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商务条款
(一)实施周期及实施地点
1、实施周期:10 天
2、实施地点: (略) 辖区巴南区
(二)报价要求:
最高限价为含税价*元,比选单位的报价须包含但不限于发包范围所需的全部人工、材料、机械、差旅、管理、保险、税费、利润、评审费等费用,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一般风险。总价及单价均不得高于或等于限价。比选单位自行参照自身 (略) 场行情自主报综合单价。
完成发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并提交合格的正式成果后,按中标单价进行据实结算,总价超过*元按*元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
合同签字生效后,合同双方应同时履约;审查机构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加盖审查合格章(或技术咨询认定章)或提交审查合格书(或技术咨询报告)后及提交经审查合格的高边坡评估报告后的二十个工作日内、双方办理结算单后,建设单位一次性支付计算价全部款项,审查机构提供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六、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成交原则说明: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依照采购文件(采购需求)中约定的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报价说明: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成交法,供应商需在本项目规定的报价有效时间段内进行在线一次性报价,在报价截止前可修改报价。
(三)其他相关费用说明:
除履约保证金外,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标书费、报名费及其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影响营商环境的相关费用。
(四)采购异议处理:
项目所产生的交易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处理;若对协商处理结果有异议,供应商可向采购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做进一步处理;若对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供应商 (略) 提起诉讼;交易纠纷当事人也可直 (略) 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