雄安新区的投标资格;
(6)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行政处罚决定或最终法律文书中需明确定性为“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不视为具有前述情形);
(9)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