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五建新城分公司传化智联西北运营中心项目DK-2超高层总承包工程烟道专业分包招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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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建五建新城分公司传化智联西北运营中心项目DK-2超高层总承包工程烟道专业分包招标任务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01 09:30:00 联系人: 刘海燕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招标所属地区: 中国-陕西省 专业人员数:
专业分包品类: 临建、修缮工程
所需设备: 专业人员信息证书说明: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传化智联西北运营中心项目DK-2超高层总承包工程 ,招标类型为 专业分包 招标人为陕西建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烟道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略) 新城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 28.* 平方米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施工范围: 传化智联西北运营中心项目DK-2工程的烟道、排气道安装。

施工内容包括: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依据传化智联西北运营中心项目DK-2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招标人指令中全部烟道工程所必须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厨房排烟道及卫生间排气道、配套和辅助材料、半成品的运输、装卸车、楼层转料、安装成型、烟道开洞、防火阀安装、烟道安装完成后的成品保护等全部施工内容,施工所需的电缆线、照明灯具、工具器具、劳动保护用具等由投标人自备。以及包含完成分包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发生的其他工作。

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目标

1)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关于质量标准的约定,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达到“长安杯”验收要求,争取国家优质结构工程。

2)其它质量要求:厨房、卫生间排烟气道应符合《厨卫装 (略) 混凝土排气道系统建筑构造图集(陕2022TJ067)》中的相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退换且承担此过程中的相关任何费用。

3)若部分分项工程质量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部分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最低须满足合理使用年限,且不低于整体建筑工程的使用期限。

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布的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并验收合格,同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最终不合格的,合同价款不予支付,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损失。

3)隐蔽工程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经监理验收合格投标人擅自隐蔽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4)投标人应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投标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5)如建设单位要求改变施工工艺提高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的,投标人按照书面指令配合完成此项工作。发生的费用等按照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双方协商确认。

6)投标人施工质 (略) 发布的《陕建五建集团实测实量管理办法》及项目建设单位龙湖地产实测实量有关要去进行实体验收,合格率不达标视为不合格;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陕建五建集团主要土建质量问题十四项控制标准》,未落实视为不合格。本合同签订时,投标人已充分知悉《陕建五建集团实测实量管理办法》、《陕建五建集团主要土建质量问题十四项控制标准》、龙湖地产实测实量的有关要求,并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充分综合考虑达到标准要求的费用及标准变化的风险费用,本合同履约期间,投标人承诺不再因标准变化而主张费用增加。

7)施工过程发生一般质量缺陷或瑕疵的,对投标人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发生严重质量缺陷的,对投标人每次罚款不低于¥*元。发生质量事故每次罚款不低于¥*元。该部分费用发生后,招标人以发函形式通知,并有权从应付款、履约诚意金中扣除。

8)若投标人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整个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单位的验收结果对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整改或修复。投标人不予配合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工程整改或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9)若工程质量自始不合格或者存在质量瑕疵,应认定该部分工程质量不受质量保修期或者缺陷责任期的限制,投标人应随时配合招标人维修并赔偿因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0)施工现场分区域进行场地移交,投标人对移交后场区内已施工完成的分项工程应注意成品保护,采取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污染。若发现存在污染的,应立即处理,否则招标人将自行安排第三方清理,费用按每人每小时¥80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安全要求:1)本工程安全目标:零安全事故 。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招标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严格按安全标准施工,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和指挥。

3)投标人必须为本工程安排专职安全员(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配备人数符合项目工程规模并常驻工地。在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合理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责任后果。

4)投标人应为其现场工作人员购买工伤或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低于*元/人)。如投标人怠于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保险而招标人认为确有购买保险的必要,招标人可以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投保,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投标人应承担保险费用等额的违约金作为招标人代投标人投保的管理费,并从履约诚意金或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本工程若发生伤亡事故,按照法律规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6)投标人的劳务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受到伤害的,投标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和治疗,同时上报招标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投标人应承担作业人员因投标人或自身原因受到伤害发生的治疗、赔偿等所有费用。否则,招标人可先行垫付,并在投标人缴纳的履约诚意金、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予以扣除。投标人在采取救治的过程中必须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对事故做书面说明。

