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冠铜箔双面胶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铜冠铜箔双面胶带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双面胶带|||50mm0.05mm50m|||附指定报告 | 卷 | 7000 | 年度预估量,根据使用单位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月送货一次,每次合肥、铜陵和池州各约200卷,每次接通知后15日内交货完毕 | 铜冠铜箔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 (略) 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供应商。
四、拟供应单位
(略) (略)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铜箔公司来函说明:铜箔公司分切工段在收卷作业时需要用到规格50cm*50mm*0.05mm的双面胶带。公司原采购的该型号胶带为鹿头牌,该胶带存在不同程度的间隙,可以用在35μm及其以上铜箔,但在使用到于18μm及其以下的铜箔时,因间隙存在导致明显贴合不平,此问题会导致铜箔卷芯至卷外不同程度的外观缺陷,大大增加了品质外观缺陷隐患的发生率,严重时会导致纸管与箔面剥离,产生严重的铜箔卷芯胶带印,为此,工场试用了多家型号为50cm*50mm*0.05mm的双面胶, (略) (略) 生产的该型号胶带满足18μm及其以下的铜箔的生产需要。为保障18μm及其以下的铜箔的生产,我司特申请 (略) (略) 签订年度框架合同。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复合胶带的生产商,注册资本在*以上,须有连续一年及以上在铜箔行业有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等)。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 (略) 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一、标的物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型号规格)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含技术附件)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双面胶带|||50mm0.05mm50m|||附指定报告 | 卷 | 7000 | 年度预估量,根据使用单位要求分批次供货,每月送货一次,每次合肥、铜陵和池州各约200卷,每次接通知后15日内交货完毕 | 铜冠铜箔 | 使用单位联系人: 联系方式: |
二、采购部门及联系人信息
采购部门:铜陵有色 (略) 物资供销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采购公示原因
使用单位指定供应商。
四、拟供应单位
(略) (略)
五、选定拟供应单位原因
铜箔公司来函说明:铜箔公司分切工段在收卷作业时需要用到规格50cm*50mm*0.05mm的双面胶带。公司原采购的该型号胶带为鹿头牌,该胶带存在不同程度的间隙,可以用在35μm及其以上铜箔,但在使用到于18μm及其以下的铜箔时,因间隙存在导致明显贴合不平,此问题会导致铜箔卷芯至卷外不同程度的外观缺陷,大大增加了品质外观缺陷隐患的发生率,严重时会导致纸管与箔面剥离,产生严重的铜箔卷芯胶带印,为此,工场试用了多家型号为50cm*50mm*0.05mm的双面胶, (略) (略) 生产的该型号胶带满足18μm及其以下的铜箔的生产需要。为保障18μm及其以下的铜箔的生产,我司特申请 (略) (略) 签订年度框架合同。
六、公示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自然日
七、异议人资格要求
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复合胶带的生产商,注册资本在*以上,须有连续一年及以上在铜箔行业有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八、异议人质疑需提交的附件
营业执照、相关业绩证明(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发票等)。
九、声明
1、如有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的采购方式有异议,应当在公示期限内在线上提出异议,不接受线下质疑。异议人需满足资格要求,且需按要求提供质疑附件。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无效质疑。
2、对于有效质疑,采购人组织使用单位进行补充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采取其他采购方式;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将结论在线上反馈提出异议的供应商。
3、异议人须得秉持诚实信用原则,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异议内容应明确完整并附相关证明资料,不得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对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按照《 (略) 失信供应商管理处罚细则》的相关规定,记入“失信供应商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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