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承包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销售中心施工项目2次-照明灯具材料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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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交付(工程项目)地点: (略) 杏花村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 有限公司 运输方式: *方负责送货至*方工地,卸车费用、装车费用全部由*方承担;双方在卸货地点按实计量;到达交货地点前的风险由*方承担。支付方式: 每月供应商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当月所供批次货物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完成财务挂账后于90天内支付当次结算货物总额的70%,供货全部完成后60天内付款至所有货物价值的90%,预留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物资交付(工程项目)地点: (略) 杏花村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 有限公司 运输方式: *方负责送货至*方工地,卸车费用、装车费用全部由*方承担;双方在卸货地点按实计量;到达交货地点前的风险由*方承担。支付方式: 每月供应商以双方确认的结算单开具当月所供批次货物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方完成财务挂账后于90天内支付当次结算货物总额的70%,供货全部完成后60天内付款至所有货物价值的90%,预留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2年,质保到期后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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