7)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详见后附清单),招标人统一采购,投标人领取后配发给施工作业人员,费用招标人在月进度款中扣除。

8)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安全施工与检查职责,及时做好施工中的安全防护工作,还应认 (略) 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9)投标人应全面负责在施工中相关设施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非因招标人的过错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①进入施工现场期间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或者因工作人员自身健康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

②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

③施工过程中,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施工过程中,如擅自拆除或更改搭设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等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因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抢占工地、自残自杀、在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以及从事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⑥因投标人自行购买的安全装备、设备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

⑦其他不符合现场管理的行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收工后私自工作的、私自生火抽烟的、未经招标人同意简化安装设施装备的、材料原料未按指定位置堆放、安置的;

⑧其他违法违规违章操作行为造成损害的。

10)投标人任何人员对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更改的,投标人必须填写“防护设施临时拆除申请表”上报招标人主管工长、安全员并经栋号长签字同意,由投标人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搭设临时防护后方可拆除,拆除后投标人必须设专人看守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待施工完成防护恢复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若发现投标人未经招标人项目部同意私自拆除防护设施,每发现一处对投标人处以¥5000元罚款,并必须现场立即恢复。

11)投标人对防护设施擅自拆除或更改搭设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施工完成后对原防护设施必须立即恢复,在使用前经招标人项目部安全员、主管工长共同验收合格后,在“防护设施临时拆除申请表”防护设施恢复验收意见栏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责任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2)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的现场管理,按照招标人的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现场布置、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

13)若投标人违规施工或违反招标人管理要求施工造成人员死亡的,投标人需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每发生一次轻伤处罚¥5000元,发生一次重伤处罚¥*元,发生一次死亡事故,处罚¥*元。

14)施工中投标人收到安全检查不合格通知单按以下方式处理: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招标人项目部下发的不合格通知单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次,招标人集团安全部门不合格通知单每次罚款不低于¥3000元/次,政府职能部门不合格通知单每次罚款不低于¥5000元/次。发生安全事故每次罚款不低于¥*元/次,架体工程整体验收达不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时,扣除架体搭拆结算价款10%,该部分费用招标人直接从应付款、履约诚意金中扣除。

进度要求(主要工期节点): 依据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工期节点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节点,如若未按照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工期节点要求工期完成,滞后每天应承担违约金¥*元/天,投标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投标人继续完成劳务作业及整改的义务。

3、其他要求:

1)安全生产费用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是全费用综合单价的3%。项目完工时,中标单位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凭证。若无法足额提供支出凭证,将从最终结算中扣除相应价款。

2)如遇春节、治污减霾橙色或红色预警、疫情停工期间、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政府发文强制停工或因不可抗力停工的,停工期间所有费用均不予以调整,工期酌情顺延。因停工导致的全部费用增加及其他风险均已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3)本项目若因建设单位战略调整,经营规划调整、项目运营主体调整等因素,拟对施工总承包合同中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减少或取消的,由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后,投标人配合办理本合同变更、解除手续。在此情况下,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承诺不向招标人追索任何赔偿。已经发生的项目,由招标人、投标人根据审定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4)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不扣除减款项目。减款项目包括代工、罚款、水电费、保证金、伙食费及现场施工管理费所需分摊的费用。招标人无任何义务为投标人避税做出努力。

5)采用电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支付至合同约定账户。如果招标人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供应链融资等,当投标人采用贴息提取款项时,此部分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承诺负责处理周边关系及群众的协调工作,自行解决村民的维稳工作,自行解决工人及管理人员用餐及住宿问题,不得发生任何聚众闹事、阻挠施工、围堵大门、上访等现象,如有发生,按照合同第17.8条约定执行。

