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项目南副桥架板吊装设备租赁询价
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项目南副桥架板吊装设备租赁询价
公告标题: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项目南副桥架板吊装设备租赁询价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02 17:30:00
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YZSG-2标项目:安阳至罗山高速是2016年省政府批复的《河南 (略) 网规划调整方案》新增规划项目之一,也是2020年河南 (略) *工程第一批切块项目之一。项目起于豫冀省界,接河北省规划的石家庄至邯 (略) ,向南经安阳、汤阴等5县后跨越黄河,在中牟北接已建的机西高速,利用机西高速、商南高速至上蔡,经汝南、正阳、罗山至豫鄂省界,接湖北省规划的大悟至武 (略) ,是国家规划的京雄 (略) 的一部分,北通京津冀及雄安新区,南联长江经济带,对于加强 (略) 群间经济融合、带动沿线地区协同发展,特别对于缓解京港澳高速交通压力, (略) 网结构有重要意义。安阳至罗 (略) 全长约520公里,其中新增里程约350公里。本项目为安罗高速高速的一部分,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全长21.655公里。设黄河特大桥1座,采 (略) 标准,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120km/h。其设计里程为K152+239.5~K156+148(黄河特大桥主桥跨中),全长3909m,主要工程:南主桥、南塔、南副桥及附属结构,合同工期:48个月。
二、设备名称、型号、租赁时间
1.材料品种及数量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设备数量 | 驾驶员数量 | 备注 |
汽车吊 | 25t | 元/月 | 3.5 | 1台 | 1人 | |
汽车吊 | 80t | 元/月 | 2.5 | 1台 | 1人 | |
履带吊 | 100t | 元/月 | 3.5 | 1台 | 1人 | |
汽车吊 | 350t | 元/台班 | 3.0 | / | / |
说明:
(1)起租时间按设备时间进场且具备使用条件开始计算,退场时间以*方通知时间为准,具体以询价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2)设备均配备1名操作人员。
(3)驾驶员食宿自理费用由报价人承担,月租汽车吊燃油费由询价人承担,350t按台班租赁汽车燃油费由报价人承担。
2.施工周期期
预计租赁周期为:2024年7月-2024年10月
3.施工地点
(略) 中牟县狼城岗镇辛庄村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项目南副桥预制板架设。
三、定价机制
本次询价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单价。
四、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方送达的当期结算发票后30天内支付80%款项、60天内支付20%款项。
2.计量方式
按现场实际完成签认的实际使用时间按月计量,350t汽车吊按台班计量。
2.付款方式
①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付款时,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银行账户,不得向供方经办人支付或供方非书面委托付款账户上支付。
③ 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报价人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询价人延期支付报价人合同价款的,询价人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报价人不得向询价人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④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⑤ 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报价人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询价人物资设备部,并采取专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 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询价人物资设备部,送达日期以询价人物资设备部签收日期为准。
公告标题: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项目南副桥架板吊装设备租赁询价
状态:公示中
发布时间:2024-07-02 17:30:00
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YZSG-2标项目:安阳至罗山高速是2016年省政府批复的《河南 (略) 网规划调整方案》新增规划项目之一,也是2020年河南 (略) *工程第一批切块项目之一。项目起于豫冀省界,接河北省规划的石家庄至邯 (略) ,向南经安阳、汤阴等5县后跨越黄河,在中牟北接已建的机西高速,利用机西高速、商南高速至上蔡,经汝南、正阳、罗山至豫鄂省界,接湖北省规划的大悟至武 (略) ,是国家规划的京雄 (略) 的一部分,北通京津冀及雄安新区,南联长江经济带,对于加强 (略) 群间经济融合、带动沿线地区协同发展,特别对于缓解京港澳高速交通压力, (略) 网结构有重要意义。安阳至罗 (略) 全长约520公里,其中新增里程约350公里。本项目为安罗高速高速的一部分,原阳至郑州(兰原高速至连霍高速)段,全长21.655公里。设黄河特大桥1座,采 (略) 标准,双向八车道,设计时速120km/h。其设计里程为K152+239.5~K156+148(黄河特大桥主桥跨中),全长3909m,主要工程:南主桥、南塔、南副桥及附属结构,合同工期:48个月。
二、设备名称、型号、租赁时间
1.材料品种及数量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设备数量 | 驾驶员数量 | 备注 |
汽车吊 | 25t | 元/月 | 3.5 | 1台 | 1人 | |
汽车吊 | 80t | 元/月 | 2.5 | 1台 | 1人 | |
履带吊 | 100t | 元/月 | 3.5 | 1台 | 1人 | |
汽车吊 | 350t | 元/台班 | 3.0 | / | / |
说明:
(1)起租时间按设备时间进场且具备使用条件开始计算,退场时间以*方通知时间为准,具体以询价人确认的时间为准。
(2)设备均配备1名操作人员。
(3)驾驶员食宿自理费用由报价人承担,月租汽车吊燃油费由询价人承担,350t按台班租赁汽车燃油费由报价人承担。
2.施工周期期
预计租赁周期为:2024年7月-2024年10月
3.施工地点
(略) 中牟县狼城岗镇辛庄村中交二公局黄河高速项目南副桥预制板架设。
三、定价机制
本次询价价格在合同执行期间固定单价。
四、结算、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双方在设备使用期间每月结算一次,结算租期以**双方签认的设备运转记录为依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方收到*方送达的当期结算发票后30天内支付80%款项、60天内支付20%款项。
2.计量方式
按现场实际完成签认的实际使用时间按月计量,350t汽车吊按台班计量。
2.付款方式
①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或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渠道等。
②付款时,所有应付款项,应直接付至本合同后附供方银行账户,不得向供方经办人支付或供方非书面委托付款账户上支付。
③ 采用承兑汇票、供应链金融票据等方式支付的,在票据有效期内,如报价人提前兑付,所产生的贴息、手续费等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如发生业主计量支付滞后导致询价人延期支付报价人合同价款的,询价人不承担任何因此造成的违约责任,报价人不得向询价人主张违约金、利息等事宜。
④ 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其他税费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⑤ 报价人为一般纳税人,报价人应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当天将完整清晰的发票影像资料传递给询价人物资设备部,并采取专人、挂号信或特快专递 等方式在发票开具后15日内送达询价人物资设备部,送达日期以询价人物资设备部签收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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