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商砼公司食堂生鲜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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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商砼公司食堂生鲜食材定点采购配送招标

宁 (略)

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商谈文件

一、招标单位:宁 (略)

二、项目名称:宁 (略) 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年采购量约35万元)。

三、投标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方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采购要求;

2、投标方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的资质等材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函。③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④当天主要生鲜食品的挂牌价格表。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在合同期内如中标方违约,造成招标方经济损失的,招标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依法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六、其它要求:

1、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物资配送要求,原则上按1天配送一次,在每天上午8:00前到达投标方食堂,如特殊情况应按招标方的要求进行配送。并确保蔬菜、肉类新鲜,杜绝“三无”产品。同时投标方保证提供的主副食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2、投标方供应的蔬菜、副食品等食材送达后与招标方工作人员共同对照配送清单数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名,并将确认的采购单交招标方综合部。

3、招标方在验收时发现蔬菜、肉类和调料等不符合要求,或有杂味、霉变等,招标方有权进行罚款处理,同时投标方必须立即重新配送。

4、价格的结算:按投标方当天挂牌价进行结算。招标方组织人员每月不少于2次对*方所供食材的挂牌价进行走访,如所供食材等物资高于 (略) ,招标方视情况 (略) 价格进行结算,并有权中止合同。

5、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投标方与招标方综合部进行对账,对账金额无误后,由投标方开具符合招标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七、评分标准:

1、价格分:基础分为70分。按结算总价下浮折扣进行计分。每下浮1个点加1分。

2、挂牌价分:基础分为10分。按投标单位提供的挂牌价折扣后的价格进行对比,有价格优势的加5分。

3、配送方案分:满分为10分。由招标方谈判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配送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适应性等方面给予打分,分值范围为6-10分,各成员给出的算术平均分即为该商谈单位的承包方案得分。

4、社会信誉分:满分为10分。由谈判小组成员根据投标单位的工作业绩、社会信誉及潜在履约能力等方面给予打分,分值范围为6-10分,各成员给出的算术平均分即为投标人的社会信誉得分。

5、综合得分为上述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预中标单位,由谈判 (略) 领导会议确定中标单位。

八、评标过程保密:

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授予合同

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

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人的资质、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考查。

3、最终审查的方式:对预中标人进行询问;对预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4、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十、其它:见《投标须知》。

十一、招议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日8时至**日17时;

2、竞谈时间:**日上午10时30分;

3、开标地点:宁 (略) 二楼会议室。

十二、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未尽事宜,以招标人开标当天答复为准。

宁 (略)

**日

宁 (略)

食堂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商谈文件

一、招标单位:宁 (略)

二、项目名称:宁 (略) 食堂物资采购项目(年采购量约35万元)。

三、投标单位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方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采购要求;

2、投标方应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投标单位须提供的资质等材料

① 企业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函。③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④当天主要生鲜食品的挂牌价格表。

五、合同履约保证金(10000元):在合同期内如中标方违约,造成招标方经济损失的,招标方有权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保留依法追究经济赔偿的权利。

六、其它要求:

1、投标方必须按照招标方物资配送要求,原则上按1天配送一次,在每天上午8:00前到达投标方食堂,如特殊情况应按招标方的要求进行配送。并确保蔬菜、肉类新鲜,杜绝“三无”产品。同时投标方保证提供的主副食品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

2、投标方供应的蔬菜、副食品等食材送达后与招标方工作人员共同对照配送清单数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名,并将确认的采购单交招标方综合部。

3、招标方在验收时发现蔬菜、肉类和调料等不符合要求,或有杂味、霉变等,招标方有权进行罚款处理,同时投标方必须立即重新配送。

4、价格的结算:按投标方当天挂牌价进行结算。招标方组织人员每月不少于2次对*方所供食材的挂牌价进行走访,如所供食材等物资高于 (略) ,招标方视情况 (略) 价格进行结算,并有权中止合同。

5、付款方式:按月结算,次月5日前投标方与招标方综合部进行对账,对账金额无误后,由投标方开具符合招标方财务要求的发票后在10个工作日内付款。

七、评分标准:

1、价格分:基础分为70分。按结算总价下浮折扣进行计分。每下浮1个点加1分。

2、挂牌价分:基础分为10分。按投标单位提供的挂牌价折扣后的价格进行对比,有价格优势的加5分。

3、配送方案分:满分为10分。由招标方谈判小组根据投标单位所提供的配送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适应性等方面给予打分,分值范围为6-10分,各成员给出的算术平均分即为该商谈单位的承包方案得分。

4、社会信誉分:满分为10分。由谈判小组成员根据投标单位的工作业绩、社会信誉及潜在履约能力等方面给予打分,分值范围为6-10分,各成员给出的算术平均分即为投标人的社会信誉得分。

5、综合得分为上述得分之和,按综合得分高低进行排序确定预中标单位,由谈判 (略) 领导会议确定中标单位。

八、评标过程保密:

1、开标之后,直到授予投标人合同为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它无关的人员透露。

2、在评标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招标结果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九、授予合同

1、最终审查的对象是招标项目的预中标人。

2、最终审查的内容是对预中标人的资质、信誉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了解的其它问题作进一步考查。

3、最终审查的方式:对预中标人进行询问;对预中标人进行实地考察。

4、接受最终审查的预中标人,必须如实回答和受理招标人的询问或考察,并提供所需的有关资料。

十、其它:见《投标须知》。

十一、招议标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日8时至**日17时;

2、竞谈时间:**日上午10时30分;

3、开标地点:宁 (略) 二楼会议室。

十二、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未尽事宜,以招标人开标当天答复为准。

宁 (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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