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营销中心福建网点第三东通道型材公开询价公告01
华南营销中心福建网点第三东通道型材公开询价公告01
公告标题:华南营销中心福建网点第三东通道型材公开询价公告01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6-26 18: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凯通公司华南营销中心中标的中交一 (略) (略) 第三东通道项目的型材供应合同已签订,型材的具体型号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及备注,现对本批型材进行公开询价。
中交一 (略) (略) 第三东通道项目:厦门第三东通道起于厦门本岛思明区香山游艇会附近,主线以隧 (略) 向北至观音山附近,后向东以桥梁跨越本岛东部海域,终点设互通接入翔安新机场,同步建设翔安支线,路线全长约19.615km,其中主线长约17.340km,翔安支线总长约2.275km。工程采 (略) 标准,跨海段主线双向八车道,*域接线及翔安支线双向六车道,跨海段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域接线及翔安支线设计速度80km/h。全线设互通立交4处,收费站2处。
二、供应商注册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报名并进行报价。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合作意向单位选择“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三、询价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8时至2024年6月28日下午18时
报价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8时至2024年6月29日下午18时
四、报价要求
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 版本)上传系统。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 (略)
招标地址: (略) 通州区新华西街西145号
联系人:孟祥玉 联系电话:*
六、报价具体要求
综合单价=固定单价=基准价+运输单价,其中:
(1)报价基准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2)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3)一票制结算(包含货款和运费),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如卖方未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不能支付款项至卖方,卖方不能以此停止供应。
(4)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国家新税率执行。
七、支付方式:
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结算周期。
下单后45天内支付全额货款,若*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清货款,*方应按实际欠款天数向*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化6%含税给予*方按日计息。
(略) 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支付。如*方收到*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据实或双方协商,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方有权拒绝付款。卖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略) 2024年6月26日
公告标题:华南营销中心福建网点第三东通道型材公开询价公告01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6-26 18: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介绍
凯通公司华南营销中心中标的中交一 (略) (略) 第三东通道项目的型材供应合同已签订,型材的具体型号数量详见报价清单及备注,现对本批型材进行公开询价。
中交一 (略) (略) 第三东通道项目:厦门第三东通道起于厦门本岛思明区香山游艇会附近,主线以隧 (略) 向北至观音山附近,后向东以桥梁跨越本岛东部海域,终点设互通接入翔安新机场,同步建设翔安支线,路线全长约19.615km,其中主线长约17.340km,翔安支线总长约2.275km。工程采 (略) 标准,跨海段主线双向八车道,*域接线及翔安支线双向六车道,跨海段主线设计速度100km/h,*域接线及翔安支线设计速度80km/h。全线设互通立交4处,收费站2处。
二、供应商注册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需登录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完成报名并进行报价。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单位需进行注册,合作意向单位选择“ (略) ”,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参与。
三、询价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8时至2024年6月28日下午18时
报价时间:2024年6月26日下午18时至2024年6月29日下午18时
四、报价要求
投标人需将报价单盖章扫描件(PDF 版本)上传系统。
五、联系方式
询价人: (略)
招标地址: (略) 通州区新华西街西145号
联系人:孟祥玉 联系电话:*
六、报价具体要求
综合单价=固定单价=基准价+运输单价,其中:
(1)报价基准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2)运输单价:指把货物由生产地完好无损地运至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保持不变。
(3)一票制结算(包含货款和运费),卖方向买方提供全部结算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率为13%)。如卖方未能按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买方不能支付款项至卖方,卖方不能以此停止供应。
(4)如国家增值税税率调整,按国家新税率执行。
七、支付方式:
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为一结算周期。
下单后45天内支付全额货款,若*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时间内付清货款,*方应按实际欠款天数向*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按年化6%含税给予*方按日计息。
(略) 银电汇、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支付。如*方收到*方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E信通或云信等金融产品后,由此产生的成本费用据实或双方协商,在结算单上进行确认,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按当期国家政策)。*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前,*方有权拒绝付款。卖方收款应及时提供相应的收款收据。
(略) 2024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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