7)本项目施工采用实名制管理,投标人所有人进入施工现场要采取面部识别,方能进入现场,在每月结算中会采取面部识别的人数、报送的零星用工和施工人员予以对比。投标人不能谎报、瞒报。

8)投标人所有人员进场之前,按照招标人项目部要求提交工人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

9)招标人及本工程建设单位周检、月检、飞检、第三方检测等各类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条件整改。

10)如投标人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经招标人、监理人、建设单位提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为质量、安全问题通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投标人清退出场。为保证工程正常施工,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入场。

11)投标人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已充分考虑完成合同工作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如试件检测不合格,复检材料费用、复检试件制作费用、复检试验费及其他复检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2)施工中如遇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材料不增加二次或多次倒运费。

13)烟道端面平整且无毛边,表面应光洁、方正、平整,质地坚固,无缺棱、孔洞、掉角、暗痕和裂纹等缺陷。材料进场必须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住宅排气道质量进场复检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14)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法人营业执照、产品质检报告、耐火型式检验报告和通风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和有关节能备案手续,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节能和竣工验收,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投标人必须按照项目部所制定的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若未按照招标人方案及技术交底操作,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略) 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有关条款,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受控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合格。如果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并视情节处罚¥1000-¥5000元。

16)投标人在进场前已熟知该项目的地理位置、施工环境及潜在的各种困难,另投标人所施工的烟道、烟道止回阀、烟道风帽必须满足图纸设计相关图集做法要求,招标人及建设单位所要求的材质及规格保证通过验收并书面确认。

17)由于投标人人员安排不到位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实施的,招标人无论以何种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安排,则招标人另行安排,代工费用按实际代工费的1.2倍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18)投标人承诺对烟道在安装过程中的半成品及安装完成后的成品进行保护,承担在移交下道工序之前的成品保护及维修义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 ≥100 万元,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近三年施工业绩及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4、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现场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报名。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7、公告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对供应商资质方面的其他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执照许可范围内有排烟气道的制作、安装或排烟气道的施工 。

四、投标报名:

1、公开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 (略) (http://**)。

3、逾期报名或者未报名的投标人(签收不等同于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 万元整(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诚意金,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并注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招标内容。)

账号: ** ;开户行: 中国建设 (略) 支行。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而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6月29 日至 2024年 7月 5日,在 (略) (http://**)上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17:00 时,标书递交方式为:

(1) (略) (http://**)上递交电子扫描签章完整的投标文件PDF格式。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平台注册

投标单位必须在 (略) 中陕建投标版块进行登录、注册;劳务分包在陕西 (略) (略) 进行登录、注册。注册时需上传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陕西建工 (略)

地 址: (略) 浐灞 (略) 4333号

联 系 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



信息来源:http://**
报名截止时间: 2024-07-01 09:30:00 联系人: 刘海燕 联系电话: *
联系邮箱: 招标所属地区: 中国-陕西省 专业人员数:
专业分包品类: 临建、修缮工程
所需设备: 专业人员信息证书说明: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传化智联西北运营中心项目DK-2超高层总承包工程 ,招标类型为 专业分包 招标人为陕西建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烟道专业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概况:

工程地点: (略) 新城 (略) (略) 交叉口西南角。

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

建筑面积: 28.* 平方米

2、招标范围及工作内容:

招标施工范围: 传化智联西北运营中心项目DK-2工程的烟道、排气道安装。

施工内容包括: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依据传化智联西北运营中心项目DK-2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招标人指令中全部烟道工程所必须的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厨房排烟道及卫生间排气道、配套和辅助材料、半成品的运输、装卸车、楼层转料、安装成型、烟道开洞、防火阀安装、烟道安装完成后的成品保护等全部施工内容,施工所需的电缆线、照明灯具、工具器具、劳动保护用具等由投标人自备。以及包含完成分包范围内分部分项工程必须发生的其他工作。

技术标准: 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 。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目标

1)分包工程质量,应符合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关于质量标准的约定,符合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确保达到“长安杯”验收要求,争取国家优质结构工程。

