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中医院耳鼻喉科耗材采购及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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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中医院耳鼻喉科耗材采购及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 2024-06-19
招标编号 : *-3246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7-02 09:30
立即投标 仅剩12天18小时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太和县中医院耳鼻喉科耗材采购及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耳鼻喉科耗材采购及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46

项目名称: (略) 耳鼻喉科耗材采购及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元(其中,一包:13.*元;二包:6.*元)

最高限价:19.*元(其中,一包:13.*元;二包:6.*元)

采购需求: (略) 拟采购一批耳鼻喉科耗材,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标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个)

1

品目1

显微喉钳

230XΦ2,管式,直型,圆头

4

品目2

显微喉钳

230XΦ2,管式,上弯,圆头

4

品目3

显微喉钳

230X45°,管式,上弯

4

品目4

显微喉钳

230X15°,管式,上弯

4

品目5

显微喉钳

230,管式,直型

4

品目6

显微喉钳

230X2.5XΦ2, 管式,上弯30°碗型

4

品目7

显微喉钳

230X2XΦ2, 管式,上弯30°三角形

4

品目8

环*膜穿刺针

Φ2X46

5

品目9

鼻腔吸引器

220XΦ2.5

20

品目10

鼻腔吸引器

170XΦ2.5

20

品目11

耳吸引器

75XΦ2

20

品目12

鼻粘膜刀

90,单头,镰状,尖

5

品目13

鼻中隔凿

160X4,直形

5

品目14

鼻剪

125,中介

10

品目15

鼻剪

110,枪式,下介

10

品目16

耵聍钩

*X1.*X2,双头,枪形,钝头

10

品目17

耵聍钩

160X1.5,单头,角弯90°,直形,钝头

10

品目18

耵聍钩

200X2

10

品目19

鼻咬切钳

120X1.5,盖板式,正切

10

品目20

鼻咬切钳

120X2X30°,角弯,长圆头

10

品目21

鼻咬切钳

160X3X45°,盖板式,角弯,长圆头

10

品目22

上颌窦咬骨钳

150X4,上切

5

品目23

鼻中隔咬骨钳

180X2,对切口

5

品目24

鼻骨膜剥离器

180X3,单头,带吸引铲钳

5

品目25

鼻组织钳

120X3,直长圆头

10

品目26

鼻组织钳

120X3,角弯45°,长圆头

10

品目27

鼻异物钳

110,有钩,盖板式

4

品目28

鼻骨膜剥离器

180X5X5,双头,弯

5

品目29

鼻刮匙

170X5X15°,有孔,圆刃

5

品目30

支撑喉镜

大号

3

品目31

支撑喉镜

小号

3

品目32

支撑喉镜支撑架

支撑架

3

品目33

鼻骨复位器

220X4

3

品目34

耳钳

80,直,麦粒形

10

品目35

鼻窥器(鼻镜)

150X20(小儿)

100

品目36

鼻窥器(鼻镜)

150X28(成人)

100

品目37

异物喉钳

220侧弯滑板式, 上开

4

品目38

异物喉钳

220侧弯滑板式,下开

4

品目39

异物喉钳

220侧弯滑板式,左开

4

品目40

异物喉钳

220侧弯滑板式,右开

4

品目41

异物喉钳

220,前弯

4

品目42

异物喉钳

220,侧弯

4

品目43

压舌板

直角形

50

品目44

压舌板

160

100

品目45

鼓膜通风管

/

50

品目46

鼓膜穿刺针

/

100

2

品目1

90°喉内窥镜

/

3

品目2

0°鼻内窥镜

/

10

品目3

30°鼻内窥镜

/

2

品目4

70°鼻内窥镜

/

4

品目5

0°耳内窥镜

/

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响应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若响应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 (略) 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2供应商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时:若响应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 (略) 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3若响应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响应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4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也可由 (略) (略) (略) 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响应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后10日内提供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5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略) 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

方式:在线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http://**)、 (略) (http://**)”等媒介上发布;

2.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 (略) ”(网址:http://**,以下称“ (略) ”)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 (略) “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 。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 (略) 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略) 。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 (略) 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 。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5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 (略)

地 址: 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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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
发布时间 : 2024-06-19
招标编号 : *-3246
公告截止时间 : 2024-07-02 09:30
立即投标 仅剩12天18小时

全流程电子标,注意事项!

