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钢新区连铸圆坯切割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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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钢新区连铸圆坯切割气采购

采购标题:特钢新区连铸圆坯切割气 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

采购方式

公开


截止时间

2024-06-27 12: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6-28 09: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物料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LWERP*

连铸圆坯切割气,易燃易爆危化品,特钢新区,,

连铸圆坯切割气,易燃易爆危化品,特钢新区,,

*

元/吨钢

2025-06-30

1到第1页确定共 1 条10 条/页20 条/页30 条/页40 条/页50 条/页60 条/页70 条/页80 条/页90 条/页100 条/页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钢城区 (略) 钢城区莱钢大道与鸣翔大街交叉口山钢股份采购中心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三、计量方法 实重交货,以买受人计量数据为准。 按照合同数量(合同标的量±10%以内)供货。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 1.执行国家包装标准。气瓶由出卖人免费提供,且气瓶维修和检验等相关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气瓶归出卖人所有。 2.包装要求: ①外包装上须有显著标识,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产品名称须与合同标的物名称一致;气瓶执行*钢质焊接气瓶国家标准,使用的气瓶合格标识、注册登记代码钢印、检验时间、规格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且外观完好,无腐蚀,钢瓶护罩无焊接断裂、无脱落,底座无腐蚀、变形、破裂、脱落;安全阀阀口无损伤,防震圈齐全,无破损。②出卖人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适当的、符合标准、保证内件安全的包装使其适于长途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出卖人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交货地点。五、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或在接到买受人交货指令之日起, 15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按照买受人指定的时间、批次交付。分批次交货的,以最后一批货的到货时间为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出卖人按照买受人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及要求:出卖人负责运输,采用汽车运输的,车辆须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并采用气体运输专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证件,按照车辆允许载荷装车,易洒落品种车厢须覆盖,厂区限速30km/h,认同并遵守厂区车辆管理规范。 4.质保书(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必须随货同行,附带物不齐全的视为未按约定交货。 5.货物到达买受人指定地前的运杂费等费用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6.出卖人(包括其委托的承运人等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买受人卸车、现场管理制度,散落、污染现场、损坏设施的,应即时清扫现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前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六、验收条款 1.验收时间:到货后10日内,若货物运至买受人指定地点,经买受人通知,出卖人不参加验收,买受人有权自行对货物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款要求验收,以买受人验收结果为准。对外观、质保书、合格证、型号规格、包装等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做退货处理,由出卖人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数量短缺需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买受人场所。 3.验收地点:买受人所在地。 4.货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并开具收料确认单后转移;买受人验收合格并不免除出卖人的质量保证责任。买受人在验收、抽检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处理,超过期限处理或未处理的,视为认可买受人处理结果,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货、免费更换或扣款,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生质量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共同确认的检验标准和方法,或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6.若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售出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或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出卖人承担的质量责任的期限不受限制。

四、技术条款:

供方整体承包特钢事业部新区连铸圆坯(连铸一车间钢坯)切割气;负责连铸区域内所用切割气体的供应、*烷站内的设备及供气管道设施的使用、完善、维护、管理及更新、供气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 (略) 莱芜分公司特钢事业部新区连铸坯切割用切割气体承包协议》,承包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烷气执行标准HG/T3661.2-2016,出卖人必须保证所负责的气体供应正常,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元及以上的生产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元及以上的加工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分装资格,加工企业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包含该采购标的分装加工营业范围或提供充装证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专业技术队*,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独立开具9%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生产经营资格,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场地、设备、技术、专业人员等相关认证证书等资质文件。 5.具有报名产品的良好业绩,且在相关使用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己生产或加工的产品,不得擅自分包和转包,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或招标人的质量要求,须有合格的产品报告书,近两年内不得有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不合格产品。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新报名供应商在报名前需上传最新有效的资质文件, (略) 资质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信息、近两年不少于2份的在山钢或同等规模钢厂的连铸机切割气整体承包业绩合同(附带相应票据)、法人授权委托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相关材料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中心采购管理部王工(0531-*),用于资格审查、存档,业务员须出具法人授权的委托书,逾期不予受理。 10.现场所需气体为连续作业管道用气,并配有气站和输气设备,预审结束前完成与使用单位关于生产现场工况及承包协议等文件的技术交流确认(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31-*)。 11.发现报名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1)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2)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 (3)有不良经营和违背职业道德行为。 (4)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

七、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八、备注:






采购标题:特钢新区连铸圆坯切割气 采购公告

询比价


询价单号

RA*

采购方式

公开


截止时间

2024-06-27 12:00

报价截至时间

2024-06-28 09:00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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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品牌

采购数量

计量单位

要求交货期

备注

LWERP*

连铸圆坯切割气,易燃易爆危化品,特钢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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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吨钢

2025-06-30

1到第1页确定共 1 条10 条/页20 条/页30 条/页40 条/页50 条/页60 条/页70 条/页80 条/页90 条/页100 条/页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 (略) 钢城区 (略) 钢城区莱钢大道与鸣翔大街交叉口山钢股份采购中心

二、保证金额度:0

三、商务条款:

三、计量方法 实重交货,以买受人计量数据为准。 按照合同数量(合同标的量±10%以内)供货。 四、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 1.执行国家包装标准。气瓶由出卖人免费提供,且气瓶维修和检验等相关费用由出卖人承担,气瓶归出卖人所有。 2.包装要求: ①外包装上须有显著标识,注明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生产厂家等信息,产品名称须与合同标的物名称一致;气瓶执行*钢质焊接气瓶国家标准,使用的气瓶合格标识、注册登记代码钢印、检验时间、规格必须符合标准要求,且外观完好,无腐蚀,钢瓶护罩无焊接断裂、无脱落,底座无腐蚀、变形、破裂、脱落;安全阀阀口无损伤,防震圈齐全,无破损。②出卖人应当对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适当的、符合标准、保证内件安全的包装使其适于长途运输及反复装卸和操作。出卖人应根据货物特点和要求采取保护措施使其免受雨水、潮湿、锈蚀、震荡、撞击和其他的损坏,以使其在正常装卸和操作条件下货物能够安全无损坏地抵达交货地点。五、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或在接到买受人交货指令之日起, 15日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货物按照买受人指定的时间、批次交付。分批次交货的,以最后一批货的到货时间为交货时间。 2.交货地点:出卖人按照买受人要求送货到指定地点。 3.运输方式及要求:出卖人负责运输,采用汽车运输的,车辆须达到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并采用气体运输专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持有国家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证件,按照车辆允许载荷装车,易洒落品种车厢须覆盖,厂区限速30km/h,认同并遵守厂区车辆管理规范。 4.质保书(合格证、说明书)等资料必须随货同行,附带物不齐全的视为未按约定交货。 5.货物到达买受人指定地前的运杂费等费用全部由出卖人承担。 6.出卖人(包括其委托的承运人等第三方)应严格遵守买受人卸车、现场管理制度,散落、污染现场、损坏设施的,应即时清扫现场,造成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7.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责任以及货物所有权转移前货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出卖人承担。 六、验收条款 1.验收时间:到货后10日内,若货物运至买受人指定地点,经买受人通知,出卖人不参加验收,买受人有权自行对货物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按本合同第二条款要求验收,以买受人验收结果为准。对外观、质保书、合格证、型号规格、包装等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拒收货物,做退货处理,由出卖人负责更换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数量短缺需补齐货物,并承担延迟交货责任;送货数量超出订货数量的,超出部分买受人有权拒收,出卖人自行将多余货物清运出买受人场所。 3.验收地点:买受人所在地。 4.货物所有权自买受人验收合格并开具收料确认单后转移;买受人验收合格并不免除出卖人的质量保证责任。买受人在验收、抽检或使用过程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的,应及时通知出卖人,出卖人须在接到通知后的48小时内到达使用现场处理,超过期限处理或未处理的,视为认可买受人处理结果,买受人有权要求退货、免费更换或扣款,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5.如发生质量争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以共同确认的检验标准和方法,或共同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6.若出卖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所售出货物存在质量缺陷,或者经有关权威部门认定不合格的或存在质量缺陷的,出卖人承担的质量责任的期限不受限制。

四、技术条款:

供方整体承包特钢事业部新区连铸圆坯(连铸一车间钢坯)切割气;负责连铸区域内所用切割气体的供应、*烷站内的设备及供气管道设施的使用、完善、维护、管理及更新、供气现场服务等;具体详见《 (略) 莱芜分公司特钢事业部新区连铸坯切割用切割气体承包协议》,承包协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烷气执行标准HG/T3661.2-2016,出卖人必须保证所负责的气体供应正常,保障生产的正常进行。

五、注册资本必须大于等于*元

六、报名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元及以上的生产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元及以上的加工企业,具有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分装资格,加工企业需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包含该采购标的分装加工营业范围或提供充装证资格证书,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并配有专业技术队*,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具备独立开具9%商业增值税发票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4.具有相关部门认定的生产经营资格,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场地、设备、技术、专业人员等相关认证证书等资质文件。 5.具有报名产品的良好业绩,且在相关使用过程中未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6.投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必须是自己生产或加工的产品,不得擅自分包和转包,质量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或招标人的质量要求,须有合格的产品报告书,近两年内不得有被国家相关部门通报的不合格产品。 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或 (略) , (略)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与同一个项目。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9.新报名供应商在报名前需上传最新有效的资质文件, (略) 资质包括企业简介、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信息、近两年不少于2份的在山钢或同等规模钢厂的连铸机切割气整体承包业绩合同(附带相应票据)、法人授权委托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道路运输相关材料等文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中心采购管理部王工(0531-*),用于资格审查、存档,业务员须出具法人授权的委托书,逾期不予受理。 10.现场所需气体为连续作业管道用气,并配有气站和输气设备,预审结束前完成与使用单位关于生产现场工况及承包协议等文件的技术交流确认(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31-*)。 11.发现报名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 (1)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 (2)提供虚假的业绩证明或其他资信资料。 (3)有不良经营和违背职业道德行为。 (4)有违法行为或有严重产品质量问题。

七、资质要求:*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气瓶充装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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