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股权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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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股权采购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宝化炭黑(达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达州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和春
企业类型 (略) (内资)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34A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炭黑;销售:轮胎及橡胶制品 (不含医用橡胶制品)、黑色金属、化工油脂、炭黑尾气、外供蒸汽;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1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略) 55
2四川 (略) 45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2营业收入3,538.*
利润总额-952.*净利润-1,403.*
资产总计4,456.*负债总计1,845.*
所有者权益2,610.*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0
利润总额-121.*净利润-121.*
资产总计3,859.*负债总计1,905.*
所有者权益1,953.*









评估机构上海 (略)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 (略)
核准备案日期**
基准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评估基准日**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4,403.*5,054.*
负债总计1,874.*1,311.*
净资产2,528.*3,74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058.*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公示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包括但不限于: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受让方须同意按照《宝化炭黑(达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员工安置方案》对员工进行安置。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的原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二、交易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555.*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交易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多次报价)


转让方承诺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企业名称宝化炭黑(达州)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达州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李和春
企业类型 (略) (内资)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4,000.*万元
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经营规模小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34A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炭黑;销售:轮胎及橡胶制品 (不含医用橡胶制品)、黑色金属、化工油脂、炭黑尾气、外供蒸汽;商务信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31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全部放弃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 (略) 55
2四川 (略) 45









年度审计报告
年度2022营业收入3,538.*
利润总额-952.*净利润-1,403.*
资产总计4,456.*负债总计1,845.*
所有者权益2,610.*审计机构安永华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企业财务报告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0
利润总额-121.*净利润-121.*
资产总计3,859.*负债总计1,905.*
所有者权益1,953.*









评估机构上海 (略)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 (略)
核准备案日期**
基准日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评估基准日**
项目账面价值(万元)评估价值(万元)
资产总计4,403.*5,054.*
负债总计1,874.*1,311.*
净资产2,528.*3,74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058.*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提示提醒等内容详见公示附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略)
注册地(住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略) 国资委监管中央企业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 (略)
批准单位名称 (略)

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一、包括但不限于: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受让方须同意按照《宝化炭黑(达州)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员工安置方案》对员工进行安置。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无)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受让方须同意标的企业的原债权债务由本次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承继。二、交易条件1、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 (略) 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详见保证金设定)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竞价实施方案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4.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取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上海联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划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5.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的内容仅为交易价款的作价依据,不作为本项目的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及接受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文件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6.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3、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4、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555.*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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