2)其它质量要求:厨房、卫生间排烟气道应符合《厨卫装 (略) 混凝土排气道系统建筑构造图集(陕2022TJ067)》中的相关要求,如不符合要求投标人无条件退换且承担此过程中的相关任何费用。

3)若部分分项工程质量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部分分项工程的质量要求最低须满足合理使用年限,且不低于整体建筑工程的使用期限。

工程质量管理

1)工程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布的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并验收合格,同时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目标。如设计文件、合同约定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和验收标准。

2)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最终不合格的,合同价款不予支付,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损失。

3)隐蔽工程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隐蔽,未经监理验收合格投标人擅自隐蔽的,投标人应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

4)投标人应随时接受招标人、监理工程师的质量检查检验。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投标人无条件返工,并承担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及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工期不予顺延。

5)如建设单位要求改变施工工艺提高合同约定工程质量标准的,投标人按照书面指令配合完成此项工作。发生的费用等按照招标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双方协商确认。

6)投标人施工质 (略) 发布的《陕建五建集团实测实量管理办法》及项目建设单位龙湖地产实测实量有关要去进行实体验收,合格率不达标视为不合格;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陕建五建集团主要土建质量问题十四项控制标准》,未落实视为不合格。本合同签订时,投标人已充分知悉《陕建五建集团实测实量管理办法》、《陕建五建集团主要土建质量问题十四项控制标准》、龙湖地产实测实量的有关要求,并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充分综合考虑达到标准要求的费用及标准变化的风险费用,本合同履约期间,投标人承诺不再因标准变化而主张费用增加。

7)施工过程发生一般质量缺陷或瑕疵的,对投标人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发生严重质量缺陷的,对投标人每次罚款不低于¥*元。发生质量事故每次罚款不低于¥*元。该部分费用发生后,招标人以发函形式通知,并有权从应付款、履约诚意金中扣除。

8)若投标人施工质量不合格导致整个工程未能通过竣工验收,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单位的验收结果对投标人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整改或修复。投标人不予配合的,招标人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工程整改或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

9)若工程质量自始不合格或者存在质量瑕疵,应认定该部分工程质量不受质量保修期或者缺陷责任期的限制,投标人应随时配合招标人维修并赔偿因此给第三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10)施工现场分区域进行场地移交,投标人对移交后场区内已施工完成的分项工程应注意成品保护,采取保护措施,避免造成污染。若发现存在污染的,应立即处理,否则招标人将自行安排第三方清理,费用按每人每小时¥80元从应付工程款中扣除。

安全要求:1)本工程安全目标:零安全事故 。

2)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及工程所在地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和招标人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严格按安全标准施工,服从招标人的监督、管理和指挥。

3)投标人必须为本工程安排专职安全员(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配备人数符合项目工程规模并常驻工地。在本合同施工范围内合理组织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对因管理不善而导致的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造成的责任后果。

4)投标人应为其现场工作人员购买工伤或建筑施工企业雇主责任保险(赔偿限额不低于*元/人)。如投标人怠于为其工作人员购买保险而招标人认为确有购买保险的必要,招标人可以为投标人的工作人员投保,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同时,投标人应承担保险费用等额的违约金作为招标人代投标人投保的管理费,并从履约诚意金或应付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5)本工程若发生伤亡事故,按照法律规定由事故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损失。

6)投标人的劳务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受到伤害的,投标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抢救和治疗,同时上报招标人,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伤亡损失。投标人应承担作业人员因投标人或自身原因受到伤害发生的治疗、赔偿等所有费用。否则,招标人可先行垫付,并在投标人缴纳的履约诚意金、当期进度款或结算款中直接予以扣除。投标人在采取救治的过程中必须安排其他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对事故做书面说明。

7)投标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详见后附清单),招标人统一采购,投标人领取后配发给施工作业人员,费用招标人在月进度款中扣除。

8)投标人应认真履行安全施工与检查职责,及时做好施工中的安全防护工作,还应认 (略) 颁布的《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

