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锦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湖节点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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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锦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湖节点项目勘察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天府新区锦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湖节点)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天府新区锦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湖节点)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以川天经审批【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府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天府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天经审批【2024】1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2.2建设规模:项目包含南湖节点水环境提升(泵站建设、湖底清淤、杂草清理、增设围栏、水闸)、水环境构建、智慧化等内容,排水管径D300-D800。具体项目内容及规模以主管部门审定方案为准。项目总投资约为4230万元,最终以经审核的建设规模为准。

2.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2.4计划勘察设计周期:360日历天(其中:勘察60个日历天,设计300个日历天),具体以任务委托书为准。

2.5招标范围:天府新区锦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湖节点)项目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勘察(含测量)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初勘、详勘、补勘、管探、测量、地基处理方案、降水方案、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工作内容主要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BIM设计等所有设计工作、阶段设计文件的经济论证、设计概算的编制、配合评审以及后续所有配合、服务等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3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3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天府 (略)

地 址: (略) 成都天府大道南段2039号菁蓉大厦4楼

联 系 人:季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地 址: (略) 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A区220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施工招标文件范本

天府新区锦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湖节点)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天府新区锦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湖节点)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已由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以川天经审批【2024】10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天府 (略) ,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天府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天经审批【2024】10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

2.2建设规模:项目包含南湖节点水环境提升(泵站建设、湖底清淤、杂草清理、增设围栏、水闸)、水环境构建、智慧化等内容,排水管径D300-D800。具体项目内容及规模以主管部门审定方案为准。项目总投资约为4230万元,最终以经审核的建设规模为准。

2.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满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会议纪要及批复等文件要求。

2.4计划勘察设计周期:360日历天(其中:勘察60个日历天,设计300个日历天),具体以任务委托书为准。

2.5招标范围:天府新区锦江水环境综合治理(南湖节点)项目勘察(含测量)、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配合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勘察(含测量)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范围内的初勘、详勘、补勘、管探、测量、地基处理方案、降水方案、深基坑支护专项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设计工作内容主要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设计、专业性深化设计、专项施工措施设计、BIM设计等所有设计工作、阶段设计文件的经济论证、设计概算的编制、配合评审以及后续所有配合、服务等工作。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1)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级及以上资质;(2)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 (略) 行 (略) 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 (略)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 (略) (略) 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拟派勘察负责人: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勘察单位人员)。

拟派设计负责人:

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业绩要求:提供;

勘察资质单位:

近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300万元的工程勘察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勘察业绩由联合体中勘察单位提供);

设计资质单位:

近年(**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项目总投资不少于33 (略) 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若联合体投标,则设计业绩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项目接受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 (略) 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合同段中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3.4入围条件:开标当日,勘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投标人开标当日在“ (略) 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略) 场禁入名单的(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投标人任意 (略) 场禁入名单的),在交易云平台勾选主体信用评价的专业类别与其投标使用的资质类别不一致的,一律不能成为合格投标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起, (略)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http://**)(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得“拟投标项目回执”。

4.2招标人 不提供 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日09时30分,招标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以及已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规定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http://**),录入相关人员姓名、电话等基本信息。投标人未按时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错过开标解密时间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5.2 投标人应在解密开始后30分钟内在线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文件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不见面开标项目不接受投标人现场递交光盘等形式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投标人现场解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成都天府 (略)

地 址: (略) 成都天府大道南段2039号菁蓉大厦4楼

联 系 人:季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西南工程项目 (略)

地 址: (略) 双流区兴隆湖菁蓉路宝塘一街口中建滨湖设计总部A区2201

联 系 人:李女士

电 话:028-*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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