太和县中医院耳鼻喉科耗材采购及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耳鼻喉科耗材采购及服务(二次)的潜在供应商 (略) (http://**)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7月2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246

项目名称: (略) 耳鼻喉科耗材采购及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元(其中,一包:13.*元;二包:6.*元)

最高限价:19.*元(其中,一包:13.*元;二包:6.*元)

采购需求: (略) 拟采购一批耳鼻喉科耗材,项目分为两个标包,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标包号

品目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个)

1

品目1

显微喉钳

230XΦ2,管式,直型,圆头

4

品目2

显微喉钳

230XΦ2,管式,上弯,圆头

4

品目3

显微喉钳

230X45°,管式,上弯

4

品目4

显微喉钳

230X15°,管式,上弯

4

品目5

显微喉钳

230,管式,直型

4

品目6

显微喉钳

230X2.5XΦ2, 管式,上弯30°碗型

4

品目7

显微喉钳

230X2XΦ2, 管式,上弯30°三角形

4

品目8

环*膜穿刺针

Φ2X46

5

品目9

鼻腔吸引器

220XΦ2.5

20

品目10

鼻腔吸引器

170XΦ2.5

20

品目11

耳吸引器

75XΦ2

20

品目12

鼻粘膜刀

90,单头,镰状,尖

5

品目13

鼻中隔凿

160X4,直形

5

品目14

鼻剪

125,中介

10

品目15

鼻剪

110,枪式,下介

10

品目16

耵聍钩

*X1.*X2,双头,枪形,钝头

10

品目17

耵聍钩

160X1.5,单头,角弯90°,直形,钝头

10

品目18

耵聍钩

200X2

10

品目19

鼻咬切钳

120X1.5,盖板式,正切

10

品目20

鼻咬切钳

120X2X30°,角弯,长圆头

10

品目21

鼻咬切钳

160X3X45°,盖板式,角弯,长圆头

10

品目22

上颌窦咬骨钳

150X4,上切

5

品目23

鼻中隔咬骨钳

180X2,对切口

5

品目24

鼻骨膜剥离器

180X3,单头,带吸引铲钳

5

品目25

鼻组织钳

120X3,直长圆头

10

品目26

鼻组织钳

120X3,角弯45°,长圆头

10

品目27

鼻异物钳

110,有钩,盖板式

4

品目28

鼻骨膜剥离器

180X5X5,双头,弯

5

品目29

鼻刮匙

170X5X15°,有孔,圆刃

5

品目30

支撑喉镜

大号

3

品目31

支撑喉镜

小号

3

品目32

支撑喉镜支撑架

支撑架

3

品目33

鼻骨复位器

220X4

3

品目34

耳钳

80,直,麦粒形

10

品目35

鼻窥器(鼻镜)

150X20(小儿)

100

品目36

鼻窥器(鼻镜)

150X28(成人)

100

品目37

异物喉钳

220侧弯滑板式, 上开

4

品目38

异物喉钳

220侧弯滑板式,下开

4

品目39

异物喉钳

220侧弯滑板式,左开

4

品目40

异物喉钳

220侧弯滑板式,右开

4

品目41

异物喉钳

220,前弯

4

品目42

异物喉钳

220,侧弯

4

品目43

压舌板

直角形

50

品目44

压舌板

160

100

品目45

鼓膜通风管

/

50

品目46

鼓膜穿刺针

/

100

2

品目1

90°喉内窥镜

/

3

品目2

0°鼻内窥镜

/

10

品目3

30°鼻内窥镜

/

2

品目4

70°鼻内窥镜

/

4

品目5

0°耳内窥镜

/

2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响应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时:若响应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响应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 (略) 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生产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2供应商非所投产品制造商时:若响应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响应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所 (略) 级负责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经营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3若响应产品为第二类和第三类医疗器械,响应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若响应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案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提供其向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完成产品备案的证明材料,若未按规定提供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4经销/代理商响应时,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响应产品制造商(也可由 (略) (略) (略) 出具,但须同时提供能证明出具授权的单位具有相应合法代理身份的有效证明)针对本次响应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函)。若产品制造商在中国关境内,可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本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后10日内提供有效授权书(函)。若未按规定提供授权函视为自动放弃成交资格。

2.5信誉要求

截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不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存在下列有效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被财政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4)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略) 令第654号)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除外)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注:“有效”是指“情形”规定的程度、起止期间处于有效状态。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对供应商的要求视同对联合体成员的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6月19日至2024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http://**)

方式:在线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

五、开启

时间:2024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国 (略) (http://**)、安徽省招标 (略) (www.http://**)、 (略) (http://**)、 (略) (http://**)”等媒介上发布;

2.电子化交易要求:

(1)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登录“ (略) ”(网址:http://**,以下称“ (略) ”)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首次登录须办理注册手续,请务必选择注册为“投标人角色”类型。 (略) “用户注册”栏目,咨询电话: 。因未及时办理注册手续影响参加招标采购活动的,责任自负。

(2)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 (略) 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及其他资料(含澄清、答疑及相关补充文件) (略) 发布,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 (略) 。因未及时查看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3)已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供应商若注册信息发生变更(如:与初始注册信息不一致), (略) 上提交变更申请。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的,责任自负。

(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招标采购方式,潜在投标人/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以下简称CA),CA用于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上传(上传投标/响应文件需使用CA进行加密);CA办理详见《 (略) 数字证书办理的须知》(http://**_8f80a7ec-911f-4c4d-a123-f*f045.html);咨询热线: 。

(5)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必须使用“ (略)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并上传。下载地址:http://**,使用说明书及视频教程下载地址: http://**。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地 址: 59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5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 (略)

地 址: 236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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