9)投标人应全面负责在施工中相关设施及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承担非因招标人的过错造成的人员及财产损失。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

①进入施工现场期间由于投标人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或者因工作人员自身健康原因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

②施工过程中,不服从总包单位管理,造成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

③施工过程中,未按《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

④施工过程中,如擅自拆除或更改搭设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等安全防护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因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抢占工地、自残自杀、在施工现场发生交通事故、以及从事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

⑥因投标人自行购买的安全装备、设备等,不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或者出现质量问题造成人身财产损失的;

⑦其他不符合现场管理的行为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停工收工后私自工作的、私自生火抽烟的、未经招标人同意简化安装设施装备的、材料原料未按指定位置堆放、安置的;

⑧其他违法违规违章操作行为造成损害的。

10)投标人任何人员对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及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施工需要,确需拆除、更改的,投标人必须填写“防护设施临时拆除申请表”上报招标人主管工长、安全员并经栋号长签字同意,由投标人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搭设临时防护后方可拆除,拆除后投标人必须设专人看守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待施工完成防护恢复后看守人员方可撤离。若发现投标人未经招标人项目部同意私自拆除防护设施,每发现一处对投标人处以¥5000元罚款,并必须现场立即恢复。

11)投标人对防护设施擅自拆除或更改搭设造成的人员伤亡及其他损失,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投标人在施工完成后对原防护设施必须立即恢复,在使用前经招标人项目部安全员、主管工长共同验收合格后,在“防护设施临时拆除申请表”防护设施恢复验收意见栏各方签字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责任事故均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12)投标人应遵守招标人的现场管理,按照招标人的标准化手册中的标准执行,包括现场布置、管理流程、安全标准等。

13)若投标人违规施工或违反招标人管理要求施工造成人员死亡的,投标人需要妥善处理相关事宜,除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外,每发生一次轻伤处罚¥5000元,发生一次重伤处罚¥*元,发生一次死亡事故,处罚¥*元。

14)施工中投标人收到安全检查不合格通知单按以下方式处理:建设单位工程部、监理单位、招标人项目部下发的不合格通知单每次罚款不低于¥1000元/次,招标人集团安全部门不合格通知单每次罚款不低于¥3000元/次,政府职能部门不合格通知单每次罚款不低于¥5000元/次。发生安全事故每次罚款不低于¥*元/次,架体工程整体验收达不到省级文明工地标准时,扣除架体搭拆结算价款10%,该部分费用招标人直接从应付款、履约诚意金中扣除。

进度要求(主要工期节点): 依据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工期节点要求进度计划完成节点,如若未按照建设单位对总承包单位的工期节点要求工期完成,滞后每天应承担违约金¥*元/天,投标人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投标人继续完成劳务作业及整改的义务。

3、其他要求:

1)安全生产费用已包含在全费用综合单价中,是全费用综合单价的3%。项目完工时,中标单位应当向招标单位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支出凭证。若无法足额提供支出凭证,将从最终结算中扣除相应价款。

2)如遇春节、治污减霾橙色或红色预警、疫情停工期间、建设单位要求停工、政府发文强制停工或因不可抗力停工的,停工期间所有费用均不予以调整,工期酌情顺延。因停工导致的全部费用增加及其他风险均已在本合同综合单价中综合考虑。

3)本项目若因建设单位战略调整,经营规划调整、项目运营主体调整等因素,拟对施工总承包合同中部分或全部工作进行减少或取消的,由招标人通知投标人后,投标人配合办理本合同变更、解除手续。在此情况下,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承诺不向招标人追索任何赔偿。已经发生的项目,由招标人、投标人根据审定的已完成合格工程量据实结算。

4)投标人提供的发票不扣除减款项目。减款项目包括代工、罚款、水电费、保证金、伙食费及现场施工管理费所需分摊的费用。招标人无任何义务为投标人避税做出努力。

5)采用电汇方式的,招标人应当支付至合同约定账户。如果招标人开具承兑汇票,信用证、保理等供应链融资等,当投标人采用贴息提取款项时,此部分贴息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6)投标人承诺负责处理周边关系及群众的协调工作,自行解决村民的维稳工作,自行解决工人及管理人员用餐及住宿问题,不得发生任何聚众闹事、阻挠施工、围堵大门、上访等现象,如有发生,按照合同第17.8条约定执行。

7)本项目施工采用实名制管理,投标人所有人进入施工现场要采取面部识别,方能进入现场,在每月结算中会采取面部识别的人数、报送的零星用工和施工人员予以对比。投标人不能谎报、瞒报。

8)投标人所有人员进场之前,按照招标人项目部要求提交工人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

9)招标人及本工程建设单位周检、月检、飞检、第三方检测等各类检查,所提出的问题,投标人承诺在招标人要求的整改期限内无条件整改。

10)如投标人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经招标人、监理人、建设单位提出,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补救,出现重大安全事故,或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因为质量、安全问题通报的,招标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将投标人清退出场。为保证工程正常施工,招标人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入场。

11)投标人在合同综合单价中已充分考虑完成合同工作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全部费用。如试件检测不合格,复检材料费用、复检试件制作费用、复检试验费及其他复检相关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12)施工中如遇到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时,材料不增加二次或多次倒运费。

13)烟道端面平整且无毛边,表面应光洁、方正、平整,质地坚固,无缺棱、孔洞、掉角、暗痕和裂纹等缺陷。材料进场必须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住宅排气道质量进场复检记录表》验收合格后方可安装。

14)投标人必须按照要求向招标人提供产品合格证、法人营业执照、产品质检报告、耐火型式检验报告和通风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和有关节能备案手续,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节能和竣工验收,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5)投标人必须按照项目部所制定的方案和技术交底施工,若未按照招标人方案及技术交底操作,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略) 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有关条款,对施工全过程进行受控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合格。如果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由投标人负责,并视情节处罚¥1000-¥5000元。

16)投标人在进场前已熟知该项目的地理位置、施工环境及潜在的各种困难,另投标人所施工的烟道、烟道止回阀、烟道风帽必须满足图纸设计相关图集做法要求,招标人及建设单位所要求的材质及规格保证通过验收并书面确认。

17)由于投标人人员安排不到位或未按照招标人要求实施的,招标人无论以何种形式通知投标人,如投标人在规定时限内不安排,则招标人另行安排,代工费用按实际代工费的1.2倍在当期进度款中扣除。

18)投标人承诺对烟道在安装过程中的半成品及安装完成后的成品进行保护,承担在移交下道工序之前的成品保护及维修义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营业执照,注册资本金 ≥100 万元,并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相关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近三年施工业绩及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

4、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现场需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单位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的报名。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仅提供法人身份证)。

7、公告未述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8、对供应商资质方面的其他要求: 营业执照经营执照许可范围内有排烟气道的制作、安装或排烟气道的施工 。

四、投标报名:

1、公开报名截止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截止报名。

2、报名地点: (略) (http://**)。

3、逾期报名或者未报名的投标人(签收不等同于报名),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 / 万元整(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诚意金,投标保证金以公对公转账形式支付,并注明投标单位、项目名称、招标内容。)

账号: ** ;开户行: 中国建设 (略) 支行。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可以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内容而取消投标资格。

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无息返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6月29 日至 2024年 7月 5日,在 (略) (http://**)上领取。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5 日 17:00 时,标书递交方式为:

(1) (略) (http://**)上递交电子扫描签章完整的投标文件PDF格式。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以及提供虚假资料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平台注册

投标单位必须在 (略) 中陕建投标版块进行登录、注册;劳务分包在陕西 (略) (略) 进行登录、注册。注册时需上传资格要求中的资质文件(原件扫描件)PDF格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投标工作。

八、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陕西建工 (略)

地 址: (略) 浐灞 (略) 4333号

联 系 人:刘海燕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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